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的职责是什么

2024-05-19 11:22

1. 医保局的职责是什么

法律分析:国家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
3、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
4、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5、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6、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医保局的职责是什么

2. 医保办公室工作流程

社保报销指由社会保险按比例补偿职工居民医疗费用、生育费用和工伤治疗费用的行为。社保报销主要包括生育保险报销和工伤保险报销三部分。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办法各地有一定差异。社保报销流程:首先到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医院医保办公室登记备案→出院时到医保办公室开住院申批单,住院发票、明细清单、病历。如果是外伤的话,还应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填写外伤表并加盖所住医院的公章及投保单位的公章,写好各人情况说明,投保单位情况说明或证明→到社会劳动保障局二楼办公室报销。报销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以上材料的原件,如果需要再进行商业险报销的,请把以上材料全部再复印加盖上医院的章,以备报商业险用。如有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能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时报,两者只能报一处。如有商业险的,应先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再报商业险;如先报了商业险,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再给予报销。二、不同住院的原因的医疗保险报销流程:1、生病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2、发生外伤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经市(区)医疗保险处稽查科调查后,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未调查清楚或有异议的,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3、发生门诊意外伤害:治疗终结后携带门诊病历、发票、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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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医保局日常工作职责

社保局工作职责:社会保险申报登记:办理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申报、登记业务。做好单位和个人基础数据的计算机录入工作,建立参保单位和个人基础资料数据库。办理新参保、续保、转入、转出、封存、启封、死亡停保等人员的养老保险业务。社会保险缴费核定:负责核定参保单位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掌握参保单位每月的缴费情况,负责催缴,并将催缴的情况反馈稽核科和养老保险科。对参保单位缴费能力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单位缴费能力动态数据库。社会保险财务记账:负责养老保险基金收付往来,办理基金收缴、到帐确认手续。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个人日常缴费的记帐工作,做好每天的对帐工作。负责做好与基金管理科各种缴费票据的交接工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负责办理参加养老保险职工正常退休待遇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参保职工提前退休人员资格的初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负责每月将新增退休人员花名册及发放金额告知各代发机构制作养老金活期储蓄存折并发放,开具拨付凭证。负责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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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日常工作职责

4. 医保监督管理科职责

人民医院医保科长职责一、在院长及医务科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保险、物价的管理工作。二、熟练掌握并宣传贯彻医疗保险、物价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三、制定院内医疗保险、物价工作的管理规定及有关工作方案,经医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四、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全院各科医保、物价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处理违反医保、物价制度的违规行为。五、定期分析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情况及费用剔除原因,及时与社保机构沟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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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医疗保险办公室工有哪些作职责及流程

一、社会劳动保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省、市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承办全区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工作。
3、经办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以及本区户口的个人养老医疗保险。
4、经办本区企业职工、协缴人员、个体失业人员到龄退休或退职手续、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的发放。
5、负责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及基金管理、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兑付、退保工作。
6、贯彻宣传指导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双低养老保险工作和基金管理工作。
7、做好农民工“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保险工作以及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8、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站社会保险业务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9、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事程序区非农业户籍年限满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养老保障的居民,可自愿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事程序如下:
1、申请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管理室统一填写《杭州市区城镇居民生活保障参保申请表》。
2、申请表由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统一送至区社险办。
3、区社险办统一送至区公安局审核申请人的非农户籍年限。
4、区社险办统一送至区民政局审核申请人未享受民政部门的各类救济补贴待遇以及审核申请人是否是孤寡老人。
5、区社险办审核申请人未在杭州市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等待遇。
6、通知街道申请人通过情况并要求街道对外贴出进行公示。
7、区社险办统一送至市劳动保障局进行缴费核算。
8、社区通知申请人领取缴费通知单到银行进行缴费。
9、缴费次月起,申请人按月领取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费。

