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如何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工作

2024-05-05 18:13

1. 基金经理如何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工作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工作:一方面可以通过组合投资的方法来减少系统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风险管理措施来对基金投资的系统风险进行对冲,从而有效降低投资风险。而中小投资者由于资金量和专业知识方面的欠缺,很难做到组合投资。因此,从这一点来说,基金非常适合平时工作繁忙,又不具备相关金融投资知识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家庭理财。【摘要】
基金经理如何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工作【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工作:一方面可以通过组合投资的方法来减少系统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风险管理措施来对基金投资的系统风险进行对冲,从而有效降低投资风险。而中小投资者由于资金量和专业知识方面的欠缺,很难做到组合投资。因此,从这一点来说,基金非常适合平时工作繁忙,又不具备相关金融投资知识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家庭理财。【回答】
亲亲,在设计投资组合时,基金管理人一般依据下列原则:在风险一定的条件下,保证组合收益的zui大化;在一定的收益条件下,保证组合风险的zui小化。具体来说,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进行证券品种的选择,即进行微观预测,也就是进行证券投资分析,主要是预测证券的价格走势以及波动情况。第二,进行投资时机的选择,即宏观预测,预测和比较各种不同类型的证券的价格走势和波动情况。例如,预测普通股相对于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证券的价格波动。  第三,多元化,即依据一定的现实条件,组建一个风险zui小的资产组合。【回答】

基金经理如何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工作

2. 如何进行基金投资管理

第一步明白什么是基金

说白了,基金就是你投出的一部分钱交给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的操盘手再用你的钱去投资,一般都是股票的形式。也相当于你花钱请专业人士替你炒股。所以选择好的基金公司非常重要!只有基金公司赚了钱,你才有钱赚。

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在现有的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因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出资者不要求投资回报和投资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规定或出资者的意愿把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第二步关于盈利和亏损如何计算

就是说,基金公司赚了会按你买的股数、当天的单位净值和赎回日期的净值差给你相应的红利。赔了,你同样要以所购股数和净值差分摊损失。

第三步其他费用

购买的时候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一般是0.012每股,赎回的时候手续费是0.005,打个比方,如果你购买当天的单位净值是1元,你买了10000股(一共是一万元),你一共需要交170元的手续费。如果用网上银行购买,会有相应的折价,大概手续费是110左右。各个银行的手续费不一样。

第四步基金时期

一般分为认购期、运作期(封闭期)、申购期三个阶段。刚开始的时候是认购期,一般是半个月左右,在这半个月里你只能购买不能赎回(卖出),买入价一般是1元。然后进入运作期(封闭期),在这段时间里基金公司拿你的钱去建仓,也可以说是一个准备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打开之后大部分基金会有所涨幅,也有部分会回落变成0.9*或者更低,这个时候不要以为你赔了,因为你的投资才刚刚开始。接下来进入申购期,此时你已经可以自由买卖了。

第五步基金风险

风险是肯定会有的,因为有挣就会有赔,主要是看你所选的公司实力和营运状况。但是客观的来说,基金投资是一项长期投资,不像炒股,赚钱赔钱都很容易。因为近半年以来股市看涨,而且良性循环,所以基本上没有一支基金是长期亏损的,前提是你投资至少半年以上。[什么是基金风险]

第六步具体例子讲解

打个比方,那景顺长城来说,12月7日买入的价格是1.117,12月8日开始是连续下跌,因为整个股市也是看跌,从12月11日开始持续上涨到12月15日是1.186,也就是说如果你在12月7日到11日之间赎回那么你肯定会赔钱,12月11日到13日单位净值长到1.134你能把手续费挣出来,从1.134到1.186的差就是你每股的利润。可能从12月15号后还会跌,你的利润会逐渐缩小甚至更低。推理,这就是基金的涨涨跌跌,基金的涨跌一般与股市大盘的涨跌有关,不出意外是成正比关系。由于大盘在波动的状态下持续上涨,所以基金也是缓慢上升的(近半年来)。

第七步教你怎样买基金

一般是银行代理,不同的银行代理的基金种类也是不同的;或是在基金公司的指定地点直接购买。在银行购买时拿本人身份证和一张存有购买金额的借记卡在窗口办理。时间是上午9点半到11点办,下午1点到3点。

第八步投资基金其他问题

基金再投资:就是指已经分红过后又重新回落的基金,这种基金会落后的价格一般和新发行的差不多,好处是免去了2、3个月的准备期,可以自由买卖;不利之处是往往买家要比新发行时的1元稍高一些,但不会高得太多。

第九步分红问题

价格回落的时候,利润已经按照你买的股数和单位净值差回报给你了,所以不用担心在分后之前的赎回时期问题。比方说你花1元买了10000股(一万元),半年之后在单位净值1.717的这天分红后又回落到1块,那么去了0.017的手续费,你每股挣0.7元即7000。这部分利润,如果打算继续投资会变为你的基金股数,如果赎回会变现。

