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是怎样的?

2024-05-13 07:12

1. 改革开放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是怎样的?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三步进程
我一直认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主要的方面有两个:一是宏观的经济机制——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要由计划体制转换为市场体制;二是微观基础——企业制度——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就是按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来重构。并且这两大方面的改革是相互关联、约束而不可脱节的。换句话说,也就是宏观机制转换与微观基础再造必须双管齐下。所以,笔者在1987年任莱阳市体改委主任时,曾提出过中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将伴随着宏观经济体制的转换依次走完三段历程,即:身份革命;经营权革命;所有权革命,并被各级体改部门转报,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历史的车轮又艰难地向前转动了六年。其间中国企业体制改革又经历了许多探索,虽然这些探索有痛苦和迂回,但总的取向是按着上述“三个阶段”前进的。
我们面临着一个跨世纪的时期。再过一个六年,本世纪就要结束了,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目标也当属胜利在握了。所以,现在来叙述这三个阶段,会更加清晰,更易理解,因而也会更有理论与实践价值。
身份革命: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第一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如火如荼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中国的城市经济体制也受到了一系列的冲击。其中最迫切的问题便是如何调动企业活力。到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中国的企业基本上是在高度计划化的经济体制之下生存的,企业的结构类型呈现为生产型。国家逐步对企业采取了扩大自主权、减税让利、赋予企业以利益动机等措施来培育企业的商品经营意识并为其独立经营提供了部分政策性保障。理论界也对企业提出了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的倡导。此时企业的身份开始了由政府附属物向相对独立的商品经营者的方向转变。国家对企业所设置的“计划笼子”开始宽松了,企业的自主权扩大了。到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决定》,首次将我们的宏观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改述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明确地指出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这是中国在理论上打开“商品经济”大门的一个重要的历史性标志。在此之前,在经济理论界,“商品经济”几乎是个禁区。中国经济学理论实际上也是由此走上自身的重构道路的。在理论界,相对于“哲学的贫困”来讲,确实一度出现了“经济学的繁荣”。在此时期,中国的企业终于被正名了。这一转变内含了深刻的意义。一是企业既然是商品经营者,则国家的宏观经济机制必须由计划转向市场;二是企业的人格开始走向独立,厂长的两眼开始由盯“市长”转向了盯市场。随后,国家又相继推行了厂长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调离审计制的“三制”改革,期望企业能够成为真正的商品经营者。此时期我国的宏观机制转换与微观基础再造这两条线上的改革,用力点在企业体制改革上。随着企业体制改革的进展,我国宏观体制上的不适应越来越清楚地被暴露出来,迫使我们加速了由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也即市场经济的转换。我把这一现象称之为“撞击反射效应”。
经营权革命: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第二阶段
继企业体制的第一步变革后,有一个问题在一直困扰着我们,使企业的自主权很难落到实处。许多已下放的权力又不断地被政府部门截留或干脆收回。这就是企业的资产所有权是国家的,企业是国营的。而这种所有权的行使权力又是被分割在若干政府部门的手中,有的甚至掌握在党务部门(如企业领导干部的任免权)。而企业对自身所持有的资产只有占有与经营的权力,且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内含与外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又是很难界定清楚的。于是,在下放企业自主权的过程中,各政府部门“恋权”与厂长、经理“望权兴叹”的问题便成为不可避免的了。以致于一个时期中,中国的厂长们发出了“给厂长松绑”的大声疾呼。这说明了我国公有制企业要求走向真正的人格独立的欲望越来越迫切,也昭示了一个趋势,中国对企业的管制权必须由“人权管制”走向“金权管制(市场规律管制)”与“法权管制”。这就导致了1987年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终于迈出了第二大步,这就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也即被称为“两权分离”的承包制的普遍推行,由于承包制的推行,主要的是解决企业经营权的问题,所以我将这一阶段的改革称为经营权革命。
在全国各地承包制的推行过程中,所选择的承包形式各式各样,对经营权内容的界定众说不一,迈出的改革步幅与力度也参差不齐,但有其明显的共同点:一是都主张企业与政府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应改为契约关系,即都采用承包合同的形式来界定双方的责、权、利分配。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乱干预企业;二是都主张要加大对企业经营者的压力,期望将国有资产的损益责任具体化到承包人的头上,逐步引导企业走向按“国际惯例”来管理企业的轨道。三是长时期的企业体制改革的探索和承包制操作过程中的“发包方”确定,使大家都看清了一个问题,即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随着政府行政机构的膨胀被分割瓜分了,以致于行使发包权力的“民事主体”的确定都成了一大难题。所以大家都主张要重塑国有资产管理者的整体形象,这样,各地的“国有资产管理局”便应运而生了。沿用了多年的“国营企业”的称谓在宪法上也被改为了“国有企业”。还有,不少地方在承包人的选拔方式上大胆引入了竞争机制,实行了公开招标竞争的选拔方式,这对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也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总之,这一阶段的改革,步幅和力度都较大,国有企业大有发奋来个“脱胎换骨”的劲头。全国各行各业的改革调子也叫得很响,企业的环境确实宽松了不少。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改革思路,已预示了中国企业的改革前景便是走向市场。这一思路也把宏观机制转换与微观基础再造这两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点统一在了一起。
