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关系和委托关系的区别

2024-05-16 11:06

1. 买卖关系和委托关系的区别

买卖合同是对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进行转让的,但是委托合同标的需要按照要求完成并交付,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问题,当事人之间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对方会在约定时间内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卖合同是对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进行转让的,但是委托合同标的需要按照要求完成并交付,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问题,当事人之间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对方会在约定时间内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标的物。
一、买卖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标的不同。      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以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听有权。      2.委托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委托人选择受托人通常是基于对受托人能力等方面的考虑并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只根据卖方现有的标的物的性能、条件,衡量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虽然有时也询问有关制作生产的情况,但主要是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来考虑并进行买卖的。      3.是否移转所有权。      委托合同中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委托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二、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条规定,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六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提醒您买卖合同要按照规定签订。三、买卖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      买卖合同不是单务合同,是双务合同。提醒您,买卖合同的当事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且负担一定的义务,出卖人应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买卖关系和委托关系的区别

2. 委托买入是什么意思

委托买入的意思是投资者以限价委托的方式成交,即投资者在填写委托单的时候,明确具体价格,其成交价不得高于或低于委托价。拓展资料:股票委托是不需要手续费的,必须要成交之后才会收取手续费,不成交不收费。下面是关于股票委托的分析:1. 其实股票的委托是不需要手续费的,要在股票成交之后才收取手续费。如果委托没有成交,投资者撤单也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股票的手续费是以股票成交为准,不成交就没有费用。2. 股票委托成交后买进和卖出的意思都是不同的。(1) 买入委托又称为代理买股票,是专营经纪人或兼营自营与经纪的证券商接受股票投资者(委托人)买进股票的委托,依据买方提出的条件,代其买股票的交易活动。代理买的经纪人即为充当股票买卖双方的中介者。(2) 卖出委托称为代理买卖股票,是专营经纪人或兼营自营与经纪的证券商接受股票投资者(委托人)卖出股票的委托,依据卖方提出的条件,代其卖股票的交易活动。代理卖的经纪人即为充当股票买卖双方的中介者。3.股票委托在成交之后买卖要收取费用的,买卖股票主要的手续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股票委托需要过户费是指在交易所收取的。在投资者在买卖股票的时候,需要进行户名更换,而更换户名交易所需要投入人工成本。目前过户费费率为0.02‰,费用极低,买卖10万元股票只需要2元的手续费。(2) 委托的佣金是指买卖双向收取,成交金额的0.1%-0.3%,起点5元。可浮动,和证券公司面谈,根据资金量和成交量可以适当降低。 (3) 印花税:单边征收,卖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0.1%)。 过户费:买卖上海股票才收取,每1000股收取1元,低于1000股也收取1元。(4) 网上交易最便宜、依次是电话委托,营业厅交易最贵 。

3. 请高手解释一下股票里面委托买入与卖出

买入和卖出四种点: 

    买点1:“熊变牛拐点”,旱地拨葱的上涨,第一天放出巨大量比的突然大涨,F10看看有可炒的亮点,就追进。 

    买点2:“牛股回档后的结束点”,放量强股,调整开始后,在@B出现,择低买入,就是等待缩回来再打。缩到什么时候就可以动手呢?回档的下跌幅度越来越小。 

    买点3:“牛股缓升后的加速点”,牛市长牛股,缓升走平后择低再打。 

    买点4:熊股“急跌后反弹开始点”,又叫“疯熊点”,熊市弱股,从慢跌到快跌疯狂下跌后,形成一个下尖坑,最好是有量,在A点出现,择低买入。 

    卖点1:牛股“急升后回档开始点”,又叫“疯牛点”,在@A出现,择高卖出。 

    卖点2:“牛变熊拐点”,牛股“急升后的变盘点”,走到创新高,在@C出现,择高卖出。 

    卖点3:“熊股反弹的结束点”,下跌趋势每一个高点都要卖出,在B点出现,有赚就走人。 

    卖点4:“熊股缓跌后的加速点”,熊市长熊股,缓跌走平后赶快卖出。一定要注意:在熊市,千万不要追进从慢涨到快涨的股、千万不要买入缓跌走平盘的股,反而应该是卖出。

请高手解释一下股票里面委托买入与卖出

4. 委托买入和主动买入有何区别

基金定投和一次性买入的区别有:
1、选择基金的能力不同:
一次性买入基金需要有较强的基金挑选能力,并在合适的时间购入该基金。基金定投则是由专业的理财团队负责运营,挑选基金的能力比较强,亏损可能性比较小。
2、投资风险不同:
基金定投的投资风险相对较低,专业的理财团队负责止损,投资人最差也可获得行业的平均回报。一次性买入基金时,如果市场行情不好,投资人没有及时止损,则有可能出现亏损。
3、投资回报率不同:
基金定投的投资回报率相对稳定一些,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较强。一次性买入基金的投资回报率则与市场行情挂钩,事情行情比较好时,收益率可能会比较高,反之可能会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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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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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股票交易中委托买卖的相关知识

