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条件

2024-05-18 00:17

1. 国家公派留学条件

目前国家公派留学对象主要是博士和博士后两个层次。本科生只有一个赴古巴的政府协议项目。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条件:1. 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少量硕士研究生。也就是说必须达到出国博士生的条件,首先拿到国外大学的博士入学通知书;2. 专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重点资助领域”的要求: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已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可参阅《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国家公派留学条件

2. 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条件

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条件如下:
国家公派留学资格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满18周岁,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且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国家公派留学针对的是选拔出的优秀人才,一般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国家公派留学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以下是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盘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 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身心健康。
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派出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留学人员在外管理及回国服务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派留学

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条件

4.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条件是什么?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条件
  出国大学生应是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人员。出国研究生应是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的成绩优秀的人员,并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规定出国前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应是教学、科研、生产的业务骨干,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并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工矿企业等部门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特殊优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缩短),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应根据出国留学的不同种类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五十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短期(三至六个月)出国访问学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外语条件
  各类出国留学人员都应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
  (4)身体条件
  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
  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统一选拔、派出,执行统一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国家公派);按部门、地方、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选拔、派出,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包括个人经本单位同意和支持,通过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并纳入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为各部门、地方、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单位公派”)。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
  (3)出国攻读大学本科、专科和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习年限一般按对方国家的学制,由派出单位确定。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国外的期限,根据进修和研究课题的实际需要,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特别情况可为一年半,均由派出单位按派遣计划确定。
  (4)派出单位要帮助和指导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好在国外学习、进修、实习或从事研究的单位。这些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或专业方面特长。

5. 公派出国留学条件有哪些

送学生出国留学需要什么条件?
随着留学热潮的到来,很多人选择出国留学,那么如何才能公费留学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公立学校留学条件。请参考!
公费留学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必须是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学生。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项目名单)。
(6)国家奖学基金的范围不包括下列人员:
(一)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仍然有效的;
(2)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者;
③在国外获得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④在国外工作的人;
⑤正在留学的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者除外);
⑥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未满五年者,但以下项目回国人员不受此限: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博士奖学金项目、 中国-苏格兰博士教育与科研伙伴计划(访问学者)、希腊交流奖学金计划(暑期研修生类,学习期1个月)、博士生导师出国短期交流计划、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学习计划(1个月)
如何申请公费留学?
1、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提出申请。
2.报名方式和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需登录全国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注册,根据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本人同意后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
3.受理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校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高校负责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不直接接受个人和单位的申请。申请受理请参考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项目清单。
4.评审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相关项目的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通知书将由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各项目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如下:
(1)国家公共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3年7月公布。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共研究生项目和硕士项目:2013年5月公布。
(3)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13年5月公布;
(4)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项目:2013年5月公布第一批;第二批于2013年11月公布。
(五)其他奖学金项目,如西部地区人才培养专项、地方合作项目、国际和地区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人才培养专项、中外合作项目等,按相应的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5.派遣与管理:被录取人员必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遣。未按时发送者,取消留学资格。国家采取“签约派留学生,违约赔偿”的管理方式。派遣留学生前,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出国留学资助协议》,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教育部留学人员培训司或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持国家奖学基金资助留学资格证书和州政府留学人员报告证明到留学目的国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奖学基金的资助。留学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国家留学人员奖学金基金的有关规定和《资助留学人员协议》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履行学业结束后按期回国的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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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出国留学条件有哪些

6. 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有哪些类别

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5、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7. 公派出国留学条件是什么

 公派出国留学条件是什么
                         随着留学热潮的到来,使很多人选择了出国留学,那么怎样才能公费出国留学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公派出国留学条件,欢迎参考!
    
          公费出国留学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6)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③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⑤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
         ⑥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留学项目(如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等)。
          怎么申请公费留学? 
         1、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2、申请方式及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其同意后再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
         3、受理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高校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高校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申请受理方式请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4、评审、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各项目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如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3年7月份公布。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硕士研究生项目:2013年5月份公布。
         (3)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13年5月份公布;
         (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于2013年5月份公布;第二批于2013年11月份公布。
         (5)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中外合作项目等其他奖学金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5、派出及管理: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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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出国留学条件是什么

8. 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条件

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条件如下:
1、需要热爱祖国并且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的记录历指,学成归国之后,需要参与祖国的建设服务。
2、拥有中国国籍,并且是高等学校或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行政机关和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优秀的在校学生。
3、需要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以及发展的潜力,在工作或学习中也需要有突出的表现。

4、身心健康,没有精神类的疾病,或者是其他影响身体素质的疾病。需要经过市一级的医院体检,并提供健康合格证明书。
5、符合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具体条件,同时也要达到相关的外语水平。
6、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

7、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拍拦本科毕业生,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8、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