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文化历史研究范畴吗?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按这个定义,当然属于历史文化研究范畴
2.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哪几个方面?
民间文学
民间音乐
民间舞蹈
传统戏剧
曲艺
杂技与竞技
民间美术
传统手工技艺
传统医药
民风民俗
3.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哪一大类
真心没看懂你这问题 你看看有用没!!!!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式。联合国有《保护非物质遗产公约》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前者管“非物质”,后者管“物质”。《保护非物质遗产公约》生效之前,作为试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分别于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命名了三批世界非物质遗产,共90项,其中中国4项,即昆曲、古琴、新疆的木卡姆民族歌舞和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长调民歌。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非物质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
为使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制定“国家 + 省 + 市 + 县”共4级保护体系,要求各地方和各有关部门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按照国家文化部规划建立的“国家 + 省 + 市 + 县”共4级保护体系,目前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也都建立了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逐步向市/县扩展。
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在中央政府门户网上发出通知,批准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白蛇传传说、阿诗玛、苏州评弹、凤阳花鼓、杨柳青木版年画等
2008年6月14日,国务院又发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其中包括:孟姜女传说、董永传说、陕北民歌、梁山竹帘等。
4.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哪些方面?
作为中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中国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创造过程始终与灿烂的中国文明历史进程
紧密联系在一起,体现着人类文明的发达程度,
显示了人类在思想和实践上所能达到的智慧高度
。在中国文明进程中,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中
国各族人民构筑起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珍贵财富,在世
界文化宝库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它所体现的思维
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等备受全世界的关注
和重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人们正日益深刻
地认识到中华文化与世界和平、人类和谐和共同
繁荣之间的密切关系,并藉此翘望人类文明可持
续发展的未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影响社会现实、维护民族
文化统一性的基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
的浓浓中华之情,是促进民族团结、保持国家统
一的坚实基础。保护和利用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
产有利于培育民族认同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
创造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贯穿着一条抵御时间消蚀力、
保持民族文化连续性的血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
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的强烈认同感是超越社会变
迁、维系情感交融的特殊纽带。保护和利用好中
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民族精神的凝结和绵延
,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不
下一条回答》
和意义。
评论
6
5.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几大类
一、种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
(一)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
(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二、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表演艺术;
(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五)传统手工艺技能;
(六)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扩展资料: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简介: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构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简称非遗协会,成立于2013年11月6日,其隶属于文化部,是一家以保护和传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的社会团体法人机构。
自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就被提升到了空前的高度。因而,非遗协会的成立不仅是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当代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作为我国唯一一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非遗协会是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并入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之后发起成立的,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由现任文化部非遗司司长马文辉兼任。
参考资料:
中国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与范围有哪些?
百度百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6.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由国务院建立,地方 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是由( )建立的
7.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与范围有哪些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传统体育和游艺;
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1、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2、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3、在我中境内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开始放弃了原始的生活方式,那些代表着民族文化和精神的非物质渐渐湮灭在了历史的边缘,下面就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谈几点看法。
一、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一个民族的文化与精神的传承,较之有形遗产而言,如指间之沙,稍有不慎,就会流失于指缝。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记录着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中华民族的精神。特别是那些历史上没有自己的语言文字,或是创立较晚的众多少数民族,他们的历史,则是在创世神话中表述,在民间传说中记载,在群众口头上流传。
民族传统文化乃是各民族依存的前提,传统文化的消失,便意味着一个民族的解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发展是我们民族处在大的社会转型期所面临的重要而又急迫的问题,因为这些文化消失后就不可再生了传100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流失严重。
楼兰古城最完整的资料不在中国,而是在大英博物馆;敦煌文书最完整的不是在中国,而是在日本;最早出现的湖南滩头年画是在德国和日本的收藏家那里发现的。
我国又有多少历史档案及国宝外流,历史上有,当代仍不断发生。对此,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性措施,绝不应该让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断送在我们这代人手中。
二、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历经数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它长期产生,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受历史条件、经济形态、生产、生活方式及群众思想观念的局限,必然要打上某一时代与阶级的烙印。
其中既有金砾玉石,亦有残渣败絮;既是精神动力,亦是沉重的包袱。我们在对其研究时,首要的是要分清这两种界限。对其金砾玉石及精神力量,要使之发扬光大,给予继承并创新;对其残渣败絮、沉重包袱,必须弃之不惜,坚决甩掉。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要采取多学科交叉综合性的研究方法。比如将考古发现的青海大通县上孙专寨出土的新石器时代有舞蹈造型的彩陶,与仍在陕北安塞地区流传的民间剪纸“抓髻娃娃”相比较,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证明了人类在童年时期所创造传统文化艺术,历经几千年到当代仍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并给现代艺术以深远的影响。
再如湖南侗族学者林河老先生,他将文学典籍中记载的屈原的《九歌》与沅汀地区的民俗,加以比较考证,写出论著《九歌与沅汀民俗》。书中运用了许多鲜为人知的民俗风情资料,证实了流传在沅湘间的巫歌巫舞,是屈原《九歌》的活化石,提出了《九歌》即《神歌》的论断,在国内外学术界引起强烈的共鸣。有学者称之“是打开楚辞宝库的一把金钥匙”。
三、创造保护、传承、发展良好氛围
一个城市有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构成了有别于其它城市的特色与风格。近年来,伴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行动的启动,全球性的保护、珍视口头和非物质遗产逐渐掀起热潮。
包括中国“昆曲”、“古琴”这两种凝聚中华文化特质的古老艺术在内,已经有46种世界各地的民间艺术登上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名录”。然而,申遗不等于保护,仅仅是申遗,远远不够,重要的是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能像文物一样被保护起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死的,我们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8.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以下财产:①自然人的合法收入;②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③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⑥自然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各种票据、证券以及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等。
但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①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但承包所得收益在继承人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若承包人希望继续承包的则应根据合同或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合同手续。②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财产权。③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在认定遗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要区别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有财产。遗产只能是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继承人为财产共有人之一时,机场开始后应将其份额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作为遗产加以继承,既不能将全部共有财产作为遗产来继承,也不能将共有财产中的遗产部分忽视。继承法中明确规定: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有约定外,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为给继承人的遗产。二是区分被继承人的遗产与保险金、抚恤金。对于保险金,如果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的,则由受益人取得保险金;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的,则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加以继承。对于抚恤金,如果是职工、军人因公死亡、生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后,由有关单位按规定给予死者家属而产生的,具有对死者家属的经济补偿性,不能作为遗产。有关部门发给因公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军人的生活补助,归个人所有,这类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