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签了卖买合同也网签了,开发商要求在签一份补充合同,不签就不去房管局备案怎么办?

2024-05-10 18:48

1. 购买房屋签了卖买合同也网签了,开发商要求在签一份补充合同,不签就不去房管局备案怎么办?

首先,按照你的描述,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完成网签且已经实际进行线下签约,即代表第一,该套房源已经在房管局系统进行公示,在解除本次之前不能再进行第二次网签;第二,已经实际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已经生效,是否备案不影响合同法律效力。
其次,补充协议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之时就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中应当有关于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即便因为第二次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开发商也应当按照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完成备案,否则构成违约。
所以,如果你认为第二次补充协议明显显失公平,可以因无法达成一致拒绝签订,但是你仍然可以主张开发商按照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完成备案。如果开发商以此为由违约拒绝备案,你可以选择向房管部门举报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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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签了卖买合同也网签了,开发商要求在签一份补充合同,不签就不去房管局备案怎么办?

2. 开发商的补充协议备案吗

需要备案。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指对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达成的协议。由于买房交易对于交易双方都是一件大事,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通常会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也发生过不少因为房屋交易的纠纷,因此,如果买房后有发生争议,应先按补充协议处理违约责任,补充协议未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补充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2、补充协议不要有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在签订之前要认真阅读条款,每一份补充协议都应谨慎签订。
3、注意主合同对补充协议的排除,有许多合同规定只有本合同有唯一的法律效力,这就排斥了补充协议的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先对主合同排斥条款进行修改,然后在补充协议中规定。当发生合同中的内容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情况时,以补充协议为准,以确保补充协议生效和补充的内容得到履行。
4、补充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当事人自由商定,但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可以利用补充协议钻法律的空子,不可以规避法律程序性规定和实质性规定。
5、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协议,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基本关系。所以,一般来说,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主合同,因为它形成于主合同之后,是对主合同的变更或补充。

3. 补充协议是否需要备案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用去备案,未经备案的补充协议,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法律规定,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的修改和完善,即使是同时签署的,也会以补充协议上的内容为准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补充协议是否需要备案

4.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提交后只能备案吗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需要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额外订立补充协议的一并需要进行备案。
一、中标后多长时间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二、药品招投标流程是如何的
药品招投标流程如下:
1、工程报名。不同省市,有不同的工程报名渠道;
2、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3、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根据招标公告说明的时间,去招标代理处领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制作投标文件。收到投标单位疑问应及时作出回应,出具答疑书,并发送给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5、开评标会议。会议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
6、中标通知书。在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且无投诉的前提下,招标代理机构可拟出中标通知书,送审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便可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上的规定,签署施工合同。
三、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多少时间发内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在公示期满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之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5. 购房不能网签备案+要求签补充协议

你好!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如果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视为变更协议。所以,如果你认为第二次补充协议明显显失公平,可以因无法达成一致拒绝签订,但是你仍然可以主张开发商按照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完成备案。如果开发商以此为由违约拒绝备案,你可以选择向房管部门举报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摘要】
购房不能网签备案+要求签补充协议【提问】
你好!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如果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视为变更协议。所以,如果你认为第二次补充协议明显显失公平,可以因无法达成一致拒绝签订,但是你仍然可以主张开发商按照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完成备案。如果开发商以此为由违约拒绝备案,你可以选择向房管部门举报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回答】

购房不能网签备案+要求签补充协议

6. 备案合同之外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合同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
  1.有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着作权、技术秘密等。
  .劳务。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居间、行纪行为等。
  3.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不同的精确度,允许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损率等。
  (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质量条款的重要性是勿庸赘言的,许许多多的合同纠纷由此引起。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约定其适用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报酬一般是指对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款等。如果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有些合同比较复杂,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都要规定清楚。
  (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运输合同中,从起运地运输到目的地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因此,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运输合同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路、铁路、海上、航空等方式。履行方式还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如现金结算、转帐结算、同城转帐结算、异地转帐结算、托收承付、支票结算、委托付款、限额支票、信用证、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等。履行方式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应当从方便、快捷和防止欺诈等方面考虑采取最为适当的履行方式,并且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
  (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是不用进行约定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争议,除非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即排除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但是,如果仲裁裁决有问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7. 购房合同签了的补充协议还需要备案吗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用去备案,未经备案的补充协议,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法律规定,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的修改和完善,即使是同时签署的,也会以补充协议上的内容为准的。
一、离婚可以不补充协议吗?
离婚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离婚后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是经过双方同意的,协议内容没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没有违法,不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那么补充协议与原来的离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视为是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不一致的地方,以后面的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二、离婚补充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依据民法典,离婚后的补充协议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在后面的协议中注明与之前的协议抵触部分以最后协议为准即可。夫妻双方离婚后是可以重新签署离婚协议书或者写补充协议的,只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就可以了。是否公证,需要看双方的意思,原则上如果协议内容具有法律效力是无需公证的,如果协议违法,公证处也不会给予公证。
三、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要怎么写
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要有六个内容,具体如下:
1、写清楚订立双方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2、订立离婚补充协议的理由;
3、写清楚具体的约定事项;
4、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
5、亲自签名并写日期;
6、订立方的亲自签名和订立日期。
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来说,补充协议多数时候,是对原合同当中的一些内容作出说明,或者增加一些必要的内容,对原合同进行补充。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购房合同签了的补充协议还需要备案吗

8. 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网上备案怎么操作

施工合同要求备案是建设部做出的规定,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应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到主管部门备案。由于建设部所做规定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因此,施工合同未备案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一、国际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哪些?
1、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就某一项工程项目的建设、完成和维修等全部工作,经招标、投标、评价、谈判等一系列过程,由该项目的业主和承建该项目的承包商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它是国际工程承包业务中最重要的合同形式。交钥匙工程合同是最为典型的表现方式.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特点是责任重、风险大、利润高.因此只有资金、技术、信誉俱佳的承包商才有能力成为总承包商。
2、工程分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是在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之后,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订立的合同。分包合同的目的是承包商将其从业主那里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自一部分或其中的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这样既可转嫁风险,又可赚取管理费和高额利润.在分包合同中,分包商须对其分包的工程部分提供材料、设备和劳务,为该项分包工程的完成承担一切责任。分包商并不直接和业主发生合同关系,但要承担承包商对业主承担的有关义务。
3、合伙承包合同。合伙承包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之间,以承包人的名义,为共同承担某一项目工程的建设、完成和维修等全部工作而签订的合同.其特点是由合伙人共同投标中标后共同承建和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并共同负责维修,共同承担义务和风险,共享利润。
4、转包合同。转包合同是承包商(甲方)和业主就某一工程项目的建设完成和维修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之后,因种种原因,将工程项目转包给另一承包商(乙方)而签订的合同,其特点是由另一个承包商来承担原工程承包合同对甲方所规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同时不论盈亏如何,乙方都应付给甲方一定的酬金.转包合同是一种风险性很大的合同,它不仅要求转包商接受主合同的各项条款,并要求转包商提供履约保函、维修保函以及保险单等。
5、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是指某项工程项目的业主和设计咨询公司或咨询人之间为工程项目的设计而签订的合同。设计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一是签订单独的设计合同;二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加上一些设计条款,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