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

2024-05-06 16:37

1. 谁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

法律分析: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前款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十五条 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对按照前款规定提起的诉讼,可能存在有相同诉讼请求的其他众多投资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该诉讼请求的案件情况,通知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投资者发生效力。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前款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谁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

2. 投资者保护机构指的是

法律分析:投资者保护机构基于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法律解释一般认为,一国的法律体系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是非常嗽要的制度安排与环境。法律休系的差异(设计与实施)是形成投资者保护水平差异的最重要的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八十八条 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销售、提供与投资者上述状况相匹配的证券、服务。
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按照证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实信息。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
证券公司违反第一款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投资者保护机构有哪些

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规定1、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1)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2)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3)销售、提供与投资者上述状况相匹配的证券、服务。证券公司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接受服务时,应当按照证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实信息3、拒绝提供、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二、分类(一)划分标准根据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投资者可以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1、专业投资者: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2、普通投资者(举证倒置):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证券公司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征集投票权制度1、征集人:董事会、独董、持有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投资者保护机构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2、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3、禁止有偿征集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不可以收手续费。4、违规损利要担责: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上市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促进现金股利制度1、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分配现金股利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依法保障股东的资产收益权2、上市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盈余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

投资者保护机构有哪些

4. 投资者保护机构有哪些

法律分析:投服中心共设有行权事务部、纠纷调解部、维权事务部、投资者教育部、网络管理部、调查监测部等11个部门。在投服中心的业务范围中,持股行权、纠纷调解、维权服务是其主要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协商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
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申请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除依照前款规定通过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申请协调解决外,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5. 投资者保护机构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主要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条 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投资者保护机构是什么意思

6. 投资者保护机构是什么意思

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主要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条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第四条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 投资者保护人员应由何人担任

应改革罚款制度,将对上市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的罚款,优先用于赔偿投资者,有剩余的罚款余额再上缴国库。”

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的永恒主题。而对于中国股市来说,投资者保护是一个明显的短板。为改变这种局面,日前证监会成立了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担任小组组长,副主席阎庆民任副组长,证监会各相关业务部门及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摘要】
投资者保护人员应由何人担任【提问】
应改革罚款制度,将对上市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的罚款,优先用于赔偿投资者,有剩余的罚款余额再上缴国库。”

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的永恒主题。而对于中国股市来说,投资者保护是一个明显的短板。为改变这种局面,日前证监会成立了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担任小组组长,副主席阎庆民任副组长,证监会各相关业务部门及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回答】
成立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是管理层重视投资者保护的一种表现。加强领导工作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把对投资者的保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要有实际的措施出台。也正因如此,根据证监会的安排,下一步,领导小组将在证监会党委领导下,研究部署投资者保护领域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各业务领域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督促系统部门及单位落实工作要求。【回答】
首先,应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对A股市场的制度进行全方位清理与完善。投资者保护之所以是A股市场的一个短板,很大程度上与A股市场最早的定位有关。A股市场重视的是股市的融资功能,而投资者保护则被忽视。比如,以上市公司退市为例,有些上市公司退市是由于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掏空,所以大股东理应承担赔偿投资者的责任。但目前的退市制度并没有追究这些责任,最终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来买单,这显然会损害投资者利益。【回答】

投资者保护人员应由何人担任

8. 投资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后,投资者保护机构受

您好,投资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后,投资者保护机构受权益保护。证券民事纠纷因其主体的群体性、内容的专业性、影响的广泛性而表现出超乎普通民事纠纷的特殊性。长期以来,我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存在案件审理耗时久、投资者诉讼成本高、获赔难等问题,究其因,投资者维权能力差、法院审理证券纠纷专业性欠缺是重要因素。【摘要】
投资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后,投资者保护机构受【提问】
您好,投资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后,投资者保护机构受权益保护。证券民事纠纷因其主体的群体性、内容的专业性、影响的广泛性而表现出超乎普通民事纠纷的特殊性。长期以来,我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存在案件审理耗时久、投资者诉讼成本高、获赔难等问题,究其因,投资者维权能力差、法院审理证券纠纷专业性欠缺是重要因素。【回答】
法律分析;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对按照前款规定提起的诉讼,存在有相同诉讼请求的其他众多投资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该诉讼请求的案件情况,通知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十五条 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对按照前款规定提起的诉讼,存在有相同诉讼请求的其他众多投资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该诉讼请求的案件情况,通知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投资者发生效力。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前款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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