导演可以改剧本吗?

2024-05-02 06:30

1. 导演可以改剧本吗?

导演在现场排练时,由于受演员表演的启发,或者摄影师的有益建议,或者自己的灵感的突发,往往要对事先设计好的场面进行改动,甚至重新构思,这种临场的创造性常常是最具有光彩的地方,会对剧本起到很大的增色作用。导演决不可忽视临场的创造性,而把分镜头剧本当作是一成不变的。

导演可以改剧本吗?

2. 导演可以改剧本吗?

导演在现场排练时,由于受演员表演的启发,或者摄影师的有益建议,或者自己的灵感的突发,往往要对事先设计好的场面进行改动,甚至重新构思,这种临场的创造性常常是最具有光彩的地方,会对剧本起到很大的增色作用。导演决不可忽视临场的创造性,而把分镜头剧本当作是一成不变的。

3. 导演有权修改剧本吗?

在修改剧本的问题上,始终存在一个由编剧、导演、演员组成的三国杀。按照戏剧和电影的理论,对于剧本,导演可以修改,但不可以擅自修改。导演在对剧本进行修改之前,要召集创作人员和主要演员进行商谈,形成共识。对剧本进行再创作的整个过程,体现了导演的工作性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一规则常常被破坏。一个演员,有背景,有资本,就会无视导演的存在,擅自修改既定的剧本。有的时候,演员对剧本的修改是成功的,但是更多的时候,这种改动破坏了剧本的原笔原意和它的整体协调性。 
     
    许多人会觉得自己写的文稿是完美的,于是阻止编辑修改自己的稿子。这种思想同样会出现在编剧身上,他们会千方百计地阻止导演修改自己的剧本,有的剧作家甚至为了修改剧本的事和导演翻脸。一个固执己见的剧作家,一个趾高气扬的导演,一个目空一切的演员组合在了一起,修改剧本一定是演员说了算。无论剧作家如何创作,无论导演如何再创作,在舞台演出时,演员我行我素,想怎么演就怎么演。只要演出成功,观众认可,演员修改剧本的行为就会随之合法化,这在戏剧舞台上特别明显。一些有名望的演员,剧组百般迁就,视若珍宝,一般导演根本不敢得罪,即使平时趾高气扬,自视甚高,也不敢贸然对演员发动攻击。这时候,导演对演员的默认,会被外界误以为修改剧本是导演的意志。在编剧、导演、演员组成的三国杀中,演员在时间上处于最后一个环节,演员因此而获得了随意修改台词的空间。在对分镜头剧本进行拍摄时,大牌的演员动辄拂袖而去,也会对不知天高地厚的导演形成一种震慑。至于一般的演员,进了剧组,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绝对不会对剧本作出任何修改。 
     
    在常态下,总的来说由导演负责修改剧本。如果要在高考时回答这个问题,那么最好不要轻易说由导演一手包办直接负责修改剧本(尽管通常事实上是那样)。有些事实不可以明明白白地说,对待这些事实,可以采取忽略不提的策略,既不说修改剧本是由导演说了算,也不说修改剧本不是由导演说了算。为了解决谁说了算的问题,事实上确实存在一个“说了算”的角色,不妨引入群众元素,间接提及导演,这样的处理,符合延安文艺座谈会精神,就是刻意强调演职人员的创作来自工农兵群众,演职人员的创作被工农兵群众所肯定,暗示一切创作本质上都是群众说了算。在原作文材料中,仅仅提及编剧和演员,对于导演则忽略不提,恐怕是命题者故意留下的一个真空地带,供考生涉猎。在引入群众元素之后,再回过头来讲导演的职责,就比较明智。在高考生的笔下,导演应该充当富有群众基础的集中制的化身。如果就事论事地在编剧、导演和演员之间兜圈子,恐怕很难获取高分。最近一段时间,群众一词一再爆闪,群众举报,群众反映,群众要求,在此情形下,写高考作文为什么不顺势而为之呢?让群众去代表编剧,代表导演,代表演员。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特例,在修改剧本这样的小事上,也会有特例出现。对《沙家浜》剧情的修改,对《红灯记》剧情的修改,都不是出自于等闲之辈。在这种情形下,围绕修改剧本而形成的三国杀各方自然而然地休战。在一个庞大的政治舞台上,修改一个剧本,是再小不过的事情,就是这样的再小不过的事情,也会引起政治上的高度重视,可见,修改剧本并非始终是三国杀范围内的小事。修改剧本引出的是对权力的运用和运行,修改剧本,实质上是对权利和利益的划分。离开了权利和利益,谁会吃饱了饭去争夺剧本的修改权?

