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款可以打到个人账户吗

2024-04-28 13:15

1. 单位公款可以打到个人账户吗

单位给公司的钱,不能打到私人名下。
单位给公司的钱打到私人名下,属于公款私存。
一、法律规定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公款私存的法律解释为“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
1、《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的规定,对“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的”行为,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公款私存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作了类似规定。
2、2005年2月1日起起施行的《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对公款私存的行为,采取双罚制,即同时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于共产党员,还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该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对于公款私存行为规定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处分。

单位公款可以打到个人账户吗

2. 公款打入私人账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款打入私户,首先看是借款,还是私户就库存现金的形式。如果是符合财务规定,也符合业务实际,就没有问题。如果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无正常合理需要乱转资金就违反财务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
(二)未经批准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
(三)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

3. 公款打到个人账户违法吗

法律分析:公款打入私户,首先看是借款,还是私户就库存现金的形式。如果是符合财务规定,也符合业务实际,就没有问题。如果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无正常合理需要乱转资金就违反财务规定,属于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侵占公司财产可能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二)未经批准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三)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

公款打到个人账户违法吗

4. 单位公款可以打私人账户吗

一、单位公款可以打私人账户吗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需要酌情分开处理。在公款私存过程中,对于单位行为,公款无论是帐内私存还是帐外私存,只是存放形式的的不同,与单位法定帐户上的资金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别。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涉嫌犯罪,如贪污、挪用、私分等,可直接按所涉嫌罪名处理。但若属于个人行为,情况则不同,行为人若是为了资金安全,为临时周转或错误认识等原因而为的行为因其主观上没有非法获取公款使用权的目的,客观上也并没有妨碍单位对公款的使用,则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至于为帮人完成揽储任务的公款私存行为,虽然违反了财经纪律,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纪、党纪处分,但公款并没有给他人使用,没有被挪用,而不应以犯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从中获取财物,符合受贿罪构成条件的,自应以受贿罪论处。
二、法律规定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公款私存的法律解释为“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
1、《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的规定,对“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的”行为,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公款私存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作了类似规定。
2、2005年2月1日起起施行的《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对公款私存的行为,采取双罚制,即同时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于共产党员,还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该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对于公款私存行为规定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处分。

5. 公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什么制度

一、公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什么制度1、违反了法律制度。具体情况如下:(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2、法律依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任何个人不得将私款以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任何单位不得将个人或其他单位的款项以本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二、公款的定义和范围是什么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该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公款的范围具体如下:1、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2、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

公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什么制度

6. 公款转入个人账户的规定

法律分析:公款可以转入个人账户,用途要写清楚。公账户可以转入私人账户用于发工资,但需要满足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任何个人不得将私款以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任何单位不得将个人或其他单位的款项以本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
《储蓄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7. 公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什么制度

法律制度,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也就是说公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什么制度违反了法律制度。【法律依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公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什么制度

8. 公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什么制度

违反了法律制度。具体情况如下: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公款的定义和范围是什么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该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公款的范围具体如下:1、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2、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法律依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任何个人不得将私款以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任何单位不得将个人或其他单位的款项以本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