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

2024-05-17 21:10

1. 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

国民收入再分配:国民收入继初次分配后在整个社会范围进行的分配

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

2. 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径

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过下列途径来进行:
1、国家预算是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首先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起来,形成国家预算收入,然后通过预算支出形式,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福利设施、行政管理等各方面。
2、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和货币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这就改变了资金使用的主体、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时间,从而对国民收入进行了再分配;同时,通过差别利率,信贷机构获得了利润,可用于充实信贷资金、提留信贷企业基金、支付职工工资。存款者和贷款者的收入也由于差别利率得到调整,使一部分国民收入在工商企业、职工、居民之间进行了再分配。
3、在社会主义分工体系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用后,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金。因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一部分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
4、价格变动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总量,但会改变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之间的分配。价格的调整和市场价格的变化,影响着交换双方的实际收入,引起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消费品销售价格提高,就会使居民的实际收入减少;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就会引起国民收入在各工业部门之间的转移等等。由此,国民收入在国家、部门、企业、职工、农民之间实现了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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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民收入分配的分配格局

对1996-2005年间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总体描述:在本部分中,我们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形成的过程.要想深入分析这些原因,就需要对收入分配过程进行细致的研究.分配主体的收入最终格局的形成具有以下动态过程:①政府最终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过程政府初次分配总收入=政府增加值+本环节政府收到的劳动报酬-本环节政府付出的劳动报酬+政府收到的生产税净额+政府收到的财产性收入-政府付出的财产性收入政府再分配环节的可支配总收入=政府初次分配总收入+政府经常性转移收入-政府经常性转移支出本文对以上某些指标进行解释如下:政府的收到的劳动报酬是指政府工作人员收到的工资及工资性收入;政府收到的财产性收入是指政府利息和红利收入;政府付出的财产性收入=政府贷款利息支出+中央政府国债利息支出;政府的经常性转移收入=政府收到的收入税+政府收到的社会保险缴款;政府经常性转移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政府的社会保险福利支出)+政府的社会补助支出.②企业最终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过程企业初次分配总收入=企业增加值+本环节企业收到的劳动报酬-本环节企业付出的劳动报酬-企业付出的生产税净额+企业收到的财产性收入-企业付出的财产性收入企业再分配环节的可支配总收入=企业初次分配总收入+企业经常性转移收入-企业经常性转移支出其中,企业收到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性收入和社会保险付款两部分;财产性收入和生产税与政府中的分析是一样的.③居民最终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过程居民初次分配总收入=居民增加值+本环节居民收到的劳动报酬-本环节居民付出的劳动报酬-本环节居民付出的生产税净额+本环节居民收到的财产性收入-本环节居民付出的财产性收入

国民收入分配的分配格局

4. 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

法律分析: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过下列途径来进行:
1、国家预算,先将各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形成国家预算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福利设施、行政管理,如征收个税。
2、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个人发放贷款。
3、劳务费用,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比如支付给私人保姆的工资。
4、价格变动,价格变动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总量,但会改变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收入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5. 国民收入是怎样进行再分配的?

1)国家预算。国家预算是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首先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起来,形成国家预算收入,然后通过预算支出形式,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福利设施、行政管理等各方面。 2)银行信贷。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和货币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这就改变了资金使用的主体、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时间,从而对国民收入进行了再分配。 3)劳务费用。在社会主义分工体系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用后,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金。因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一部分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拓展资料:初次分配,即初次收入分配。在社会分配中,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按贡献分配。该贡献包括对创造利润有益的各种因素,如资金、技术、管理、生产资料、劳动力、信息、市场、营销等。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各企业中分别进行的。它们主要体2022年三方面:(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成为国家集中的纯收入,由国家统筹安排,在全社会范围内使用;(2)用于企业发展生产、集体福利、职工奖励等方面;(3)在生产部门以工资形式分配给企业职工,由职工个人支配和使用。再分配,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居民和企业等各收入主体当期得到的初次分配收入依法应支付的所得税、利润税、资本收益税和定期支付的其他经常收入税。政府以此对企业和个人的初次分配收入进行调节。三次分配理论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第一次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第二次是由政府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这一收一支所进行的再分配;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国民收入是怎样进行再分配的?