导演有权修改剧本吗?

4. 编剧应该把剧本交给谁?

一个剧本被辛辛苦苦的创作了出来,应该交给 谁?或者做为作者,你希望交给谁?当然,是一个会认真阅读并善于根据剧本发挥专业的想象力,去构架它成为一个电影的人!这个人就是电影制片人。
在我们错误的印象里,编剧会把剧本给导演,或者会给投资人,而国内的大多数剧本还没被制片人看 就直接先给了演员,让演员确认是否出演,几个大腕 的出演才能决定是否值得制片。可是编剧们需要知 道,投资人大多数根本不看剧本,也看不懂剧本。而 导演和演员也只能就着剧本现有的内容进行局部判 断。
但是,编剧们的剧本如果给到一个有剧本判断力 和电影构思能力的制片人手里,则会出现以下的可 能: 他会帮助这个故事找到成为电影的商业定位和方 向,形成一个可拓展项目;他会确定如何让故事讲述 效果最大化;他会考虑如何让故事的商业利益最大 化;他会搭配和选择最合适的团队来完成他,制片人 会是这个剧本的开发者,最终能让文本变成有价值的 电影! 然而,一个编剧的剧本如何到达合适的制片人手 里呢? 这里,我们可以参考好莱坞的做法。首先,完成 剧本后,作者需要将剧本做版权登记保护,然后寻找 到一个懂剧本的经纪人,让他做初步判断。这个懂剧 本的经纪人会根据作品好坏、类型进行简单评价和筛 选,确定剧本是否从技术上合格,值得上市供应。 接下来他会送往制片人那里,比如“第一制片人联 盟”,双方有一个接收和保护的协议。
制片人联盟将会 进行第二次的阅读筛选和分类,然后根据联盟制片人 的选项目特征分发下去,这些制片人会认真阅读选择 他们看重的项目,约见作者进行沟通和进一步签约合 作。 而有时候,制片人也会逆向发起项目类型需求, 需求会给到编剧的经纪组织,组织者会定向提供需求 下的剧本,或由制片人订制。 在这个流程里,懂剧本的经纪人是一个稀缺资 源。在国外,懂经营的一流艺术家经常自己会是一群 艺术家经纪人比如毕加索。因为他的水平足以让他有 眼光和能力选拔、培养人才。在中国经纪人大多扮演 着不动脑子、不做技术判断、更没有建议能力的搬运 工的角色。因此,要想更多的剧作者有更好的未来, 呼吁那些有相当剧作能力和一些经营能力的人承担起 这个角色。有时候一个事业是一代人做基石,好几代 人踩着前人肩膀慢慢积累起来的。 “第一制片人”欢迎各位优秀的剧作家们能成为给 我们的制片人群推荐有判断、有分类、有细致技术指 标评价的剧本。我们也会动用更多专业力量,参与组 织分配和精准定位的工作,使得更多人的作品能被“仔 细阅读”能得到制片人的进一步构思和工作。 剧本和项目合作方请发送邮件或微信和我们取得 联系,我们将会保证每一个剧本都被送往制片人手 中,认真阅读和阅读批注回复。

5. 前期剧本创作完成后,编剧可以参与拍摄过程么?如果能,具体是做什么工作呢?谢谢!

基本同意“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编剧很少去片场。因为两种职业所需专业技能迥异 ”这个说法。不过我认为,如果好的编剧想提升自身素质的话,很有必要去剧场研究。比如,顾问、助理之类的工作。
一、虽然,导演可能会按自己的思想,但,编剧也有责任来帮助完善剧本;
二、如果自己能够导演的话,那样会有更好的效果;
三、一般导演从事本专业,摄影可以做导演,如果你也多掌握些导演知识,就能帮助自己的剧本提升水平,说不定,今后你就可以编剧和导演一肩挑了。
要相信自己,其实,导演也好,编剧也好,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专业技能,只要自己善于学习,敢于突破,应该没有什么太难的。当然,好的导演和编剧都是要有天赋和机遇的。
相信,你能够成功。

前期剧本创作完成后,编剧可以参与拍摄过程么?如果能,具体是做什么工作呢?谢谢!

6. 有经验的编剧导演和制片人帮帮忙。制片方收剧本的正规流程是什么样的?

