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怎么计提折旧

2024-05-17 05:28

1. 固定资产怎么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怎么计提折旧

2. 固定资产折旧怎么计提折旧

我国会计准则中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合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符合固定资产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随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 

一般来说,按税法规定年限折旧: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电子设备,为3年。 

残值率一般规定为5%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12*折旧年限) 

算出月折旧额后,做凭证: 
借:管理费用(管理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 
借: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 
借:主营业务成本(有的服务业将相关折旧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3. 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般按如下方法:
1、确定残值率:一般按原值的4%;
2、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假设:n年;
3、计算月折旧率:(1-4%)/n年/12个月;
4、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4%)/n年/12个月;
5、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月折旧额)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4. 有关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当月入账的次月计提折旧。折旧年限税法规定如下: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折旧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法,年数总和法。

5. 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法律分析: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式: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且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在前述的范围内合理选择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6. 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平均年限法(一): 月折旧率=(1-净残值率)/使用年限*12 月折旧额=原值*月折旧率 平均年限法(二) 月折旧率=月折旧额/(原值-净残值) 月折旧额=(原值-累计折旧-净残值)/(使用年限-已计提月份) 工作量法:工作量发是根据实际的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基本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工作总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净残值)平均摊销。系统将根据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月份和已计提折旧月份两项的内容,自动判断剩余使用期间,如剩余使用期间为12-24个月时(取决于折旧年限是否为整年,如为整年是24个月,如不为整年,会在12与24个月之间),计提折旧的金额会按照规定方法重新计算。 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的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或者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7. 固定资产怎么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扩展资料:
折旧范围:
1、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怎么计提折旧

8. 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咱们要先确认折旧的一些基础要素,
 
 第一、要预测判断下使用的年限问题,税局的最低使用年限是个参考,要看企业和设备实际情况;
 
 第二要预测最后的残值,可以留残值也可以不留,一般留0。05%-5%,可以参考自己的设备情况;
 
 第三选择折旧方法,一般税局财务制度备案有备案,多数是直线折旧法,也可以按自己的情况选择其他折旧方法。这三方面确认了咱们就可以确认折旧计算了。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折旧方法有1,平均年限法,比较常用,2工作量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4年数总和法。 
 
 1,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月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2)。 
 
 2,工作量法: 月折旧额=月工作量*[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工作总量 。
 
 3,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N-I)/0。5*N*(N+1) ,年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其中,N=预计使用年限。I=已使用年限] 。
 
 4,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使用年限 ,年折旧额=(原值-累计折旧)*年折旧率 ,最后两年的年折旧额用直线法计算,即 
 
 (原值-累计折旧-预计净残值)/2 。
 
 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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