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附件

2024-05-19 18:09

1. 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附件

法律分析:为做好待缴库税款收缴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税务机关,是指直接负责税款征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待缴库税款,是指从异地缴纳和从第三方账户划缴的不能直接缴库的非现金税款。具体内容包括:(一)从异地(含国外)汇款缴纳到国库的税款。(二)从第三方账户划缴到国库的税款:1.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向次债务人(即纳税人的债务人)收取欠款缴库的款项;2.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扣收的纳税人涉税资金中,需要缴库的款项;3.纳税人的资金被冻结或银行账户被撤销,用第三方支付给纳税人的支票、本票、银行汇票等票据(以下简称:票据)缴纳税款的款项。(三)其他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认可不能直接缴库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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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

一、正面回答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有:1、为规范待缴库税款收缴工作,保障税款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所称税务机关,是指直接负责税款征收的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3、本规定所称待缴库税款,是指从异地缴纳和从第三方账户划缴的不能直接缴库的非现金税款。二、分析税款缴纳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现的税款依法通过不同方式缴纳入库的过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以完全彻底地履行应尽的纳税义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税款。三、预缴税款计税方法是什么?计税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预缴增值税税款=预售房款÷(1+10%)×3%;2、简易计税方法:预缴增值税税款=预售房款÷(1+5%)×3%。

3. 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的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 〔2005〕 387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做好待缴库税款收缴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各主管部门。

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