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规划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2024-05-17 13:06

1. 税收规划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税收规划由于其依据的原理不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也不同,主要可分为三类,即避税规划、节税规划和转嫁规划。

  (1)避税规划,即为客户制订的理财计划采用“非违法”的手段,获取税收利益的规划。避税规划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非违法性,有规则性,前期规划性和后期的低风险性,有利于促进税法质量的提高,反避税性。

  (2)节税规划,即理财计划采用合法手段,利用税收优惠和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为客户获取税收利益的规划。节税规划的主要特点如下:合法性,有规则性。经营的调整性与后期无风险性,有利于促进税收政策的统一和调控效率的提高,倡导性。

  (3)转嫁规划,即理财计划采用纯经济的手段,利用价格杠杆,将税负转给消费者或转给供应商或自我消转的规划。转嫁规划的主要特点如下:纯经济行为,以价格为主要手段,不影响财政收入,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改进技术。

税收规划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2.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特征包括些什么?

(1)合法性。合法性是税务筹划最本质的特点,也是税务筹划区别 于逃避税款行为的基本标志。所谓合法性,一方面是指税务筹划不违 反国家的税收法规,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另一方面是指它 不但不违法,而且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以合 法合理地进行选择时,纳税人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专业知识选择低税 负方案,这也正是税收政策引导经济、调节纳税人经营行为的重要作用之一。
(2)筹划性。筹划性是指事先进行计划、设计、安排。纳税人在进 行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经营活动之前往往会把税款缴纳作为影响 财务成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而纳税行为则是在纳税人应税经营 活动发生后才发生的,如企业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承担缴纳增值税 或营业税的义务。这就在客观上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前作出事先筹划 的可能性。
(3)目的性。目的性是指纳税人纳税筹划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纳 税,取得节税收益。但税务筹划取得利益应着眼于纳税人资本总收益 的长期稳定的增长,而不是着眼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这是因为, 在纳税人的经营计划或财务计划中,纳税只是其中一个因素。进行投 资、经营决策时,除了考虑税收因素外,还必须考虑其他多种因素, 权衡轻重,趋利避害,以达到总体长期的收益最大化。
(4)专业性。专业性是指税务筹划不仅是一门独立性很强的科学, 而且有专门的部门和机构从事这项业务,如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筹划 部、律师事务所的税务咨询部、专门的税务师事务所等,税务筹划的 专门人才也越来越多。

3. 税务规划的内容不包括

税收规划由于其依据的原理不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也不同,主要可分为三类,即避税规划、节税规划和转嫁规划。
  (1)避税规划,即为客户制订的理财计划采用“非违法”的手段,获取税收利益的规划。避税规划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非违法性,有规则性,前期规划性和后期的低风险性,有利于促进税法质量的提高,反避税性。
  (2)节税规划,即理财计划采用合法手段,利用税收优惠和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为客户获取税收利益的规划。节税规划的主要特点如下:合法性,有规则性。经营的调整性与后期无风险性,有利于促进税收政策的统一和调控效率的提高,倡导性。
  (3)转嫁规划,即理财计划采用纯经济的手段,利用价格杠杆,将税负转给消费者或转给供应商或自我消转的规划。转嫁规划的主要特点如下:纯经济行为,以价格为主要手段,不影响财政收入,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改进技术。

税务规划的内容不包括

4. 税收规划最基本的原则

(1)全局性原则。全局性原则企业税务是一项全局性工作。(2)事前规划原则。事前规划原则企业税务规划应该在事前进行,企业经营活动一经发生,企业的各项纳税义务也就随之产生。(3)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税务规划之所以有别于偷漏税行为,就在于其是遵守了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的合法行为。(4)目标性原则。目标性原则企业进行税务规划也和做其他事情一样,事先应制定一个任务目标。税务规划是在投资、筹资、经营、股利分配等涉税事项发生之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利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规划,从而达到税务合规性与优化税务成本的效果。通俗来讲,税务规划就是指在不违反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涉税事项做出事先规划和安排,进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管理活动。税务规划遵循的原则:01全局性原则企业税务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企业不仅要交增值税,还要交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在税务规划时,应全面考虑企业总体税务情况,设有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集团性企业间更应注意此项工作。国家在制定税法时还制定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而是否能充分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也需要专业人士从全局进行评估规划,才能实现价值最大化。02事前规划原则企业税务规划应该在事前进行,企业经营活动一经发生,企业的各项纳税义务也就随之产生,若纳税人此时觉得税务问题严峻,想要解决可能就迟了。税务规划应在事前进行,这与企业会计的事后核算正好相反。只有在事前对企业进行税务规划,事前规范好业务运营的方式方法,才能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优化企业税务管理。03合法性原则税务规划之所以有别于偷漏税行为,就在于其是遵守了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的合法行为。依法纳税是每个法人、自然人应尽的义务,国家法规不容忍任何单位和个人践踏,各种偷漏税行为是国家法律所不容许的。税收征管法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法人,由于承担的税种较多,纳税税基、地点、时限、税率等各有差异,处理不善便会产生相应的税务问题。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企业进行税务规划的前提就是合法,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不可能称之为税务规划。04目标性原则企业进行税务规划也和做其他事情一样,事先应制定一个任务目标。在进行规划之前必须了解与分析企业的纳税种类、适用税率、税负、经济业务流程、所在地区市场情况、行业特点等,并在此的基础上,掌握存在哪些问题,再考虑税务规划的可能性,明确税务规划要达到什么目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5.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内容包括哪些?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
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8、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9、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10、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内容包括哪些?

6. 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内容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等。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7. 个税的征收内容有哪些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十一、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项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截止1997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有:
(一)个人取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
(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七)辞职风险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

个税的征收内容有哪些

8.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包括那些?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一般包括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等等。1,工资征税,工资征税指的就是个人在某公司任职获得的工资薪水、年终奖金、分红等等所得,都需要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规定向国家交税如果月工资在5000元以下则不需要缴纳。2,个人所得税,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包括四个方面,经过合法流程获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从事服务业、建筑业、餐饮业、手工业等等行业获得的合法收入,持营业执照从事医学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活动获得的收入和其他行业获得的收入等等,也需要承担。3,个人所得税的费用;劳务报酬所得,指的是个人从事会计技术服务、广告书画、雕刻、翻译等方面的服务,获得的报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拓展资料: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征税对象: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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