产权革命: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第三个阶段
前两大阶段的改革,无疑对启动企业活力均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一个要害性的问题在这两个阶段的改革中却只能涉及而不能解决,即企业缺乏产权动力,国有资产实质上处于虚置状态的问题。从承包制的实践结果来看,只是在有限程度上启动了企业的活力,国有企业实质所具有的发展潜力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企业的短期行为、负盈不负亏、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承包人的权力缺乏约束等问题极为突出。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人归罪于承包制,这是不公正的。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要求的企业制度未能确立起来,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便是产权形式构造得不合理。承包制只不过是以其自身的特点将旧的企业制度的缺陷反衬得更加清晰而已。近两年,为了弥补承包制的缺陷,我国自上而下地要求在企业内部开展了“破三铁”(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活动,有成效但不大。关键原因在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可见,构造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不能回避。
中国当前走的是市场经济道路,这一点恐怕现在无人出来吵闹了。产权关系问题,这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商品经营者的利益动机可以还原为追求产权的膨胀,这几乎是个经济学常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有一个观点:分配,首先是生产条件的分配。这儿所讲的生产条件,我想应该是指生产资料,也就是企业产权的对象物,至少是与这个问题有关。
产权制度问题,是个敏感的、爆炸性的政治问题。当今的经济学家们在它面前既跃跃欲试,又对其畏首畏尾,生怕失手引爆而伤及自身。所以有人把这个问题称为“恼人的产权问题”,我在1989年春曾写过一篇题为“保留所有权,活卖占用权——对小型国营企业实行承典制的构想”的小文,就生怕有主张私有化的嫌疑,迟迟不敢发表,虽然文中已再三申明我不主张将公有制企业实行私有化的观点。
第一,现行的产权制度导致了现行企业制度的四大缺陷。在现实中,有一种普遍的现象(当然不是全部)不容我们忽视,在同等劳动力、同等资金、同等技术装备的前提下,为什么我们的国有企业干不过资本家的企业,这说明我们的企业制度不合理。综观国有企业,我认为现行体制有四大缺陷:一是产权虚置,导致了企业缺乏追求产权膨胀的动机,产权责任也不可能人格化,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否态度淡漠;二是高度计划化的劳动力分配体制,导致了企业大量的“隐性失业”现象,再加上人事制度上的不合理,大量人才难以有效利用;三是事实上的不按绩付酬的分配制度,调动不起职工的积极性;四是现行的企业领导体制导致了不应有的行政干预,使企业很难将全部精力用于市场。由于这四个方面的缺陷,使我们的企业机制不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这是国有企业在孕育之初即形成的病胎所遗留下来的病根。其病根之根又在于产权结构及运行机制上的严重不合理。
第二,现行的产权制度是诱发企业产生短期行为的根源。产权虚置、产权关系不清,财产管理关系必然不明,并导致企业在承包中出现了一系列的短期化行为。如该削价的商品不削价,该摊的费用不摊,该提的费用不提,该培育的发展后劲不培育。从帐面上看企业完成或超额完成了承包任务,而实际上企业潜亏或包袱累累。
第三,现行的产权制度是诱发企业“投资饥渴症”的根源。企业产权不清,也就是企业的投资主体不清,因而投资责任主体也必然不清,于是,大家便争相投资,盲目投资,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使国家基本建设战线投资越压越长,大量的宝贵资源被浪费。到头来,真正承担投资损失责任的只能是各级国家财政,或者说最终损失的是国家银行。
第四,现行产权制度使国家对企业背上了负有无限责任的包袱。因为企业是国家的,所以国家对企业就负有难以界定清楚的责任:企业资金周转不畅,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要找市长帮助贷款;职工发不出工资要找市长要饭吃;企业面临倒闭要找市长帮助挽救;甚至企业因负债累累被推上法庭也需市长出面调停解围…….这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一些被扭曲的怪现象:一些企业虽有暂时困难,但通过努力本可自救,但它却倒了。因为它本身没有自救的内在冲动,在企业面临倒闭的威胁时不是想法子来挽救它,而是变着法子把它搞垮,以便大家换项别的工作。还有,一些本来早已被市场淘汰的企业,或者说早已倒闭的企业却迟迟死不了,因为有市长帮助撑着。该活的未活过来,该死的却死不了,该发展的自然也很难发展起来。这病根不能不说也在于现行的产权制度。
由于现行的企业产权制度有着诸多缺陷,由于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前两大阶段并未触及到解决现行企业产权制度问题,所以,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无论是从历史上还是逻辑上来看都必然要发展为第三个阶段——产权革命。
这一阶段改革的基本点、着力点是改革现行的产权制度,目标是建立起产权清晰、责权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所采取的基本企业制度形式为公司制。其中最为普遍的形式将以股份制为标志。股份制与传统企业制度最明显的区别便是产权清晰化、人格化。企业经营结果做了“不折不扣”的扣除后全部归资本持有者所有。企业股东不仅关注企业当年的效益以谋求较高的分红率,同时关注企业资产的增殖以谋求股本金的升值。再是股份制企业的权力运作机制是按立法、执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原理设计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既相互补充又相互约束,使企业的权力始终按照有利于资本增值的要求来运行。现行企业制度中的劳动人事与分配环节上的弊端也将随之被消除。还有股份制企业就其性质上来讲属于股东自治,企业只服从国家法律和市场规律的领导,而不必再去做某个政府部门的下属接受行政指令,所以行政干预的问题也将随之消解。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制后,国家只对出资额承担责任,目前,所存在着的政府对国有企业负有无限责任的局面也将得到改变。所以说,以解决产权关系问题为主要特点的股份制机制,或者类似于股份制的企业体制模式,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普遍模式。这既是历史的、又是逻辑的必然。
(原载(青年思想家)1994年第4期)

