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上市注意事项有哪些最新

2024-05-05 21:05

1. 分拆上市注意事项有哪些最新

分拆上市需注意的主要问题如下:1.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标准如何确定。
(1)以分拆上市申报为时点向前推三年,若挂牌上市时间不足三年的上市公司,能否将计算时间延续到上市之前。公司在上市后接受证监会、交易所及社会股东的监管,规范运营环境。与上市前不同,证监会本着审核从严把握的标准,暂认为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需按照挂牌上市后的时间点开始计算。
(2)上市公司盈利判断,是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分拆上市前的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证监会审核的重点关注内容,2010年第6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要求分拆上市“不能搞垮一个上市公司,然后再拿一个公司来圈钱”,因此主观认为上市公司盈利标准应以扣除前与扣除后较低者为准。2.目前案例及社会评论均只关注主板公司分拆上市,创业板公司能否分拆上市尚未引起关注。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的规定,“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若创业板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上市主体持续经营三年且达到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指标,则原上市公司在控制子公司期间涉及多主营业务经营,与原则上只能经营一种主营业务的规定冲突。分拆后若保留控制权,亦与该规定冲突。解决方案尚待与证监会沟通。3.原上市公司分拆后是否必须保留控股权。原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后不必要保持控股权,控制权变更只要不影响拟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对上市主体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即可。4.如何判断分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能够独立自主的运营。分拆后拟上市公司独立性是IPO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点,需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对拟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且在申报材料中针对原上市公司对分拆后拟上市主体的影响作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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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拆上市注意事项有哪些

分拆上市需注意的主要问题如下:
1.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标准如何确定。
(1)以分拆上市申报为时点向前推三年,若挂牌上市时间不足三年的上市公司,能否将计算时间延续到上市之前。
公司在上市后接受证监会、交易所及社会股东的监管,规范运营环境。与上市前不同,证监会本着审核从严把握的标准,暂认为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需按照挂牌上市后的时间点开始计算。
(2)上市公司盈利判断,是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分拆上市前的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证监会审核的重点关注内容,2010年第6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要求分拆上市“不能搞垮一个上市公司,然后再拿一个公司来圈钱”,因此主观认为上市公司盈利标准应以扣除前与扣除后较低者为准。
2.目前案例及社会评论均只关注主板公司分拆上市,创业板公司能否分拆上市尚未引起关注。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的规定,“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若创业板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上市主体持续经营三年且达到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指标,则原上市公司在控制子公司期间涉及多主营业务经营,与原则上只能经营一种主营业务的规定冲突。分拆后若保留控制权,亦与该规定冲突。解决方案尚待与证监会沟通。
3.原上市公司分拆后是否必须保留控股权。原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后不必要保持控股权,控制权变更只要不影响拟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对上市主体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即可。
4.如何判断分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能够独立自主的运营。分拆后拟上市公司独立性是IPO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点,需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对拟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且在申报材料中原上市公司对分拆后拟上市主体的影响作详细说明。

3. 最新分拆上市注意事项有哪些

分拆上市需注意的主要问题如下:
1.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标准如何确定。
(1)以分拆上市申报为时点向前推三年,若挂牌上市时间不足三年的上市公司,能否将计算时间延续到上市之前。
公司在上市后接受证监会、交易所及社会股东的监管,规范运营环境。与上市前不同,证监会本着审核从严把握的标准,暂认为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需按照挂牌上市后的时间点开始计算。
(2)上市公司盈利判断,是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分拆上市前的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证监会审核的重点关注内容,2010年第6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要求分拆上市“不能搞垮一个上市公司,然后再拿一个公司来圈钱”,因此主观认为上市公司盈利标准应以扣除前与扣除后较低者为准。
2.目前案例及社会评论均只关注主板公司分拆上市,创业板公司能否分拆上市尚未引起关注。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的规定,“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若创业板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上市主体持续经营三年且达到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指标,则原上市公司在控制子公司期间涉及多主营业务经营,与原则上只能经营一种主营业务的规定冲突。分拆后若保留控制权,亦与该规定冲突。解决方案尚待与证监会沟通。
3.原上市公司分拆后是否必须保留控股权。原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后不必要保持控股权,控制权变更只要不影响拟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对上市主体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即可。
4.如何判断分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能够独立自主的运营。分拆后拟上市公司独立性是IPO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点,需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对拟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且在申报材料中针对原上市公司对分拆后拟上市主体的影响作详细说明。

最新分拆上市注意事项有哪些

4. 分拆上市前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拆分上市注意事项:(1)明确企业拆分上市的限制性标准。由于拆分上市必然会对企业本身、利益相关者甚至资本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并不是每个上市公司的资源和条件都适合拆分。因此,要科学设置上市公司拆分上市的资格,明确拆分上市的限制性标准。(二)规范分拆上市操作程序上市公司分拆上市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意义。在上市公司的相关当事人中,强势地位的一方往往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做出损害中小股东、债权人、公司员工等弱势一方利益的决定,因为他们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完全一致。因此,在拆分上市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上市公司拆分上市的程序正义,规范和控制拆分上市过程中可能存在较大风险的环节,明确决策程序和申请程序,充分体现对股东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3)重视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由于分拆上市涉及母公司资产的变化,对母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影响很大,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需要通过制度安排来明确。事实上,规范拆分上市的程序规范与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密切相关。(4)加强对分拆上市信息披露的监管,要特别注意上市公司分拆上市信息披露和阳光操作分拆上市。更严格地规定了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信息披露。监管部门应当制定分拆上市的特殊信息披露规则,规定分拆协议、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董事意见、拟分拆业务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的关联程度、披露程序和披露方式。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5. 分拆上市注意事项有哪些

