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还要交所得税吗

2024-05-12 06:41

1.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还要交所得税吗

理论上是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理财产品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股息红利所得
  对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纳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发文另行作出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因上市公司分红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需要根据持有时间不同,确认不同的纳税义务。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50%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收入,即实际税率变成了10%。如果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25%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所得,即实际税率变成了5%。
  2.基金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二条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文开头提到的 “余额宝”们都是与相关基金挂钩,用户在其网站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例如“余额宝”就是相当于购买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的货币基金产品,所以和购买普通的基金产品类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4.银行理财产品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包含人民币理财产品、外汇理财产品)收益是否纳税,总局并没有具体规定,实际操作中多数银行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通过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品种很多,有银行自行开发的理财产品,有银行代信托公司或保险公司代销的产品,还有委托贷款。经请示总局,对个人取得的上述收益现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此有一种情况也需要区分:一个专门做投资的合伙企业,有两个自然人合伙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年底,合伙企业计算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这部分理财收益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还要交所得税吗

2.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取得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收入为免税收入,该项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辅弧滇旧鄄搅殿些东氓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而理财产品,是由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活动。因此,企业利用闲置资金向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不能作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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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小规模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你好。我是豆子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希望你每天幸福、快乐、笑口常开。
企业向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在国税不涉及流转税,涉及企业所得税,其取得的收入(收益)应并入本年应纳税所得额,同其他收入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4.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需要交营业税吗

需要。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征收: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计算方法:
1.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2.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

5.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要交什么税啊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40号)第五条的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第5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因此,企业买卖属于金融商品范围的银行理财产品,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要交什么税啊

6. 银行的理财产品,得到收益后需要交税嘛?

有些是免税的,其余要交税的由银行代扣代缴,理财产品纳税跟个人没什么关系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收益是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常常有市民抱怨,“本来收益就不多,还得缴税,到手的收益就更少了。”其实,目前还是有几种产品投资收益不收所得税。
  
  1、教育储蓄,免收个人所得税
  
  有专家表示,由于教育储蓄存在优惠不多、限制颇多的情况,大大减少了人们对其的投资热情。
  
  投资教育储蓄的好处,在于投资者能享受两大优惠政策:一是。根据国家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二是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利率(相对于其他储蓄品种,教育储蓄利率优惠幅度在25%以上)。
  2、投资债券可以免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投资国债和特种金融债所得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债风险几乎为零,利率略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从较长一段时间来看,投资国债是比较合算的。
  
  个人投资企业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无论是在一级发行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购买企业债券,持有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均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利息的机构负责代扣代缴。
  
  3、基金,四种情况暂不征税
  
  对于个人投资者购买基金所得的分红,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随着近期股市行情火爆,证券投资基金的净值也出现了大幅上涨,多家基金公司更于近日公布了大比例现金分红方案。随着这些分红的出现,是否缴税,就成为很多市民关注的焦点。
  
  按照相关规定,对基金持有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等,均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了20%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暂不征税的范围:
  
  一是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二是对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三是对个人买卖基金暂不征收印花税。四是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也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有关分红险免税的问题,据了解,保监会正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进行协商。

7.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都需要缴纳什么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购入理财产品如何计缴营业税,目前总局没有明确文件规定。各地执行口径不一,以下地方口径供参考: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营业税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并持有到期取得收益的行为,属于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未持有到期即进行转让,则以理财产品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金融商品转让”税目计缴营业税。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对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商品买卖,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即企业将自有资金提供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将利息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其实质就是企业将资金贷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并收取利息的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如果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通过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公司取得的收入应按上述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都需要缴纳什么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8.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企业从事代客理财申购新股业务计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闽国税发[2001]20号)规定,对金融企业从事“代客理财”业务,从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能够按委托方投入资金的比例分配其存款利息的,不征营业税;否则,应视同经纪业手续费收入计征营业税。
  参照上述规定,客户将银行存款委托金融机构投资短期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将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客户不承担投资风险,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动收益。
  由此可见,此浮动收益不符合“不与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的,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因此,客户取得不固定的浮动收益,在税法尚未明确下,暂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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