第十步结论

基金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理财方式,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是比股票来说要少的多,所以非常适合新手投资第一步可以选购基金的主要原因。但是一定要非常谨慎的选择发行公司,而且不能着急,至少要投资半年以上较为保险,总的来说和股票相比,风险小,长期持有回报率较高,(在股市正常运转的环境下)一般是净回报60%-80%。

3. 怎么做股票类基金管理人

1、基本面研究工夫扎实。基金公司应该以基本面为最主要的投资操作依据,所以基金经理人的基本面研究工夫是否扎实是非常重要的。2、历经市场空头及多头之经验。一个只经历过多头时期的基金经理人,可能会对市场过于乐观,而采取过度积极的投资策略;相反,一个只经历过空头时期的基金经理人,却可能会因为对市场悲观,而采取过度保守的策略。因此,唯有亲身经历过由盛而衰,再由衰而盛的过程,才能算是一个具有充分经验的基金经理人。3、道德操守。基金经理人所掌管的资金,动辄数十亿元,其道德操守自然是相当重要的,但是外人较不容易观察到此项标准,大部分的基金公司在年度考核时会对这项条件出作评判。4、眼光长远且行事果断。基金经理人在每一个决策关头要有主见,如果迟疑不前,极可能平白丧失了大好良机。此外,基金经理人对其本身情绪管理、压力舒解方法的培养也是同样必要的。一个无法承受市场动荡压力的经理人,不但会影响其投资决策的正确性,更可能伤及到自己的健康。

怎么做股票类基金管理人

4. 什么是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5. 什么是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国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国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2、及时、足额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3、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什么是基金管理人

6. 什么是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7. 如何选择基金管理人

你好问题实际上就是如果选择基金公司。
“首先,规范的管理和运作是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是基金资产安全的基本保证。判断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运作是否规范可以参考以下几方面的因素:一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规范合理,包括股权结构的分散程度、独立董事的设立及其地位等。二是基金管理公司对旗下基金的管理、运作及相关信息的披露是否全面、准确、及时。三是基金管理公司有无明显的违法违规现象。
    其次,基金管理公司历年来的经营业绩是投资者重要的参考因素。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水平的高低可以通过其旗下基金净值增长和历年分红情况体现出来。由于各基金的设立时间不同,其累计净值增长难免会有所差异,投资者可以以特定时段内基金的净值增长情况作为评判依据。
第三,基金管理公司的市场形象、对投资者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也是投资者在选择基金管理公司时参考的因素。还要考虑到相关费用、申购与赎回的方便程度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等诸多因素。
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考察。
1. 公司股东实力与重视程度,是基金公司不断发展的重要基础。拥有深厚金融背景、雄厚实力的股东,可以让基金公司获得一个比较好的运营与发展平台。
2.出色而稳定的投研团队是基金公司获得良好投资业绩的保障。看基金公司的产品线是否丰富;看投研团队是否经历过熊牛市的完整考验。
3.关注基金业绩表现的持续性。不能只看某家公司某一只产品的短期表现,还要全面考察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如何选择基金管理人

8. 基金管理公司对投资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有哪些?

