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生育金需要哪些资料

2024-05-10 09:59

1. 领取生育金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支持身份验证的银联储蓄卡;
(2)计划内生育证明(即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非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记录的就业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简单来说,就是八大件:医保卡、银行卡、准生证、出生证、医院发票、出院小结、申请表、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领取生育金需要哪些资料

2. 领取生育金需要哪些证件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 本人身份证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4) 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 医院出具宝宝 “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 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3. 2017年领生育金需要什么材料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
对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准生证、出生证、疾病证明、费用总清单和发票原件等到本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定后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给予支付。
2、职工生育保险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且单位按时足额缴费,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报销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产前检查报销材料:
①检查发票原件;
②发票费用清单(B超单、化验单、药费清单,其中B超单如需保存请提供复印件);
③发票和清单自行对应分开。
(2)住院保胎报销材料
①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即参加生育险同时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②住院费用发票原件;
③住院费用总清单;
④疾病诊断证明书;
⑤出院小结;
⑥医疗证(或社保卡)复印件2份;
⑦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⑧单位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个人银行卡、存折账号复印件1份(建议首选农业银行)。
(3)住院分娩报销材料
①住院费用发票原件;
②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
③住院费用总清单;
④结婚证复印件2份;
⑤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⑥准生证复印件2份;
⑦出生证复印件2份;
⑧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⑨单位银行账号(写清楚开户行,加盖单位公章);
⑩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2017年领生育金需要什么材料

4. 领取生育金需要哪些证件?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5. 生育金怎么领取及领取条件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三章  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二)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三)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四)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七)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二十条  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办理手续时,企业应当提交职工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第二十一条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生育金怎么领取及领取条件

6. 领生育金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咨询员:符合本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申领对象,在生产后可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有转账功能的本人实名制活期银行存折(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工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建设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市邮政局);
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7. 领取生育金需要什么证件

领取生育金需要的证件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支持身份验证的银联储蓄卡;
(2)计划内生育证明(即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非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记录的就业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简单来说,就是八大件:医保卡、银行卡、准生证、出生证、医院发票、出院小结、申请表、身份证。
如果失业在家,还需要一份失业证明,详见以上第6条。

领取生育金需要什么证件

8. 领生育金要什么手续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 本人身份证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4) 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 医院出具宝宝 “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 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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