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支付的补充保险费能否税前扣除

2024-05-18 21:12

1. 为职工支付的补充保险费能否税前扣除

为职工补充保险费一般是可以的。但商业保险费不能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为职工支付的补充保险费能否税前扣除

2. 为职工支付的补充保险费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为部分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应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作为计算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基数,并按照税收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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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可否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补充养老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可否税前扣除?

4.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商业保险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1、企业根据国家有的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2、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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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为员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能税前扣除,但以下两种商业保险可以扣除: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2)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对于上述可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的范围,税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根据相关的规定及企业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一、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一)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的解释,这类保险费是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企业应当为其职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险,而不是企业自愿为职工投保的所谓人身安全保险。例如:《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五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二十条规定,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企业按国家规定必须或应当为职工办理的人身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对于哪些属于“特殊工种职工”,部分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工种名录》。如北京市平谷区国家税务局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二)其他商业保险对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目前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参照企便函[2009]33号文第一条第八项的规定,企业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按照相关行业的规定购买的保险,参照企便函[2009]33号文的解释,属于按国家规定购买的保险,应可以税前扣除。例如员工出差乘坐长途客车购买的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等:2004年7月1日施行的《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很重要的一点,购买这些意外险,是公司经营的需要,而不是单纯员工个人受益。二、常见问题分析(一)企业购买的雇主责任险等各种意外保险、财产保险能否税前扣除?企业为降低经营风险购买的各种意外保险和财产保险,是为减轻企业的负担而购买的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可以在税前扣除。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主对所雇员工在受雇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企业购买该险种是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减轻在员工发生意外时企业的财务压力,实际是国家规定工伤险的一种补充,不属于员工的福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参考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问题解答: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财产”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各类财产。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财产保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二)商业保险能否计入福利费、工资税前扣除?除了上述可以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以外,为全体员工购买的其他商业保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即使计入福利费、工资并为员工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也不能税前扣除。企业可考虑向员工发放补贴,员工自己购买或者由公司统一代为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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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员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6. 只给部分职工上补充医疗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可以的。

相关规定: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因此,国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保证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具体规定是:
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企业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的待遇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财务监管,防止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

7.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保险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根据上述规定,除上述规定的保险费用外,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其他类商业保险一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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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职工支付的保险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8.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哪些保险费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的扣除项目如下所示: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2、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3、满足规定条件的坏账损失可以扣除;4、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扣除;5、业务招待费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扣除;6、企业发生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7、广告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8、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9、企业向社保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性质的保险费用,可在税前扣除;10、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11、企业实际发生的满足职工共同需要的集体生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用支出准予扣除;12、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2%(含)以内的准予扣除;13、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2.5%(含)以内的准予扣除;14、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15、企业融资租赁所发生的租赁费不得扣除,但承租方所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所支付的利息等则可以扣除;16、企业实际所发生的现金折扣,是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以上信息来自于中国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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