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流程材料

2024-05-10 06:16

1. 扬州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流程材料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1.本地转移外地:
 
 (1)申请人身份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外地转移本地:
 
 (1)《参保缴费凭证》;
 
 (2)劳动合同;
 
 (3)户口薄;
 
 (4)身份证。
 
 办理流程
 
 1、非市区及广陵区交过社保的转移本地:
 
 携带在本单位签的劳动合同、手册(代码)去广陵区社保局开《社保续接单》
 
 带着《社保续接单》去之前缴纳的区社保局盖章以及社保局给的资料。然后带好原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去办理增加、申报即可。
 
 2、外地转移本地:
 
 先由本人去之前缴纳社保地开具转移资料、然后由公司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扬州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本地转移外地:
 
 直接带养老保险手册去社保中心转移科办理。
 
 举例:原来在邗江区交社保的,现在要在广陵区交社保
 
 第一步:签订劳动合同,并记好个人代码。
 
 第二步:带着第一步的东西去广陵区社保局开单子( 社保续接单)。
 
 第三步:拿着广陵区开的《社保续接单》去邗江区社保局盖章,以及社保局给的材料。
 
 第四步:准备好原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在25号之前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增加、申报即可

扬州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流程材料

2. 常州社保转回扬州需要什么

办理流程:转移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转移窗口申请转出;转移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凭证》各1份;转移人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凭证》交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发送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转移窗口;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转移窗口收到上述联系函后,生成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转出相应基金。【摘要】
常州社保转回扬州需要什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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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转移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转移窗口申请转出;转移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凭证》各1份;转移人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凭证》交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发送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转移窗口;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转移窗口收到上述联系函后,生成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转出相应基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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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扬州社保中心办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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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社保个人交费在当地社保局办理。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方式:1、预存代扣:每月26日至月底,缴费银行将自动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卡中代扣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确保在此期间缴费卡内有足够的钱用于扣款。缴费银行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依次扣缴,钱款不足将造成有的险种缴费中断。2、实时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缴纳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现金缴纳,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时到账。补充:社保卡的注意事项:1、社保卡必须到发卡银行办理激活手续后才可使用;2、使用社保卡时需输入密码,所以请牢记您的社保卡密码;3、社保卡就诊限本人使用;4、在各家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就诊时,请先到自助终端机输入个人电话进行注册,注册后即可在挂号窗口或者自助终端上挂号使用;5、原诊疗卡持有者可到挂号处办理双卡关联,原就医记录将复制至社保卡中。

扬州社保中心办理什么

4. 扬州社保中心办理什么

扬州社保个人交费在当地社保局办理。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方式:1、预存代扣:每月26日至月底,缴费银行将自动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卡中代扣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确保在此期间缴费卡内有足够的钱用于扣款。缴费银行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依次扣缴,钱款不足将造成有的险种缴费中断。2、实时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缴纳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现金缴纳,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时到账。补充:社保卡的注意事项:1、社保卡必须到发卡银行办理激活手续后才可使用;2、使用社保卡时需输入密码,所以请牢记您的社保卡密码;3、社保卡就诊限本人使用;4、在各家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就诊时,请先到自助终端机输入个人电话进行注册,注册后即可在挂号窗口或者自助终端上挂号使用;5、原诊疗卡持有者可到挂号处办理双卡关联,原就医记录将复制至社保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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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镇江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流程材料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参加社会保险后流动人员.
 
 办理流程
 
 一、养老保险
 
 (一)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出
 
 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发联系函给镇江市社保经办机构。
 
 3.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邮寄给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二)从外地转至市区统筹范围
 
 1.在市区统筹范围办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镇江市区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发联系函给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寄给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后,将其历年参保缴费情况录入系统。
 
 二、医疗保险
 
 (一)异地转出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应先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和个人账户清算结存手续,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关系转接科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参保人员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给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3、市区保经办机构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及时开具《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邮寄给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有个人账户余额需要转移的,由社保支付中心办理资金转移手续。
 
 (二)异地转入
 
 1.单位或参保人员先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参保手续,凭转出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社保关系转接科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需转移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的,由社保关系转接科发联系函给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给我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并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3.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寄来的《参保变更信息表》,录入医保缴费年限;同时,财务部门收到转移的资金后,将转移的个人账户余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镇江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流程材料

6. 江苏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流程材料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受理条件:
 
 1、本市户籍。
 
 2、非本市户籍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3、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缴纳养老保险(无年龄限制)。
 
 办理地点:
 
 参保人员原户口所在区或单位经营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申请表办理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如他人代办,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江苏苏州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范围对象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后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
 
 二、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出——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三、从外地转至市区统筹范围
 
 1.在市区统筹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办妥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填写《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并根据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记载参保人员的历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四、有关事项
 
 1.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
 
 2.参保人员跨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转出、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转移资金按下列方法计算:
 
 ⑴个人账户储存额: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本息;
 
 ⑵统筹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比例计算。
 
 3.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时,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金额的,应随同转移。
 
 其中:对转出市区统筹范围的人员,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不能接收个人账户余额的,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上注明,并提供参保人员本人的工商银行卡账号、手机号码,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结余金额通过该账户支付至本人;
 
 从外地转入市区统筹范围的,转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到账后,于本结算年度末个人账户清算时予以结转使用。
 
 4.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流动至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在非户籍地首次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原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新参保地不办理接续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参保地。
 
 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可在调入地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在苏州市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不转移资金);职工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5.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因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社会保险关系,同一时间段出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重复缴费情况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予以清理,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其中: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部分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实际转移金额的,予以接收,并于结算年度末结转使用。
 
 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由转出、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联系办理。全部手续应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接续申请后4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7.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时,其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一并通过“苏州市社会保险网上转移平台”转移传递。
 
 8.办妥转移手续后,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各险种关系终止。
 
 9.已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的人员,未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正式转移手续,又在市区统筹范围内就业并申请续保的,应由本人填写《缴费凭证撤销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申请撤销手续后,方可办理续保手续。
 
 10.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确定,按国办发〔2009〕66号、苏政办发〔2010〕49号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参保缴费记录应按规定转移并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在待遇领取地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其已转移接续的参保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均累计计算。
 
 11.已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7. 苏州社保转移手续需要带上什么


苏州社保转移手续需要带上什么

8. 社保从扬州转到北京怎么转,需要本人到场吗,

不需要。
  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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