6. 什么是国民收入再分配

分类:  商业/理财 >> 贸易 
   解析: 
  
 ●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含义
 
  以初次分配形成的三种基本原始收入作为前提条件和出发点,国民收入还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再分配。国民收入再分配是国民收入继初次分配之后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分配。
 
 ●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原因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收入之所以必须进行再分配,有下列原因:
 
  
 
  第一,满足非物质生产部门发展的需要。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获得了原始收入,而非物质生产部门要获得收入,必须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解决。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把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一部分原始收入,转给不创造国民收入的非物质生产部门,形成“派生收入”,以满足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国家行政和国防安全等部门发展的需要和支付这些部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加强重点建设和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的需要。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的发展往往是不平衡的,它们的发展速度、生产增长规模、技术结构等互不相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比例不协调现象和薄弱环节。同时,各物质生产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得到的收入份额,往往同它们各自的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不相一致。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从宏观调控的全局出发,有计划地将国家集中的纯收入,通过再分配,在不同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调节使用,以加强重点建设,克服薄弱环节,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
 
  第三,建立社会保证基金的需要。劳动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证基金,以及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基金,除企业、个人负担外,有一部分也需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建立社会保证基金来解决。这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建立社会后备基金的需要。为了应付各种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等,需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建立社会后备基金,来满足这些临时性的应急需要。
 
  ●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径
 
  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过下列途径来进行:
 
  (1)国家预算。国家预算是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首先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起来,形成国家预算收入,然后通过预算支出形式,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福利设施、行政管理等各方面。
 
  (2)银行信贷。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和货币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这就改变了资金使用的主体、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时间,从而对国民收入进行了再分配;同时,通过差别利率,信贷机构获得了利润,可用于充实信贷资金、提留信贷企业基金、支付职工工资。存款者和贷款者的收入也由于差别利率得到调整,使一部分国民收入在工商企业、职工、居民之间进行了再分配。
 
  (3)劳务费用。在社会主义分工体系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用后,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金。因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一部分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
 
  (4)价格变动。价格变动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总量,但会改变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之间的分配。价格的调整和市场价格的变化,影响着交换双方的实际收入,引起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例如,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就会增加农民收入;消费品销售价格提高,就会使居民的实际收入减少;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就会引起国民收入在各工业部门之间的转移等等。由此,国民收入在国家、部门、企业、职工、农民之间实现了再分配。
 
  ●国民收入再分配机制的调整
 
  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来看,再分配的机制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目前的问题是,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国家所得的比重过低等,因此,必须集中财力,振兴国家财政,这是保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在国民收入再分配和最终分配环节上,要通过深化和完善财税、劳动、人事、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并适应所有制结构变化和 *** 职能转变,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

7. 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径

法律分析: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过下列途径来进行:1、国家预算,先将各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形成国家预算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福利设施、行政管理,如征收个税。2、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个人发放贷款。3、劳务费用,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比如支付给私人保姆的工资。4、价格变动,价格变动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总量,但会改变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收入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径

8. 分配的国民收入的分配

社会总产品的价值中新增加的价值是国民收入。国民收入的分配,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资料归剥削阶级所私有,直接生产者没有或只有少量的生产资料,国民收入的分配也反映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对直接生产者的剥削关系。在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占有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国民收入则按照社会主义原则进行分配。国民收入的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指国民收入在物质生产部门中的各阶级、阶层及其成员之间进行的分配。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再分配。因为除了物质生产部门外,还有许多非物质生产部门,比如,文化、教育、卫生、国家机关、军事部门等。各部门所需要的费用以及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取得的。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中,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具有不同的社会性质,反映了不同的生产关系,受不同的经济规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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