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置换到底是什么意思

2024-05-04 12:22

1. 债权置换到底是什么意思

债权置换是指债权人与第三人就部分或全部转让债权达成合意,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将此情况通知债务人,自该债权通知到达债务人且债务人无异议之时起,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置换到底是什么意思

2. 债权置换什么意思?

债权置换是指债权人将债权通过债权置换公司进行回收,置换优质资产的一种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一、担保人能做债权受让人吗
担保人可作为债权受让人,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是否还有效
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一般还有效,但如果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得变更合同主体: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2、依法或者依约定不得转让的;3、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的,即未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同意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合同的让与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的让与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改变合同主体的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比如: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比如: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从权利和主权利不能分开单独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 债权置换到底什么意思

债权置换是指债权人与第三人就部分或全部转让债权达成合意,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将此情况通知债务人,自该债权通知到达债务人且债务人无异议之时起,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一、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是否可以豁免
债权转让通知义务不可以豁免。
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应将转让事由通知债务人,通知是债权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当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权转让即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拘束力。这种拘束力的产生无需债务人同意。如债权人未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不对债务人发生拘束力,受让人无权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如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继续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履行行为无效,债务人仍有义务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但通知义务并非是债权转让合同成立的条件,不论债务人是否同意转让,债权人与第三人的债权转让已经实现。
二、担保人起诉债务人要注意什么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
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三、债权人变更债权人通知有效吗?
债权人变更需要通知债务人,因为债权的变更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债权变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4、必须有转让通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置换到底什么意思

4. 债权置换什么意思?

债权置换是指债权人将债权通过债权置换公司进行回收,置换优质资产的一种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5. 债权置换到底什么意思?

债权置换是指债权人将债权通过债权置换公司进行回收,置换优质资产的一种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置换到底什么意思?

6. 什么是债权置换

法律分析:债权置换是指债券持有人决定出售一个或多个目前持有的债券,以换取其他具有相同或类似市值的债券的一种风险规避方法。旧债券的更换和新债券的使用几乎同时进行。也是政府为解决金融危机而延长国债到期支付时间的一种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7. 什么是债权债务置换?

债权债务置换是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是指债券持有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行为。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发给谁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发给投资人的。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发行债券前,需要将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机构冻结,作为可交换债券的抵押品。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
(一)期限
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借贷行为,有借有还,这就要确定经过多长时间偿还。首先,按照金融学一般理论,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工具和作为一种长期资金筹集渠道,期限都须在一年以上,其次,这种期限即包括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还包括公司债券付息期限:第三,虽然期限是一定的,但也有变化。如在发行时,可在发债说明书中规定提前赎回条款、延迟兑付条款等,这些都是在一定期限基础上事先确定的变化。另外,在发达资本市场国家,还曾经发行无限期公司债券,但这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债券,已基本不存在。
(二)法定程序
公司债券不管对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而言,还是对政府监管部门而言,都是一件重大的事件。对于发行人而言,发行公司债券属于向社会投资者出售信用、增加负债的重大社会融资行为,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需要公司决策机构,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公司经营管理层不得擅自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不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对于政府监管机构而言,由于发行公司债券涉及到社会重大信用,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投资者权益都有重大影响,因此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政府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或者到政府监管机构登记、注册,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依照法定程序主要包含两层含义:
(1)需经公司决策层,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
三、可转换债券的特征有哪些?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什么是债权债务置换?

8. 什么是债权债务置换

债权债务置换不同于企业之间常见的债务股权置换。它是债券持有人作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
一、什么是债务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是指按照会计核算的原理和方法反映计量的企业价值。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就是资产负债表上各项负债金额或负债合计金额。企业的账面价值,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上体现的企业全部资产与企业全部负债之间的差额。账面价值包括发行债券的面值和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溢折价部分,如果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还需要包括应计利息,使用历史计价进行摊销。摊销费用为有效利息与票息之间的差额。
二、什么是债务抵押债劵
债务是应该支付的资产(包括物质和资本)。债券是各种经济实体为筹集资金向债券投资者发行的,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偿还到期本金的证券。债务抵押债券。它是一系列的债券,由抵押物来抵押当事人的债务。债务抵押债券的含义债务抵押债券,简称CDO,又称抵押债务契约,是一种信用衍生产品。
三、债务融资有哪些不同类型
企业债务融资常见有下列四类:一、银行信贷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债务资金来源,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也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对企业进行干涉和对债权资产进行保护。但银行信贷在控制代理成本方面同样存在缺陷:流动性低,一旦投入企业则被“套牢”;信贷资产缺乏由充分竞争产生的市场价格,不能及时对企业实际价值的变动做出反应;面临较大的道德风险,尤其是必须经常面对借款人发生将银行借款挪作他用或改变投资方向,以及其他转移、隐匿企业资产的行为。债务人的道德风险由于银行不能对其债权资产及时准确地做出价值评估而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二、企业债券债券融资在约束债务代理成本方面具有银行信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首先,企业债券通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投资者可以随时予以出售转让。这就为债权投资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可以降低投资的“套牢”效应,也即是降低了投资的专用性。其次,债券对债权融资代理成本的约束还通过“信号显示”得以实现。由于债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其价格能对债券价值的变化做出及时的反应,并且,债券的价格变动还将反映出企业整体债权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变化。企业债券实际上起到了一个”显示器”的作用,可以使债权人及时发现债权价值的变动。尤其是在发生不利变动时迅速采取行动来降低损失。三、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期限较短的一类负债,而且一般是与特定的交易行为相联系,风险在事前基本上就能被“锁定”所以它的代理成本较低。但是,由于商业信用比较分散,单笔交易的额度一般较小,债权人对企业的影响很弱,大多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即使企业出现滥用商业信用资金的行为,债权人也很难干涉。四、租赁融资租赁融资作为一种债务融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会产生资产替代问题,因为租赁品的选择必须经过债权人(租赁公司)审查,而且是由债权人实施具体的购买行为,再交付到企业手中。而且,在债务清偿之前,债权人始终拥有租赁品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对企业可能的资产转移或隐匿行为都能产生较强的约束。从这个角度来看,租赁融资的代理成本较之其他方式的债权融资显然要低得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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