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度规则?

2024-05-13 14:50

1. 创业板注册制度规则?

你好!
一、交易特别规定适用
(一)规则定位
  优先适用《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
  创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存托凭证以及相关基金。既包括创业板存量股票,也包括规则实施后新上市股票 。
(三)实施时间
  2020年8月24日起开始实施。
  深股通投资者参与创业板股票盘后定价交易相关规定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及业务安排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二、交易规则主要变动
(一)放宽涨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放宽为20%;同步放宽相关基金涨跌幅至20%。
(二)优化融资融券交易机制
  创业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自该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三)实施盘后定价交易

  创业板股票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买入限价低于收盘价或卖出限价高于收盘价的盘后定价申报无效。
  具体来看,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 30、13:00至15:30。

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 盘后定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四)增加连续竞价期间
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不在有效竞价范围内的委托暂存于委托簿,待委托波动到有效竞价范围内参与竞价撮合


(五)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

  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 30 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 15 万股;
保留现行创业板每笔申报数量为 100 股及其整数倍的制度安排。
(六)新增股票特殊标识

对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
为提示投资者防范新股价格波动风险,对上市初期新股进行标识

希望对您有帮助。

创业板注册制度规则?

2. 创业板交易规则?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正式落地,股票交易规则也有重大变化,要是不了解规则盲目操作,可是要吃大亏哦,交易规则8大变化,5分钟看懂,搞定!

3. 大连华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有哪些内容?

  适用范围: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以及相关基金的交易。
  实施时间:自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
  竞价交易篇
  增加新股无涨跌幅限制天数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 后的前五个交易日没有价格涨跌幅限制。
  大连华讯特别提示:创业板新股上市的前五个交易日,新增股票特殊标识,设有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具体请继续往下看哦。
  放宽涨跌幅限制比例
  创业板股票、相关基金竞价交易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相关基金包括: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基金合同约定投资于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的LOF。
  大连华讯特别提示:创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既包括存量股票,也包括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比例都是20%;实行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的具体基金名单,由深交所向市场公布。
  增设连续竞价期间“价格笼子”
  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竞价范围为: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限价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注,买入(卖出)基准价格,按照以下顺序获取:
  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若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若无——最近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前收盘价
  例如,投资者小李想买入创业板股票,如果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10元/股,则小李的限价买入申报价格就不得高于10.00X 102%=10.2元/股,若申报价格超过10.2元,则不会即时参与竞价,也不会在即时行情中揭示,待价格波动进入有效竞价范围后,再参与竞价。
  设置单笔申报数量上限
  限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保持申报数量和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不变
  申报数量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的,应一次性卖出;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大连华讯特别提示:没有改变投资者原有的交易习惯。
  其他交易事项篇
  完善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各停牌10分钟;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或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盘中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在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后,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大连华讯特别提示:创业板市场定价空间增大,投资者应关注可能产生的价格波动风险,理性参与交易。
  新增证券特殊标识
 

  优化融资融券交易机制
  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被实施风险警示当日起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明确创业板存托凭证适用规则
  创业板存托凭证交易、融资融券等事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中有关股票交易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盘后定价交易篇
  创业板新增盘后定价交易方式
  创业板股票新增盘后定价交易,进一步满足投资者按照收盘价成交的需求;盘后定价交易是指深交所在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和申报时间
  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
  申报时间: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 /13:00至15:30
  大连华讯特别提醒:申报当日有效;申报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
  申报价格要求
  申报买入限价<收盘价:申报无效
  卖出限价>收盘价:申报无效
  买卖限价超出当日涨跌幅限价:申报无效
  单笔申报数量要求
  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或其整数倍,最大不得超过100万股。
  成交原则
  深交所以当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盘后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委托指令
  投资者参与盘后定价交易,应向证券公司提交盘后定价委托指令。
 

  关于即时行情
  每个交易日9:15至15:05,盘后定价申报不纳入即时行情;
  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盘后定价申报及成交纳入即时行情。
 

  其他要点
  盘后定价交易成交量、成交金额在盘后定价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股票当日总成交量、总成交金额;通过盘后定价交易减持股份的,视同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遵循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交易公开信息篇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
  披露指标: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15%的各前五只股票;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当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
  大连华讯特别提醒:收盘价涨跌幅、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相关股票。
  披露信息:深交所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
  龙虎榜及其各自买入、卖出金额
  异常波动情形的披露
  披露指标: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大连华讯特别提醒: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创业板综合指数涨跌幅。
  例如,某只股票当日涨幅10%,创业板综合指数涨幅1%,则该股票当日的涨跌幅偏离值为9%。
  披露信息:深交所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披露
  披露指标: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披露信息:深交所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同一只股票若同时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多种情形,一并公布。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交易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
  披露信息: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上市首日,深交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大连华讯特别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深交所官方网站查询创业板交易公开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编辑:大连华讯

大连华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有哪些内容?

4. 创业板股票怎么交易 创业板有哪些交易规则


5. 科创板业务上市后5个交易日后股票竟价交易涨跌幅限制为多少


科创板业务上市后5个交易日后股票竟价交易涨跌幅限制为多少

6. 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


7. 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多少

在连续竞价阶段,如果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入科创板股票,其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这里提到的买入基准价格是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最新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因科创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科创板制度允许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创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连续竞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科创板监控细则来了!防止炒作,科创板实行盘中临停

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多少

8. 创业板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