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投资有关的泰国法律都有哪些?

2024-05-11 03:04

1. 跟投资有关的泰国法律都有哪些?

泰国鲲鹏(Kudun and Partners)律师事务所最近整理了一份投资相关的泰国法律资料,提供给投资者们作为参考:

泰国鼓励自由贸易,因此泰国政府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法律资源系统来支持和协助投资者,涉及投资的法律法规方面,有《投资促进法》,《外商企业经营法》、《税收法典》、《专利法》、《外汇管理法》《土地法》《劳动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泰国外资法律制度有机体系。

早在1977年泰国就颁布了《投资促进法》,是亚洲第一个制定相关法律的国家。这部法律通过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泰国政府对受鼓励投资人,在土地购买、设备进口、产品出口、避免竞争、税收减免、利润汇出等多个方面予以支持和保护。

《外商经营法》是1999年泰国政府发布的一部管理外商在泰国经营活动的法律。该法列出了鼓励、限制和禁止外籍人士经营的项目。

泰国新修订的《贸易竞争法》加强了对企业并购的竞争影响审查。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合并、设立合资企业都属于该法管辖的“合并”(merger)行为,都有详细的法律规定。

《知识产权法》)主要法律包括《商标法》、《专利法》、《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法》和《版权法》等。专利和商标需要向商务部知识产权司申请备案。泰国还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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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投资有关的泰国法律都有哪些?

2. 中国人前往泰国投资,哪些行业是可以获得并申请投资优惠政策BOI证?

BOI是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的简称。
泰国是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和创始国之一,同时也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欧会议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泰王国位于东南亚的中心,是通往印度、缅甸和中国南部的天然门户。泰国北部虽然不与中国云南直接接壤但是也离得很近。近年来泰国政府加大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再加上‘’一带一路’’的提出,泰国现处在经济发展的黄金阶段,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投资泰国 。 
其中以下行业是可以申请BOI优惠政策:
第一类: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
第二类:矿物,陶瓷和基础金属
第三类:轻工业
第四类:金属产品,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
第五类:电子与电器业
第六类:化工产品,塑料及造纸
第七类:服务业和共用事业
第八类:发展科技创新 
申请流程是这样的:

1. 我司协助调查相关信息

2. 我司协助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3. 自我司递交申请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约见项目负责人以进行项目说明
4. BOI根据项目规模进行评审
5. BOI通知评审结果(在确认会议决议后7个工作日内)
6. 收到投资委评审结果通知后的1个月,我司协助填写项目审批结果确认表(F GA CT 07)
7. 等待BOI投资与促进项目组的回复
8. 在回复投资决议后6个月内我司协助填写并递交投资促进证申请表(F GA CT 08)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9. BOI颁布投资促进证(10个工作日内)

