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证券市场快速发展,打击老鼠仓成了重点,什么叫老鼠仓?怎么看这件事?(从证券监管角度分析)

2024-05-17 21:55

1. 随着证券市场快速发展,打击老鼠仓成了重点,什么叫老鼠仓?怎么看这件事?(从证券监管角度分析)

老鼠仓(Rat Trading)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建“老鼠仓”违背职业经理人的一般诚信原则,是严重的职业操守问题,并涉嫌犯罪。证券交易员的亲友预先低价买入股票,然后公司再建仓拉升该股票,故"老鼠仓"不但没有风险,而且还能获得高额回报,但它损害了公司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甚至有可能导致所服务的机构严重亏损。德隆事件就存在严重的“老鼠仓”问题。据说,当初参与“老鼠仓”的某证券公司高管亲属获利近千万,全部套现,而德隆系股票崩盘导致至少两家证券公司倒闭和多家银行等机构损失数百亿元。

随着证券市场快速发展,打击老鼠仓成了重点,什么叫老鼠仓?怎么看这件事?(从证券监管角度分析)

2. 打击A股老鼠仓形势将越来越严峻

今年年初,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某“老鼠仓”案做出判决,认定其犯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这起刘某“老鼠仓”被查处或是最“窝囊”的一起“老鼠仓”。刘某的老鼠仓案发生在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间,当时他正担任一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投资经理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管理资金规模数十亿。其间,他将自己研发的选股模型应用于公司大账户,同时应用于私人小账户,进行大规模趋同交易,累计交易金额高达6700余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刘雄军的“模型”并没有给私人小账户带来收益,反而造成32万元亏损。同时,雄军不是为了自己赚钱,也没有跟委托人商定盈利怎么分成、亏损怎么解决,主观恶意较小,但是法院认定,客观上依然构成了趋同交易,符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认定。因而也属于“老鼠仓”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什么是老鼠仓呢?
       老鼠仓(Rat Trading)是一种无良经纪对客户不忠的“食价”做法。具体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从中可以看出刘某确实有点“冤屈”。他貌似不是最典型最标准的“老鼠仓”。比较典型的老鼠仓行为是公司大账户买股票之前,私人小账户先埋伏进去,然后用大账户去托,专门让小账户赚钱。刘某的交易手法不一样,可以认为是一种“搭便车”。
        笔者认为,从更加广义上理解,中国A股一级二级市场都存在严重的“老鼠仓”现象,一级市场或更加恶劣。一些利用手中权力或各种手段地位,进行地下黑幕交易,在IPO阶段提前购买原始股或低价购买股份,然后IPO成功上市,二级市场股价翻几倍,不明真相的中小散户成为接盘侠后,他们圈钱套现卖出离场跑路,获取暴利。这才是“老鼠仓”中的硕鼠,冯小树们、某经济学家等都属于这类硕鼠“老鼠仓”。无论是二级市场的“老鼠仓,还是一级市场的硕鼠“老鼠仓”,其本质都是利用权力、特殊地位、特殊关系,提前进入,股价拉升谋取非法暴利后溜之大吉的行为。
        必须认清楚“老鼠仓”的巨大危害性。老鼠仓就是一种财富的非法隐蔽转移方式,是权力人、特殊地位人、特殊关系人化公共资金为私人资金的一种方式,本质上与贪污、盗窃没有区别。例如二级市场臭名昭著的垃圾股也是著名的庄股东方电子和银广夏,不知道使多少老鼠仓神奇地变成了百万、千万、亿万富翁;冯小树们、某经济学家之类的一级市场硕鼠“老鼠仓”瞬间都成为亿万富翁。他们的钱从哪儿来得呢?表面上亏空的是公共池子里的资金,而这些资金都是从中小散户那里骗取来的钱、融来的钱,以及二级市场上手无寸铁散户投资者的血汗钱成为硕鼠“老鼠仓”们巨额财富的被掠夺对象。
     对于“老鼠仓”必须严打,严肃查处。不过,客观地说,打击“老鼠仓”的难度越来越大了,形势越来越严峻了。
      最早法律打击范围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在股市期市为私人谋取利益行为,后来扩充到了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现在看来不仅上述机构,而且银行、保险、财务公司、互联网金融等的资产管理项目都存在“老鼠仓”的行为。更加严重的是,“老鼠仓”以往频发于公募基金,近年开始蔓延至私募基金。而一些银行理财、保险基金证券资产管理等通过通道渠道以及各种五花八门的途径开始向私募基金转移,不乏是给“老鼠仓”提供更加隐蔽的藏身之处。7月13日,厦门证监局在私募专项现场检查中加入“老鼠仓”检查项,发现厦门5家私募存在问题,并披露了2起“老鼠仓”事件。而私募基金发展之迅速,使得打击“老鼠仓”就如老虎吃天、无从下口。
         截至6月底,在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近2万家;已备案私募基金超过5万只;认缴规模达13.59万亿元。随着私募基金的蓬勃发展,私募通道业务也开始兴盛起来。因投资标的广泛、设计灵活等特点,私募基金成为券商、信托、银行等各家通道,承接相关业务的聚集点。此前,有报道说“去年一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的老鼠仓案件就有35起,是移送案件当中比例最高的一类。”笔者哑然失笑。这也好意思当作成绩来公开标榜?
         同时,监管部门本身存在较大问题。冯小树们案件频发,管理监管者本身与“老鼠仓”蛇鼠一窝,本身就“不干净”,本身就是“老鼠仓”的既得利益者或保护伞,怎么有决心查处根除“老鼠仓”呢?
       根除“老鼠仓”必须要下壮士断腕之决心,从严刑峻法,强化监管者责任,确保监管者自身干净,切断银行、券商、信托公司、保险与私募基金各种通道,建立起强大的防火墙、隔离板做起。尽快从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的制度法制建设着手包括IPO的多项制度,才能铲除各种“老鼠仓”存在的土壤。

3. 如何正确理解股票的老鼠仓?


如何正确理解股票的老鼠仓?

4. 股市中的“老鼠仓”具体指什么啊?大神们帮帮忙

在基金行业里,所谓的“老鼠仓”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在使用公有资金拉升某只股票之前,先用个人资金在低位买入该股票,待用公有资金将股价拉升到高位后,其率先卖出个人仓位进而获利的行为。而参与基金投资的机构和普通“基民”的资金则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险,这显然会对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为防控该类事件的发生,我国新《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今年年初,证监会基金部也专门下发文件,意在通过加强对基金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证券投资的监管力度,进而杜绝“老鼠仓”事件的发生。文件要求各基金公司要加强对各自督察长的考核。基金经理在任职申请中将被要求上报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号和证券账户,针对这些账户,管理层会同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严密监控。同时在对管理部门的通知中则要求,基金公司须在近期上报有关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