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的过程中,是否允许带手机?为什么?

2024-05-15 21:57

1. 在招标的过程中,是否允许带手机?为什么?

招标中心为了不让招投标信息泄露出去,一般在招投标过程中都会禁止携带手机。所以现在越来越多招标中心开始在出入口设置手机安检门来检测手机等涉密电子设备。招标中心手机检测门可有效的排除硬币、眼镜、手表、皮带扣、磁铁、钥匙、香烟、打火机等日常随身携带物品的干扰并准确分辨出是否携带待机、关机,开机、移除电池、移除SIM卡等任何状态下手机,以及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Ipad、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涉密电子产品;安检门两侧门板的报警灯带分区位自动报警。并发出不同的报警提示声音,还可在门体液晶显示屏以动态人体图形以及图片文字的方式显示违禁品的类别和携带位置。拓展资料:一、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落实资金来源后,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等具体环节。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有些招标项目还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踏勘、进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等。由于这些是招标投标活动的起始程序,招标项目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各项实质性条件和要求都是在招标环节得以确定,因此,对于整个招标投标过程是否合法、科学,能否实现招标目的,具有基础性影响。二、投标投标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活动。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一次性投标报价是在投标环节完成的,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再不能接受新的投标,投标人也不得再更改投标报价及其他实质性内容。因此,投标情况确定了竞争格局,是决定投标人能否中标、招标人能否取得预期招标效果的关键。三、开标开标是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到场,当众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中其他重要内容。开标最基本要求和特点是公开,保障所有投标人的知情权,这也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本条件。四、评标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是审查确定中标人的必经程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必须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因此,评标是否合法、规范、公平、公正,对于招标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五、中标中标,也称定标,即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既是竞争结果的确定环节,也是发生异议、投诉、举报的环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六、签订书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在招标的过程中,是否允许带手机?为什么?

2. 参加投标可以带手机吗?

正常项目投标没有对手机的要求,而且一个星期时间也太长了,只要前期准备好材料投标只是走个程序

3. 评标现场评审人员可以打电话吗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四条 评标专家负有下列义务:...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上述法规并未禁止评标人员接听电话,只要做好保密防范措施即可。但部分招标项目或评标场所,为了充分保证评标保密,要求评标人员不得接听电话、甚至没收手机。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和“政策法规”

评标现场评审人员可以打电话吗

4. 招投标现场法律有规定可以手机入场吗

没有法律规定,可以入场。除非是涉密 开标会议,不允许带入场。

5. 招标会上缴手机是在介绍评标组人员之前么

评标过程中,除了评标组成员外,还有招标代理公司的主持评标人员、评标支持人员以及服务人员、甲方其他工作人员。招标代理公司有事为节约成本,工作人员也会身兼数职。个别项目可能还会有监察人员。

招标会上缴手机是在介绍评标组人员之前么

6. 招标人代表可以参加评标委员会吗

可以,招标人代表是可以进入评标委员会的。我见过的一个招标文件这样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由 7 人组成,其中:经济专家 2 人、技术专家 3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质监站 1 人。 《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 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 根据以上规定,招标人代表当然可以参加评标委员 会。其他补充: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 2、招标人代表,可以是招标人单位的代表,也可以是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 机电招标: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都应进入评标委员会。 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采购项目的评标。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评标,有标底的,还要参考标底。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报告和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或者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4、评标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是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出具个人评审意见; 二是签署评标报告; 三是需要时配合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 四是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是遵守保密、勤勉等评标纪律; 六是接受参加评标工作的报酬; 七是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参考资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专业词典” 和“政策法规” 。

7. 政府采购中,采购人代表是否能参加评标过程

政府采购中,采购人代表是可以能参加评标过程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切实履行政府采购评审职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细化评审工作程序,组建评审委员会,并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要核实评审委员会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要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解释采购文件,组织供应商澄清;
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可以提示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要对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和评审工作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向财政部门反馈。省级以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第十九条 采购人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

政府采购中,采购人代表是否能参加评标过程

8. 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这个不算违法,但同时又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这样是否合适?应如何避免?

这个应该没有强制规定吧?貌似有些地方法规里有规定,你得了解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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