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36条的介绍

2024-05-04 23:35

1. 非公经济36条的介绍

2005年2月25日,新华社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因文件内容共36条,这份文件通常被简称为“非公36条”。

非公经济36条的介绍

2. 2012年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哪些领域

国家将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其中的自然垄断业务,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等方式进入;对其他业务,非公有资本可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除国家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外,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 
  国家将支持非公有资本积极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在规范转让行为的前提下,具备条件的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可向非公有制企业转让产权或经营权。 
  在加强立法、规范准入、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国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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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句话:有权势,哪个领域你都可以进入;没权势,哪个领域你都进入不了。

3. 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经济36条

    (1)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基本规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不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所以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2)当前我国的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而且发展具有不平衡、多层次性。我国的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的这种状况,就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就必须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生产力水平的要求;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必将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   

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经济3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