分拆上市需注意的主要问题如下: 1. 上市公司 连续三年盈利标准如何确定。 (1)以分拆上市申报为时点向前推三年,若挂牌上市时间不足三年的上市公司,能否将计算时间延续到上市之前。 公司在上市后接受证监会、交易所及社会股东的监管,规范运营环境。与上市前不同,证监会本着审核从严把握的标准,暂认为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需按照挂牌上市后的时间点开始计算。 (2)上市公司盈利判断,是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分拆上市前的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证监会审核的重点关注内容,2010年第6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要求分拆上市“不能搞垮一个上市公司,然后再拿一个公司来圈钱”,因此主观认为上市公司盈利标准应以扣除前与扣除后较低者为准。 2.目前案例及社会评论均只关注主板公司分拆上市,创业板公司能否分拆上市尚未引起关注。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的规定,“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 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若创业板上市公司分拆 子公司 上市,上市主体持续经营三年且达到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指标,则原上市公司在控制子公司期间涉及多主营业务经营,与原则上只能经营一种主营业务的规定冲突。分拆后若保留控制权,亦与该规定冲突。解决方案尚待与证监会沟通。 3.原上市公司分拆后是否必须保留控股权。原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后不必要保持控股权,控制权变更只要不影响拟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对上市主体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即可。 4.如何判断分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能够独立自主的运营。分拆后拟上市公司独立性是IPO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点,需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对拟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且在申报材料中针对原上市公司对分拆后拟上市主体的影响作详细说明。

分拆上市注意事项有哪些

6.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注意事项

(一)明确企业分拆上市的限制性标准 由于分拆上市势必会对企业本身及利益相关者乃至资本市场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并非每一个上市公司的各项资源和条件都是适合分拆的,因此,要科学设置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资格条件,明确分拆上市的限制性标准。 (二)规范分拆上市的运作程序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对上市公司意义重大。在上市公司的相关当事人中,强势地位的一方由于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往往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做出有损中小股东、债权人、公司员工等弱势一方利益的决定。因此,在分拆上市过程中,要特别关注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程序正义,对分拆上市过程中可能存在较大风险的环节加以规范和控制,明确决策程序和申请程序,充分体现对股东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三)重视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 由于分拆上市涉及母公司资产的变化,对母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有较大影响,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问题需要通过制度性安排加以明确。事实上,规范分拆上市的程序规范与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是密不可分的。 (四)强化分拆上市信息披露的监管 要特别关注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信息披露,阳光操作分拆上市。对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信息披露作出更严格的规定。监管层针对分拆上市应当制定专门的信息披露规则,就分拆协议、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董事意见,以及拟分拆业务与母公司主营业务之间的关联程度等信息的披露要求、披露程序和披露方式作出规定。

7.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分拆上市需注意的主要问题如下:
1.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标准如何确定。
(1)以分拆上市申报为时点向前推三年,若挂牌上市时间不足三年的上市公司,能否将计算时间延续到上市之前。
公司在上市后接受证监会、交易所及社会股东的监管,规范运营环境。与上市前不同,证监会本着审核从严把握的标准,暂认为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需按照挂牌上市后的时间点开始计算。
(2)上市公司盈利判断,是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分拆上市前的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证监会审核的重点关注内容,2010年第6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要求分拆上市“不能搞垮一个上市公司,然后再拿一个公司来圈钱”,因此主观认为上市公司盈利标准应以扣除前与扣除后较低者为准。
2.目前案例及社会评论均只关注主板公司分拆上市,创业板公司能否分拆上市尚未引起关注。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的规定,“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若创业板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上市主体持续经营三年且达到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指标,则原上市公司在控制子公司期间涉及多主营业务经营,与原则上只能经营一种主营业务的规定冲突。分拆后若保留控制权,亦与该规定冲突。解决方案尚待与证监会沟通。
3.原上市公司分拆后是否必须保留控股权。原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后不必要保持控股权,控制权变更只要不影响拟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对上市主体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即可。
4.如何判断分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能够独立自主的运营。分拆后拟上市公司独立性是IPO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点,需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对拟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且在申报材料中针对原上市公司对分拆后拟上市主体的影响作详细说明。
符合相关要求的话,分拆上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8. 分拆上市新规

法律分析: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分拆条件,要求上市公司具备一定盈利能力,规范运作手段。分拆后母公司和子公司要符合独立性要求。二是要有独立流程,三是强化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就分拆是否符合相关机构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还要进行持续督导。法律依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一、上市公司分拆的条件本规定所称上市公司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资产,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或实现重组上市的行为。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 3 年。(二)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本规定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三)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五)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 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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