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成立公益基金吗,最少需要多少资金,需要怎么做

2024-05-11 14:00

1. 个人可以成立公益基金吗,最少需要多少资金,需要怎么做

  基金会管理办法


  2005年08月30日


  (国务院令【1988】18号  1988年9月27日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基金会的管理,以利于基金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基金会的活动宗旨是通过资金资助推进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福利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发展。

  由国家拨款建立的资助科学研究的基金会和其他各种专项基金管理组织,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性质、宗旨和基金来源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或者有与十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基金;

  (三)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第四条 基金会可以向国内外热心于其活动宗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捐以筹集资金,但必须出于捐赠者的自愿,严禁摊派。

  第五条 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不得由现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

  基金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第六条 基金会的基金,应当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

  第七条 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

  第八条 基金会对接受资助者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按原定的协议使用资金,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者收回资助的资金。

  第九条 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

  第十条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外汇,归基金会所有,允许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物资,免征关税,归基金会所有;基金会有权将其作为资助,无偿转让给与其宗旨有关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但不得出售。

  第十一条 建立基金会,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全国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国务院备案。地方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审查批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基金会改变名称、合并或者撤销,按照申请成立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基金会应当每年向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报告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

  基金会的活动违反本办法时,人民银行有权给予停止支付、冻结资金责令整顿的处置,民政部门有权给予警告、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负责实施,并可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可以成立公益基金吗,最少需要多少资金,需要怎么做

2. 怎样成立一个正规的慈善基金会

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对基金会的性质、成立条件和程序都作了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基金会的成立门槛比较高。
另外,《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基金会是非营利性机构。可以以安全、合理等方式对基金会资产进行保值增值。但基金会管理条例同时要求,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当年收入(接受募捐、资本运营收入)的70%。

向您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将善款捐助给有关慈善基金会,如果善款额度有一定规模,就可以考虑在该慈善基金会中成立您的专项基金,您就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流向进行决策。
即使不设立专项基金,您可以与该慈善基金会签订捐助协议,有权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这是《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

3. 怎样成立一个正规的慈善基金会

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对基金会的性质、成立条件和程序都作了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基金会的成立门槛比较高。
另外,《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基金会是非营利性机构。可以以安全、合理等方式对基金会资产进行保值增值。但基金会管理条例同时要求,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当年收入(接受募捐、资本运营收入)的70%。
向您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将善款捐助给有关慈善基金会,如果善款额度有一定规模,就可以考虑在该慈善基金会中成立您的专项基金,您就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流向进行决策。
即使不设立专项基金,您可以与该慈善基金会签订捐助协议,有权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这是《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

怎样成立一个正规的慈善基金会

4. 如何成立一家慈善基金会?


5. 成立一个慈善基金会需要哪些手续?

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对基金会的性质、成立条件和程序都作了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基金会的成立门槛比较高。
另外,《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基金会是非营利性机构。可以以安全、合理等方式对基金会资产进行保值增值。但基金会管理条例同时要求,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当年收入(接受募捐、资本运营收入)的70%。
可以考虑将善款捐助给有关慈善基金会,如果善款额度有一定规模,就可以考虑在该慈善基金会中成立您的专项基金,您就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流向进行决策。
即使不设立专项基金,您可以与该慈善基金会签订捐助协议,有权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这是《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

成立一个慈善基金会需要哪些手续?

6. 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

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具体如下:1、有特定的公益目标;2、如果是市级基金会,原始公益基金必须大于400万,如果不是,原始公益基金必须大于200万,资金必须是货币;3、基金会要有一定的规范性;4、要可以独立的承担社会民事责任。根据性质不同,慈善基金会分为两种形式:公募和非公募,企业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如果企业设立了慈善基金会,可以自行向社会捐款、捐物等。但由于企业慈善基金会的性质,所以没有权利向社会进行筹款筹物;企业进行大规模慈善投资,比如建立希望学校、希望公园、帮助残疾人中心等,需经过省民政厅的申报手续,然后经过土地管理局的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条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7. 我们想成立一个慈善基金会

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对基金会的性质、成立条件和程序都作了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基金会的成立门槛比较高。
另外,《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基金会是非营利性机构。可以以安全、合理等方式对基金会资产进行保值增值。但基金会管理条例同时要求,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当年收入(接受募捐、资本运营收入)的70%。
可以考虑将善款捐助给有关慈善基金会,如果善款额度有一定规模,就可以考虑在该慈善基金会中成立您的专项基金,您就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流向进行决策。
即使不设立专项基金,您可以与该慈善基金会签订捐助协议,有权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这是《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

我们想成立一个慈善基金会

8. 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

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具体如下:1、有特定的公益目标;2、如果是市级基金会,原始公益基金必须大于400万,如果不是,原始公益基金必须大于200万,资金必须是货币;3、基金会要有一定的规范性;4、该基金会必须要可以独立的承担社会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慈善基金会怎么申请1、现场约谈基金会理事成员;2、审核基金会名称是否可以使用;3、撰写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4、网上提交初审的材料;5、通过后取得民政局文件和临时托管资金入资单;6、入资之后取得验资报告邓生可以代办;7、现场提交材料并等待民政审核拿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