3. 泰国投资法律概况

泰国一直以来都是外商投资的热土,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在泰国投资设厂,产品生产后再返销本国或国外。泰国优越的地理位置、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及政府一直以来对商业发展的重视,使其成为亚洲重要的引资国家之一。      本文将从泰国的整体外商投资法律环境以及泰国的      金融、环境、知识产权、外汇管理、劳动用工、土地、进出口管理      等具体法律规定等方面,为读者详解去泰国投资建厂需要注意的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要点。
一、外商投资法律环境分析      (1)外商投资法律体系      《外商企业经营法》和《工厂法》是泰国重要的外商投资相关的法律。《工厂法》于2019年进行了重新修订。此外,泰国还有一些与外资相关的其他法律,如:《外国人就业法》《商标法》《专利法》《版权法》《商业登记法》《税法典》《外汇管理法》《收入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泰国外商投资的法律制度体系。      (2)外商投资政策      泰国是亚洲第一个制定《投资促进法》以吸引投资者投资的国家。为吸引海外投资,泰国政府制订了一系列税收和优惠措施,鼓励各府经济的发展。在《投资促进法》下,优惠政策包括      税收激励      和      非税激励      。      税收激励由一些福利组成,包括机械、原材料或进口材料的进口关税减免,1-8年内免除企业所得税,交通运输费、电费和税费应税收入的双倍扣减等。在免税期间,免税利润的分红也是免税的,商誉费、著作权费用以及其他鼓励行为获得的权利同样免税。      非税激励包括由促进投资委员会授予的一些鼓励措施。《外国企业法》下的投资者要对所从事的业务享有100%的所有权,且此等业务须明确于《外国企业法》附录2和附录3,并满足相应条件。此类投资者免于申请《外企营业执照》,但仍需通知商务部并申请证明。但是这只是一种行政上的程序,而不是申请许可。      其他非税激励包括允许、鼓励企业驻外职员中的外国人拥有土地和签证、工作证的优惠等。
      (3)外商投资限制      《外籍人经商法》对      半数以上资本或股份由外籍人持有的公司      经营做了特别规定,以下三种行业      限制      外籍      人士自由从事      :      1)由于特殊原因不对外籍人士开放的行业,如报业、畜牧业、泰国草药的提炼等;      2)经商业部长根据内阁的决定批准后外国投资者才可以从事的行业,如国内陆运、国内空运、古董或艺术品交易、_矿业等;      3)经商业注册厅长根据外籍人经商营业委员会决定批准后可以从事的行业,如会计服务、法律服务行业、广告业等。      其中,如果外籍法人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可以从事第二类      中规定的行业:      1)泰籍人或按照本法规定的非外国法人所持股份不少于外国法人公司资本的40%(除非有正当理由,商业部长根据内阁的决议可以放宽上述持股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5%);      2)泰籍人所占的董事职位不少于2/5。      如果外籍人属于《投资促进法》《工业区管理局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受鼓励的投资者,则可以从事第二、三类中规定的行业。      对属于本法所规定的需得到允许的行业,外籍法人在泰国开始商业经营的最低投资额不得少于300万泰铢。其他行业最低不少于200万泰铢。二、泰国投资具体法律规定      泰国外商投资相关的具体法律法规包括      金融法、环境法、知识产权法、外汇管理法、劳动法、土地法、进出口法      等。下面我们一一为大家介绍。      (1)金融法      泰国金融业由      财政部      和      泰国银行      控制和管理。财政部负责制定财政政策、监管国家金融,包括税收方案发转、货币印发、监管银行业、管理国家企业和政府垄断以及控制外汇储备。泰国银行相当于泰国的央行,负责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方案,包括发行票据、对政府货币政策提供意见、监管金融机构、保持货币稳定等。总体而言,泰国银行被视为一个独立的机构。      虽然泰国法律没有明文要求外国投资者必须在泰国拥有银行账户,但根据泰国各银行惯例,      所有外汇流入应当转换为泰铢或存入泰国授权银行的外汇账户      。泰国授权银行的非居民账户的设立没有存取资金的数额限制。个人和企业居民账户的设立按照银行业普遍接受的实践和程序。举例而言,个人可能被要求提供有效工作许可证或其大使馆签发的证明其在泰国居住的证据;企业可能被要求出示商务部的企业登记和税务部的税收登记。
      (2)环境法      泰国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由多部法律组成,包括《增强和保护环境质量法》《工厂法》《能源法》《危险物质法》《公共健康法》以及《国家清洁与整洁法》等。相关机构和主体需要遵守上述法律规定,实施环保活动。      泰国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态度是适当监管和引导。政府要求投资者对环境影响进行研究、禁止砍伐、鼓励环保服务和报告、临时检举等。      (3)知识产权法      泰国是一个大陆法国家,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基于成文法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地理标志保护法》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护法》等法律。      泰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国之一,受《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约束。同时,泰国是《保护文学与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及《专利合作条约》的成员国,需履行其作为缔约国的义务。      (4)外汇管理法      依据《外汇管理法》以及相关的第13号法令,涉及外汇的所有事宜均由泰国银行来规定。自1990年5月,泰国放宽外汇管制,大部分泰铢或其他外币的交易不受任何限制,但仍有少数交易需要得到泰国银行的批准。      对于非本国居民,过境个人通常不受携带外汇和可流通票据的限制,可以将携带进入的外汇不受限地全部带出;对于投资者,携带进入泰国的外汇如投资基金、离岸贷款等没有限制,但必须在      收到或      进入泰国的7天之内卖给指定银行,或将其兑换为泰铢,或存入授权银行的外汇账户中。外资企业在税务清算之后,投资基金、分红和利润,以及贷款的偿还和支付利息,均可以自由汇出。      (5)土地法      对于房产租赁,若外商在泰国的房地产租期不超过三年,则租约双方可自行签订租赁契约;若超过三年,则需到土地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但到期时可办理续租手续。根据《工商业不动产租赁法》的规定,若投资者提供书面材料并在土地厅登记备案,则不动产租赁期可超过30年,但不得超过50年,但可在50年届满时再办理50年的续约手续。      泰国法人有权购买土地和建筑物,一般是禁止外国人在泰国拥有土地的。但是,如果外商从事的属于投资促进委员会鼓励的行业,且经营的行业对泰国有益并且投入资金在泰国至少保留3年,则外国投资者被允许购买土地。
      (6)进出口法      泰国对于特定货物种类实行出口限制,限制种类分为严格禁止、许可证、规范控制、特别费用,以达到质量管控的目的。限制种类通常包括本土农产品、文化和民族项目、本土珍稀动植物、濒危野生动物、水果和海鲜等。      此类限制通常是为了在所有剩余货物出口前,首先满足本国市场。      (7)劳动法      泰国当地对于外国员工的雇用收到《外国雇用法》和《外国企业法》调整。这两部法律在泰国劳动用工方面设定了一定优惠政策。总      得      来说,用人单位每雇佣一个外国员工,就应当雇佣四个泰国员工。外国私企的员工无一例外需要取得工作许可证,由劳动部授予。      对于是否授予工作许可证,劳动部会考虑以下因素:工作是否可以由泰国员工完成、外国人是否满足工作要求、工作是否符合国家经济需要等。