法规名称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

法规信息
证监会公告
[2009]3号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规范投资管理人员执业行为,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证监基金字[2006]22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予以公告,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法规内容编辑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投资管理人员,是指下列在公司负责基金投资、研究、交易的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
(一)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二)公司分管投资、研究、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投资、研究、交易部门的负责人;
(四)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独立客观、专业审慎、勤勉尽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投资管理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公司有关投资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执业行为的管理。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依法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六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份额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行业自律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
第八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信守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监管机构和公司作出的承诺,不得从事与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第九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在作出投资建议或者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就投资、研究等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
第十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平对待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资产委托人,不得在不同基金财产之间、基金财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一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树立长期、稳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负责的理念,审慎签署并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有正当的理由。
第十二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强化投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审慎开展投资活动。
第十三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学习,接受职业培训,熟悉与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的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管理人员聘用制度,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期限等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在聘任投资管理人员时,应当充分了解拟任人选的工作背景、遵规守法情况、诚信情况、从业资格、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工作变动情况等,对其能否胜任拟任职岗位进行认真评估,审慎作出聘用决定。
基金经理在任职前应当通过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机构组织的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并通过所任职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注册变更。公司不得聘用未通过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人员担任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经理、企业年金投资经理、社保基金投资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参照本款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聘用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签订聘用合同。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基金行业的特点认真研究、制订聘用合同的各项内容,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投资管理人员的聘任期限、投资管理目标与考核、保密事项、竞业禁止事项、违约条款等方面进行详细约定。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完善研究、决策、执行、反馈等投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与投资业务相关的部门、岗位,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完善并严格实行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防止投资管理人员越权从事投资活动。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投资授权制度,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超出授权范围的,应当按照公司制度履行批准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风险控制机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监测、评估、报告,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制订公平交易规则,明确公平交易的原则及实施措施,对反向交易、交叉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分析并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公司在投资管理人员安排方面应当公平对待基金和其他委托资产,不得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其他业务进行倾斜,不得因开展其他资产管理业务影响基金经理的稳定,不得应其他机构客户的要求调整基金经理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加强风险隔离。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和员工传递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投资、研究及交易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基金投资标的物备选库的建立及变更、主要投资决策等事项应当有充分的依据和完整的记录,并按照规定期限予以保存。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股权投资及其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建立相关申报、登记、审查、管理、处置制度,防止因投资管理人员的股权投资行为影响基金的正常投资、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的礼金、旅游服务等各种形式的利益。投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对可能产生个人利益冲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员工不得买卖股票,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公司所管理基金的交易与员工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交易应当避免利益冲突。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及会议的管理,对投资管理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年会、论坛等活动做出统一安排。
未经公司允许,投资管理人员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或会议,严禁投资管理人员利用参加会议之便牟取不当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管理人员对外公开发表与基金投资有关言论的管理。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对外宣传的有关规定,不得误导、欺诈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对基金业绩进行不实的陈述。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通信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通信工具的管理,公司固定电话应进行录音,交易时间投资管理人员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应集中保管,MSN、QQ等各类即时通信工具和电子邮件应实施全程监控并留痕,录音、即时通信、电子邮件等资料应当保存五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外行使权利的管理,制定相关制度,明确相应程序。
投资管理人员受公司委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履行职责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出国(境)的管理,对投资管理人员出国(境)时应当履行的报告义务、职责行使等作出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考核体系,客观、科学地评价投资管理绩效。
公司对基金经理的评价和考核应当体现基金财产运用注重长期、价值投资、控制风险的特点。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合规教育,定期进行合规培训,提高其合规意识。每个投资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合规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其他人员代为履行投资管理人员职责的程序、职责范围等的管理。公司的紧急应变制度中应当包含投资管理人员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时的处理方案,以保障基金财产不受损失。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其他人员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理由安排不符合基金经理任职条件的人员实际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拟由其他人员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时间超过30日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基金经理发现公司违反规定安排其他人员以其名义履行职责时,应当在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离职的管理,对投资管理人员解聘、辞职的程序、工作交接、离任审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对拟离职投资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查,自其离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为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真实客观的离任审查报告或鉴定意见,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投资业务正常进行。
投资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时,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工作移交。已提出辞职但尚未完成工作移交的,投资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不得擅自离职;已完成工作移交的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保密、竞业禁止等义务。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披露基金经理的变更情况,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两日内对外公告,并将任免材料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公司对外公告基金经理变更情况时,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基金经理变更原因,新任基金经理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如管理过公募基金还应详细列明其管理基金的名称及管理时间。
公司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招募说明书更新材料中,应详细披露该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经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的姓名及管理本基金的时间。
基金经理应当督促公司及时披露本人任免情况。
第三十四条 公司聘用短期内频繁变更工作岗位的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对其以往诚信记录、从业操守、执业道德进行尽职调查,并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说明尽职调查情况与拟聘用的理由。
公司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司离任未满3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
第三十五条 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未满1年的,公司不得变更基金经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未满1年主动提出辞职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竞业禁止有关规定,并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其他公司在聘用其担任投资管理人员时应当遵守竞业禁止有关规定,对其以往诚信记录、从业操守、执业道德进行尽职调查,取得其前任职公司的书面鉴定,并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说明尽职调查情况与拟聘用的理由。
基金经理频繁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第三十六条 投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者处理;
(二)拟离开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
(三)在其他非经营性机构兼职;
(四)其他可能影响投资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形。
基金经理有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暂停或免去其基金经理职务。
第三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建立投资管理人员监管档案,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诚信状况、执业行为、任职和离职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对基金经理进行任职谈话和离职谈话,对变更频繁的投资管理人员及频繁调整基金经理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对疏于投资管理人员管理、专业人员明显不足、基金经理调整频繁的公司,中国证监会将对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和新产品的发行申请予以审慎对待。发现公司聘用不符合条件的基金经理,应当责令公司进行调整。投资管理人员违反诚信原则和职业道德、频繁变换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采取记入诚信档案、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自律管理,投资管理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国证券业协会视情节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除本指导意见第二条所规定的投资管理人员以外的公司其他从事研究、投资、交易的人员,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中有关基本行为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指导意见是衡量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标准之一。公司和投资管理人员的行为与本指导意见规定不符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做出详细解释说明。无正当理由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本指导意见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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