自己看吧!
1、取得授权是不是要通过原著作者和原著出版社的双方授权? 
的确需要取得原著作权人同意,但和出版社有什么关系呢?如果原著作权人和出版社之间有关于版权的约定的话,那么会对双方产生一定的约束力。 

2、取得授权的手续是由剧本编写者的名义还是由制片方的名义? 
两者都可以,如果是编写者出钱,那剧本编写者当然不愿意白花钱,就会要求剧本的著作权,制片方想使用剧本的话,还相应的需要给编写者支付费用,在制片方买了剧本后,编成影视制品后,制片方对影视作品享有著作权。 
如果是制片方向原著作权人支付费用,那制片方享对著作改编成剧本的权利,制片方就可以自己编剧本,或花钱请别人来编剧本,但不同的是请来的只享有报酬请求权,不享有剧本的著作权,当然,如果制片方和写剧本的人,另有约定的话,当然是约定优先了。 

3、如果原著是国外的作品,那么有什么不同的要注意的地方吗,不会引起跨关官司什么的吧? 
要看是哪个国家的公民了,如果两之间有相关的国际公约,或共同参加了一个国际公约,按此公约执行就可以了。 
如果楼主担心有些事情预测不到,那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纠纷,适用中国法律”就没什么问题了。


补充回答:
那么如果某人私下地将一部国外著作改编为剧本,
至此为止,只要这个人没有把改的剧本发表或用于商业用途,而只是自娱自乐或小范围传看,没任何问题。
然后将此剧本送交制片方观阅,若制片方有意拍剧,再告知制片方原著所在,委请制片方去争取原著授权,
到这个阶段也没问题,但有几点要注意,如果是改编人委请制片人去争取原著作人授权,最好写一份书面授权委托书,亲笔签字,证明制片方是受改编人委委托请求获得原著作人授权,当然,如果需要费用的话,制片方是可以要求改编人支付费用的,具体数额可以自由协商。

并在此时才声明以本人名义申请剧本著作权,

可以明确的一点是,改编人要想获得改编剧本的著作权的话,必须要建立在原著人授权同意的基顾之上,因为,如果原著作人都没有授权,改编人的剧本著作权从何产生呢?

这个流程有什么弊端吗??

弊端嘛,最有可能出在,如果制片人十分看好这个剧本,才去和原著作权人商谈改编的事宜,这中间有可能会出现改编人借鸡生蛋的事情,即,由你们出面商谈改编授权的事宜,而一定获得原著作权人授权后,改编人拿着剧本改嫁他人,制片人花钱、费事、拿不着蛋。所以,前期合同一定要签订得当。

7. 编剧会不会因为拍摄难度被要求修改剧本?

因为几乎没有一个编剧会执拗到坚持自己的剧本不允许任何人修改.争论的焦点是,现如今许多演员和导演在拍摄时对剧本的蔑视和肆意修改,以至于对剧本精神、人物形象和故事结构的破坏.换句话说,争论的焦点是怎样改?


为什么改?由谁来改?技术性的小改当然是常有的,包括台词的调整、口语化的加强、根据人物性格塑造所做的必要修饰等,现场毕竟是有艺术总负责人的,那就是导演.导演可以听取任何人意见,并采纳合理的,对剧本做技术的和艺术的微调. 

有些剧组在拍摄过程中希望对剧本有一些改进或增删,于是要求编剧跟随剧本到拍摄现场对剧本进行修改尤其是根据导演的意见,对剧本进行微调。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编剧跟组”。一般而言,让编剧跟组修改剧本,是一件不太提倡的事情。这种情况往往是剧本本身准备不充分,或者开机时间太紧迫。

从制片方来讲,他们也不是十分愿意在现场改剧本,因为要增加费用,会造成许多麻烦,打乱拍摄计划,影响拍摄进度;从编剧的角度讲,职业编剧一般也不愿意进组改剧本,因为会有来自多方的压力…

编剧会不会因为拍摄难度被要求修改剧本?

8. 编剧写出剧本也是真创造吗?

剧本的情节,都是由人物性格极其所处的环境结构而成。各种不同人物性格的发展和相互关系展开冲突与矛盾,遂构成情节。“冲突的发展构成戏剧情节的基础。……戏剧冲突越鲜明清楚,情节的发展就越尖锐急剧,作品的思想意图也就揭示的越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在戏剧冲突发展中主要是由于参与该冲突的人的性格所决定。”——狄德罗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作家创作剧本是从现实生活中得到体验和认识,加以概括和提炼,根据实际生活创造出各种各样的人物来,刻画其性格与心理,构成矛盾冲突(性格冲突与环境间的冲突),展现出主题思想内容。

导演是以作者的剧本为根据的,他的创造开始是以剧本为起点的,他的创造程序,正与作者相反,作者是以现实生活为创造起点,而以完整的剧本创作告终。导演的工作开始就是以作者的终点为起点,而是以创造完整舞台演出再现现实生活形象为终结段落。两者不同的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