泰国投资法律概况

4. 泰国外商投资政策

泰国目前正着力从新冠疫情危机中稳步复苏经济,提高自身国际竞争力,为本国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对于外商投资,泰国政府一直保持着开放与保守兼具的态度,对于部分行业采取了限制外商投资进入的措施,同时对于一些外商投资项目提供了包括贸易、税收、劳动用工、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本文将介绍泰国的外商投资主管部门、法律体系以及具体的行业准入及优惠政策,帮助外国投资者更好地规划投资泰国的实现路径。
一、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是于1966年,根据泰国《投资促进法》(Industrial Promotion Act)成立的,旨在促进对泰国有利的各种外国投资项目发展。在对于来自外国的投资进行审批管理的同时,BOI还负责为一些外商投资项目在贸易、税收、劳动用工、金融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二、泰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      泰国重要的外商投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外国商业法》《工厂法》《外国人就业法》《外汇管理法》等,其余还有一些与外资相关的规定分散规定于《商标法》《专利法》《版权法》《商业登记法》《税法典》《收入法》《酒店法》等法律之中,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泰国外商投资的法律制度体系。      此外,泰国是亚洲第一个制定《投资促进法》以吸引投资者投资的国家。为吸引海外投资,泰国政府制订了一系列税收和优惠措施,鼓励各府经济的发展。《投资促进法》中规定了一系列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激励和非税激励。三、外商投资限制和激励政策      根据泰国《外国商业法》(Foreign Business Act,简称FBA)规定,以下主体被视为外国人:      无泰国公民身份的自然人;      未在泰国注册的法律实体;      在泰国注册的法律实体,但其50%以上的资本由外国人或外国法人拥有或投资(不论股东、合伙人或成员数量)。此外,泰国公共有限公司的无记名股票被视为外国人持有的股份;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普通合伙企业,其管理合伙人或经理为外国人。      由于由泰国人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被视为泰国公司,不受《外国商业法》(FBA)中对于外国投资者的限制。因此,在实践中,与泰国投资者共同设立合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的一个重要考虑方向。      然而,必须注意的是,根据FBA规定,这些合资公司中的泰国投资者必须是真正的投资者。如果采用假合伙人等方式将会受到泰国政府的严密注意和调查,严重的可能会受到惩罚。      (一)泰国对于外商的限制行业      泰国1999年《外国商业法》(FBA)中对于外国人在泰国投资做出了三类限制性规定:      (1)禁止外国人投资的行业      包括:      报业、广播电台、电视台;      种稻、旱地种植、果园种植;      畜牧业;      林业、原木加工;      在泰国领海、泰国经济特区的捕鱼;      泰国草药的提炼;      涉及泰国古董或具有历史价值之文物的经营和拍卖;      佛像、钵盂制作或铸造;      土地交易等。      (2)经商业部长批准后可以从事的行业      包括:      涉及国家安全及稳定的行业,如国内陆运、水运、空运等;      可能对艺术文化、风俗习惯、民间手工业、自然资料、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业,如:泰国传统工艺品的古董、艺术品交易等;      可能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业,如:蔗糖、盐类生产,采矿业,家具、木材加工等。      (3)经商业部商业注册厅长批准后可以从事的行业      此类行业被划分为泰国人相对外国人尚不具备竞争力的商业领域,包括:      碾米业,米粉及其他植物粉加工;      水产养殖业;      营造林木的开发与经营;      石灰生产;      会计、法律、建筑、工程服务行业,广告业等。      如果外国人想在泰国从事第二或第三类清单所列行业,需要申请取得外国商业执照(FBL)。      (二)泰国对于外商的鼓励行业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对于以下投资项目设置了一定的激励政策,包括:      出口导向型项目;      改善国家资源的项目;      为本国创造就业机会的项目;      位于工业化程度较低省份的投资项目;      促进工业和技术进步的项目;      改善基础设施、交通系统、公共设施或环境保护的项目。      BOI提供的激励可以分为两类:      (1)非税收优惠政策      包括:      允许货币的国际汇入汇出;      允许外国人拥有土地;      为外国管理和技术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快速签证和工作许可等。      (2)税收优惠政策      包括:      免征机器进口税;      原材料和零部件五年免税;      免征3至8年的公司税等。      除了上述激励措施之外,为了促进经济,泰国政府自1980年代初以来一直支持在泰国建立工业园区,并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一系列具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他们在这些特定区域落地投资,其中包括税收减免政策以及允许外国人在泰国获得土地等,以此鼓励外商投资。      不同类型的优惠措施之间并不互斥,例如,外国投资者可以既从BOI处获得资金扶持,同时利用工业园区或是其他类型的优惠政策。      投资者可以在投资前详细了解当地以及所属行业的投资优惠政策,以设计最佳投资路径。

5. 泰国政府的投资商业机构的法律

《工厂法》于1969年颁布,2005年第四次修订。此外,泰国还有其他一些与外资相关的法律,如《外国人就业法》、《商标法》、《专利法》、《版权法》、《商业登记法》、《税法典》、《外汇管理法》、《收入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泰国外资法律制度有机体系。

泰国政府的投资商业机构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