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2024-05-16 21:23

1. 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法律分析: 2008年10月9日起正式取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2. 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国家于2008年10月9日起取消利息所得税。
利息所得税亦称“存款利息所得税”。是以存款、垫款和证券等的利息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建国初期,国家针对私营经济占主导地位,社会上存在大量的向银行、钱庄和工商业户存款、垫款生息的现象,在1950年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列有“存款利息所得税”。同年12月,政务院公布了《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对象包括存款利息所得,公债、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利息所得和股东、职工对本业户垫款的利息所得等,按5%的比例税率计征,并以利息的取得者为纳税人,以利息所得的支付者或经付者作为税款扣缴人。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利息所得税的征税范围逐步缩小,主要只有银行存款利息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3. 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法律分析: 2008年10月9日起正式取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国家于2008年10月9日起取消利息所得税。
利息所得税亦称“存款利息所得税”。是以存款、垫款和证券等的利息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建国初期,国家针对私营经济占主导地位,社会上存在大量的向银行、钱庄和工商业户存款、垫款生息的现象,在1950年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列有“存款利息所得税”。同年12月,政务院公布了《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对象包括存款利息所得,公债、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利息所得和股东、职工对本业户垫款的利息所得等,按5%的比例税率计征,并以利息的取得者为纳税人,以利息所得的支付者或经付者作为税款扣缴人。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利息所得税的征税范围逐步缩小,主要只有银行存款利息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4. 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问题一:什么时候取消百分之二十的利息税  2007年8月15日,利息税由原来的20降低为5%。 
  从2008年10月9日起,银行取消利息税。 
  
   问题二: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自2008年10月9日(含)以后,银行暂不征收个人利息税。 
  
   问题三:利息税的取消时间?  2008年10月9日 
  
   问题四:现在银行个人存款利息还交税吗?如不交,是何时取消的?  2008年10月9日国家取消了利息税对10年到期的存款分区间收利息税。07年8月15日以前的存的所得的利息是按20%收税。07年8月15日到08年10月9日之间存的所得的利息是按5%收利息税。08年10月9日以后的存款的利息是免税的。 
  
   问题五:定期存款利息税是什么时候开始免收  自2008年10月9日(含)以后,免收储蓄存款利息税。 
  
   问题六:工商银行是在哪年取消存款利息税  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为 
  
  5%)的所得税,1959年利息税停征,1999年11月1日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再次恢复征收,税率为20%, 
  
  2007年8月15日税率由20%降至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问题七:存款利息个税哪一年征收的、哪一年取消的?  我国于1999年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恢复征收个人利息税,税率为20%,2007年8月15日税率由20%降至5%,2008年10弗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希望可以帮到你 
  
   问题八:利息税现在还有吗  自2008年10月9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8年以前要缴纳利息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应纳税额,是指以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规定)税率计算的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按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P――本金,又称期初金额或现值; 
  i――利率,指利息与本金之比; 
  I――利息; 
  F―― 本金与利息之和,又称本利和或终值; 
  n――计算利息的期数。 
  利息(税前利息) = 本金 * 利率 * 计息期数 
  I = P * i * n 
  税后利息 = 本金 * 利率 * 计息期数 *(1 - 利息税率) 
  利息税 = 本金 * 利率 * 计息期数 * 利息税率 
  F = P + P * i * n = P *(1 + i * n) 
  ∴2008年10月9日起,征收的利息税为0元 
  2008年10月9日前,利息税 = 本金 * 利率 * 计息期数 * 20% 
  
   问题九:从什么时候取消个人利息所得税  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为5%)的所得税,1959年利息税停征,999年11月1日再次恢复征收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十:利息税的征收时间?  我国从1999年11月1日起开征个人利息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 储蓄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活期存款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0日结息一次,涉及到的2008年10月9日之前孳生的利息所得,还要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6. 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您好,我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2008年10月9日...    
  您好,我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2008年10月9日起正式取消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

7. 利息税取消了么

2008年10月9日取消了利息税,目前是免税的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活期存款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0日结息一次,涉及到的2008年10月9日之前孳生的利息所得,还要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息税取消了么

8. 早日取消利息税是否可行

有消息透露,央行官员称有关部门正在对取消利息税进行具体研究,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强烈。对于一般的工薪阶层来说,更是于我心有戚戚焉。综合各方因素考虑,笔者认为早日取消利息税势在必行,取消利息税所产生的将是“正的外部效应”。利息税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税种,全称是“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我国于1999年11月1日起开征利息税,开征税率为20%,其后该档次税率一直没有变动,稳若磐石长达7年之久。任何经济行为的作出,首先要看其成本和收益情况。利息税的征收是否达到当初的目的?按照有关部门的解释,征收利息税的重要目的是“扩大国内需求,刺激居民消费”。但实际情况没有如官方所料:利息税开征之后,储蓄存款的增长势头并未受到抑制。7年过去了,国内银行存款的增长并没有因为利率的大幅降低和利息税的开征而放缓,银行储蓄每年仍在以万亿元的速度增长。央行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突破15万亿元,同比增长18.3%,储蓄率世界排名第一。银行存款居高不下,国内需求没有因为利息税的开征而受到刺激。由此,征收利息税所带来的投资“损失”,已经远远超出这种行为所带来的“收益”。这当中还不包括征收利息税期间发生的隐形成本。在缺乏其他规范有效投资渠道的现实情况下,居民目前所能选择的主要投资对象仍然是银行储蓄。而开征利息税政策实施之后,存款所得在扣除利息税后,收益出现较大幅度缩水。这一方面不利于银行的经营稳定(出于机会成本考虑,短期存款增多),造成潜在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长期储蓄减少意味着可贷资金市场的萎缩,从而造成投资金额减少,形成不良循环。值得注意的是,利息税的存在基础已经消失,因为扣除CPI因素的实际利率已为负数。若这种局面继续保持而利息税不作改变,居民还将为自已的储蓄支付负利率。显而易见,利息税的征收必然会导致中低收入者的相对税收负担比高收入者要高。利息税将可能导致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相对加重,使得他们可支配收入减少,从而导致对中低收入者消费的“挤出效应”。和个人收入所得税一样,征收利息税时必须参考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区别征收(利息税累进制)。而在目前国内需求投资不足的现实下,如有人建议的用消费税取代收入税那样——消费税类似营业税,许多国家征收以增加财政收入,尽早调整或者取消利息税将最终鼓励储蓄,其结果是带来更多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