      1.按委托人委托的形式划分      (1)当面委托。即委托人以面对面的形式当面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与要求,由证券商受理股票的买卖。      (2)电话委托。即委托人以电话形式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由证券商、经纪人受理股票的买卖交易。      (3)电传委托。即委托人通过发电传给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委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股票。      (4)传真委托。即委托人以传真的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与要求传真给证券商,委托他们代理买卖股票交易。      (5)信函委托。即委托人用信函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告知证券商,并委托他们代办买卖股票的交易。      我国深圳、上海主要是当面委托。当面委托一般要委托人加以确认,受托证券商才予办理委托手续,而电话委托,则必须在证券商具备录音电话的条件下,才可办理。委托人以电话委托买卖成交后应补交签章,如有错误原因不是由证券商造成的,证券商不负责任。      2.以委托人委托的价格条件划分      (1)随市委托。即指委托人在委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股票的价格条件中,明确其买卖可随行就市。也就是说,证券商在受理随市委托的交易中,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决定股票的买入或卖出,即最高时卖出,最低时买入。大部分委托均属随市价委托。      (2)限价委托。委托人在委托证券商代理股票买卖过程中,确定买入股票的最高价和卖出股票的最低价,并由证券商在买入股票的限定价格以下买进,在卖出股票的限定价格以上卖出。      3.以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划分      (1)当日委托。即指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只于当日有效的委托。      (2)五日有效委托。五日有效委托即指开市第五日收盘时自动失效委托。      (3)一月有效委托.一月有效委托即指每月末交易所最后一个营业日收时自动失效的委托。      (4)撤销前有效委托.撤销前有效委托即指客户未通知撤销,则始终有效的委托.产生此种委托的理论认为,有的客户深信市场力长期发展的作用,因而无须计较暂时的得失,也不计较较长时间的等待。      4.以委托数量为标准来划分      以委托数量为标准,可将委托分为整数委托与零数委托两种,前者指委托的数量是交易所规定的成交单位或其倍数。股票交易中常用“手”作为标准单位。通常100股为一标准手。一标准手发股票一张;若是债券,则以1000元为一手。后者指委托的数量不足交易所规定的成交单位。      虽然证券商一般不接受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委托,但经纪人可将客户的零数委托转变给专门从事零数买卖的零数自营商。零数自营商一方面必须在交易厅内零星买进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股票,凑成整数股后后转卖给佣金经纪人;另一方面又必须在交易厅内买进整数股,然后化整为零地转卖给需要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佣金经纪人。这样,零数自营商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      5.以委托性质来划分      以委托性质划分,委托可分为买进委托或卖出委托。前者指可户委托证券商买进某种证券,后者指客户委托证券商卖出某种证券。      券商的工作人员接到客户的委托指令后,应立即填写委托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委托,买进的委托书必须红色印制,属于卖出者以蓝色印制.委托书应记载委托人姓名、股东代码、委托日期时分、证券种类、股数或面额、限价、有效期间、营业员签章、委托人签章、委托方式(电话、电报、书信、当面委托),保管方式(领回证券、集中保管),并应附注下列各款内容:      未填写"有效期限"者视为当日有效。      委托方式应予标明。      书面或电报委托者应粘附函电。      未填写“限价”者视为市价委托。

股票交易中委托买卖的相关知识

6. 股票委托买卖的成交问题解答

        股票委托买卖未成交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一:      你的委托有无进入交易的主机?      如你填写的委托本身就是无效的委托,会遭到交易所电脑主机拒绝,或由于别的某种原因,你的委托没有进入交易所的电脑主机。      原因二:      当你填写委托申报时,你申报的价格可能是参考了当时行情显示的价格,但该价格与实际委托系统撮合交易的市价存在一个时间差。当你的委托报入交易所电脑主机时,实际的撮合价格可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而,行情显示的价格只能作为填写委托价格时的参考价。      原因三:      申报时间内,没有跟你的委托相匹配的申报价位或申报数量。  为什么会有委托价和成交价不一致的情况?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参加集合竞价时, 如果委托价格高于集合竞价决定价格,则按决定价格成交。      (2)在参加连续竞价时, 当委托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为其成交价。      (3)在参加连续竞价时,当委托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 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为其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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