改革开放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是怎样的?

2. 简述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历程?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历程:
1978年以来,中国所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市场为主要取向。这种市场化取向的改革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产权体制角度,国有企业的自主性与竞争程度不断增强,国有、集体企业改革逐步深化,经营自主权逐步扩大;通过股权多元化,实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从企业治理机制角度,国有企业历经放权让利、工业经济责任制、股份制改造到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三是从企业监管方式角度,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逐步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管理的手段逐步由计划手段向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转变,计划管理的范围逐步缩小,作用逐步减弱;四是从市场运营机制角度,市场逐步发育,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范围不断扩大,调节程度不断增强,生产资料、消费资料及劳务的价格逐步由市场供求来决定。

3. 改革开放后发展的中国企业有哪些

改革开放后发展的中国企业举不胜数,只将经济指数较高企业举例如下:
国家电力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海尔集团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国家邮政局 、东风汽车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北京铁路局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首钢总公司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改革开放后发展的中国企业有哪些

4. 改革开放国有企业改的革时间

第一阶段:1978年—1987年,从国营生产单位到放权让利、承包经营,解决了生产经营活动行政化管理,经营活力缺乏、干部职工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第二阶段:1988年—1993年,从承包经营到转换经营机制,由国营生产单位到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国家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权责利关系得以厘清和明确。

第三阶段:1993年—2003年,从转换经营机制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由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到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焦点。

第四阶段:2003年—2013年,从现代企业制度到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形态发生深刻变革。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责任、义务相统一的新型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

第五阶段:2013年以来,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迎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

5. 我国为什么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利于平衡市场经济,能保证经理稳定平衡发展,有利于资源合理分配,能够更好的完善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度,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拓展资料: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国有企业,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成,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关系明晰的企业制度。 企业的设立必须要有明确的出资者,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出资者享有企业的产权,企业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除设立时有资本金外,在经营活动中借贷构成企业法人财产。但借贷行为不形成产权,也不改变原有的产权关系。产权制度的建立使国有企业改革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明晰化是我国在走向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一大突破,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是法人权责健全的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特征就是使企业法人有权有责。出资者的财产一旦投资于企业,就成为企业法人财产,企业法人财产权也随之确立。这部分法人财产归企业运用,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但同时企业要对出资者负责,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形成法人权责的统一。 现代企业制度是有限责任的企业制度。企业的资产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出资者的投资不能抽回,只能转让。出资者以其投资比例参与企业利益的分配,并以其投资比例对企业积累所形成的新增资产拥有所有权。当企业亏损以至破产时,出资者最多以其全部投入的资产额来承担责任,即只负有限责任。 现代企业制度是政企职责分开的企业制度。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体现为法律关系。政府依法管理企业,企业依法经营,不受政府部门直接干预。政府调控企业主要用财政金融手段或法律手段,而不用行政干预。