医疗保险办公室工有哪些作职责及流程

6. 医保科工作职责及制度

法律分析:一、负责在我院就医各类保险的医疗服务监督、指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二、通过多种形式向医务人员及参保人员宣传各类医保政策及其管理规定。应经常与各类医疗保险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新政策,协调好与各类医疗保险部门]的各项事宜。
三、对来院就诊的各类参保病人做好相关登记,严格监督、指导各类参保病人的住院标准,杜绝换病种、谎报医疗结论等现象发生。
四、会同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指导、医护人员遵守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原则,坚决杜绝开大方、人情方,严格控制参保患者出院带药及乱检查现象,并对门门诊重慢病及住院患者用药、处置、检查及收费等相关项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查处各种违反医疗保险制度的行为,并做好违章记录。
五、严格执行参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做好参保患者的医疗服务终结时的结算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 医保科工作职责及制度

医保科工作职责及制度:1、负责在医院就医各类保险的医疗服务监督、指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及规定;2、通过多种形式向医务人员及参保人员宣传各类医保政策及其管理规定;3、对来院就诊的各类参保病人做好相关登记,严格监督、指导各类参保病人的住院标准,杜绝换病种、谎报医疗结论等现象发生;4、会同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指导医护人员遵守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原则,坚决杜绝开大处方、人情方,严格控制参保患者出院带药及乱检查现象,并对患者用药、处置、检查及收费等相关项目进行经常性检查,查处各种违反医疗保险制度的行为;5、严格执行参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做好参保患者的医疗服务终结时的结算工作,准确及时完整书写和填报医疗保险部门批准审定的各种专用表、单据等按时上报医保局,及时反馈回款事宜;6、建立良好的参保服务流程,及时向医院反应医保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保证医疗服务流程安全、畅通、满意;7、做好医疗保险相关资料和医院文件的保管工作;8、加强日常物价管理和监督工作;9、按物价部门的要求,做好医院的明码标价工作。价格调整的,要及时准确地进行更新;10、积极配合上级物价部门开展的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医院内部的自查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医保科工作职责及制度

8. 医保科工作职责及制度

一、负责在我院就医各类保险的医疗服务监督、指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二、通过多种形式向医务人员及参保人员宣传各类医保政策及其管理规定。应经常与各类医疗保险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新政策,协调好与各类医疗保险部门]的各项事宜。
三、对来院就诊的各类参保病人做好相关登记,严格监督、指导各类参保病人的住院标准,杜绝换病种、谎报医疗结论等现象发生。
四、会同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指导、医护人员遵守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原则,坚决杜绝开大方、人情方,严格控制参保患者出院带药及乱检查现象,并对门门诊重慢病及住院患者用药、处置、检查及收费等相关项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查处各种违反医疗保险制度的行为,并做好违章记录。
五、严格执行参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做好参保患者的医疗服务终结时的结算工作。
一、医保报销的钱什么时候能到账
医疗报销的钱,到账时间为三个月长到半年。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二、铁路退休职工医保每个月多少
1、铁路局所属单位的参保职工及家属均属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一个医保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住院,个人需先支付住院起付标准630元,然后才能进入医保报销范围。起付标准630元需自费。参保人员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为315元,但是15日内因同一疾病再次住院,按一次费用结算(即无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为。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进入大病统筹,大病保险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
2、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和自费项目均不报销,甲类项目按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家属60%报销,乙类项目先自负一定比例后再按上面比例报销,每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最高限额3.6万元,超出3.6万元后进入大病,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90%,每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
3、医保用药范围分甲、乙两类:甲类药物是指临床用药效果肯定,价格低廉的药品;乙类药品是指临床选择应用,效果肯定,价格相对较高,要求一定适应症的药品。
4、医保诊疗项目范围和服务设施标准分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甲类、乙类)、自费项目两类。基本医疗保险项目按医保规定报销,自费项目不报销。
5、住院期间应遵守住院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能私自离院;参保人员出院时只准带与住院治疗主要疾病有关的继续治疗药品,不准带针剂,带药种类一般不超过3种,特殊情况下,(指出院时病情较入院时无好转或加重)不超过5种,出院带药量不超过1周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