我国为什么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6. 国有企业改革现状

  根据中国共产党十六大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03年国务院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第一次在政府机构设置上实现了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的分离,明确了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确定了“国家所有、分级代表”,“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经过五年努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框架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得到加强,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得到优化,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

  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设立了国资委,全国大多数市(地)设立了国资委,没有单独设立国资委的也采取多种形式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一些省市还积极探索了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国资委共制定和发布了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19个规章和104个规范性文件。各地国资委制订了1600多件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普遍实行了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初步形成。中央企业负责人实行了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初步规范了中央企业的薪酬管理,强化了激励约束机制。第一个经营业绩考核任期(2004-2006年)成效明显,第二任期(2007-2009年)正在实施。各地国资委也先后对所出资企业实行了经营业绩考核。

  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强。加强财务监督,重点管好账本,研究制订了出资人财务监督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开展了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财务动态监测、会计核算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内部审计管理及中介财务审计监督等工作。稳步实施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订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监事会制度,实现了监事会由事后监督向当期监督的转变。

  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一步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使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开展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规范运作,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国有产权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交易普遍进入市场公开操作。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逐步走上规范运作的轨道,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取得新的进展。

  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深入推进。目前半数以上的国有重点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一批国有企业改制后在境内外上市,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改制面超过90%,中央企业下属子企业大部分实施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一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进行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探索。宝钢集团、神华集团等19家中央企业按照《公司法》开展了建立规范董事会试点,17家企业的外部董事达到或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3家企业进行了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探索。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联合重组积极推进。中央企业整体重组步伐加快,有99家(次)中央企业进行了49次重组,企业户数从196家减少到149家。中央企业内部主业重组和非主营业务分离重组工作加紧推进,整合了资源,减少了重复建设。各地也通过多种形式对国有企业进行重组,发展形成了一批对地方经济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优势企业。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分离企业办社会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有序实施。截止目前,全国共实施关闭破产项目5000户,安置职工1000万人。截止2007年底,全国共有1299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233.8万人。国有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力度加大,清理各类投资,压缩管理链条,目前大部分企业已将管理层级压缩到三级以内。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围绕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国有企业积极推进自主创新,进一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开发了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一批企业积极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2004-2007年,中央企业科技投入从611.6亿元提高到1773.5亿元,年均增长42.6%。在国家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奖项和创新型企业试点中,国有企业均占有较大比例。三峡工程、青藏铁路、奥运场馆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凝聚了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神舟”系列载人航天、嫦娥一号绕月探测和“歼十飞机”工程等更成为自主创新、集成创新的典范。

  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改革不断深化,普遍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竞争上岗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初步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新机制。中央企业先后分七批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103个高级管理职位,目前通过市场化方式选用的各级经营管理人才约占总数的30%。一批企业建立了比较完善有效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全体员工竞争上岗、量化考核、末位淘汰、收入分配与业绩挂钩的机制。

  (三)国有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2002-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户数从15.87万户减少到11.51万户,但营业收入、实现利润、上缴税金分别年均增长18.7%、36%和20.4%。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年均增加1.5万亿元,销售收入年均增加1.3万亿元,实现利润年均增加1500亿元,上缴税金年均增加1000亿元。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上缴税金1.77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34.5%。在2008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中,内地企业26家,全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比2002年增加15家。

  对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显现。国有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石油石化企业在国内成品油与进口成品油价格倒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努力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确保国内成品油的稳定供应。电力企业加强电网改造,加快发展农电事业,全面推进“户户通电”工程,保障了电力供应。电信企业实施“村村通”工程,在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一些特殊时期,国有企业更是发挥了特殊作用。面对2003年“非典”和2008年的低温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害,国有企业不讲条件,不计代价,全力以赴,为抗击灾害和保障经济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在保护环境和资源节约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国有企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2004年,中国石油、宝钢集团等6家企业率先发起了《关于在中央企业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的倡议》。广大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精神,积极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2007年,石化、钢铁、发电等八大行业的中央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比上年减少7.1%,二氧化硫排放比上年减少18.7%,部分企业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为北京奥运会保障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建筑施工企业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奥运场馆建设。通信企业全面提高网络安全性,确保奥运通讯畅通。电力企业全力保奥运供电和迎峰度夏。石油石化企业周密安排,增加库存,做好奥运期间油品保障工作。13家服务行业企业积极开展“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关国有企业落实各级奥运安保责任,做好奥运配套服务的安保工作。

  通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们已经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路子,只要坚定不移地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国有企业一定能够搞得更好,一定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7. 国有企业改革后


国有企业改革后

8.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改革管理体制,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行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扩大企业的自主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职工的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挂钩。改革所有制,把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改革产权制度,实行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把分配中的平均主义改为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