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企业债务风险

2024-05-14 03:15

1. 如何化解企业债务风险

公司将兑付资金本金10亿元和5000万利息如期转账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兑付账户,这是该公司继去年11月后,第二次如期兑付10亿元中期票据。至此公司成功化解了两期20亿元中期票据的债务风险。
去年以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效化解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危机意识、大局意识,采取深挖内潜严控成本支出、抢抓机遇追求最佳效益、拓宽融资渠道等举措,确保了中期票据如期偿还。
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以及苛刻的金融环境,公司从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入手,重新制定出台了《铁法能源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将原来分散考核生产、安全、盈亏、成本指标,进行归纳梳理实现统一考核,并将所有考核指标横向分解到机关各部室,纵向落实到各基层单位,指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压实,真正实现目标考核体系量化、具体化、规范化。今年该公司又在全体职工中开展了“抓增收、促节资、降成本、强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征集建议443条,有利促进了降本增效工作。
为实现销售效益最佳化,该公司紧紧抓住煤炭市场回暖、售价回升、区域资源紧缺等机遇,科学组织煤炭生产,用符合市场需求,高质量的煤炭产品占领市场,实现提质增收。同时该公司还及时调整销售策略,采取预收货款、缩短结算周期等措施,鼓励和刺激用煤客户预付货款,不仅增加了企业流动资金,而且掌握了销售主动权。今年以来,该公司煤炭外销售价每吨同比提高34.4元,增收9686万元。
为保证企业流动资金需求,该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加银行授信规模,并积极推进融资租赁、盘活存量资产、狠抓资金回笼等工作。其中通过积极与铁岭银行、盛京银行、民生银行、南洋银行等金融机构争取到授信贷款额度10亿元,通过利用企业自有资源实现融资租赁2亿元。一系列切合实际的融资举措,为满足偿还20亿元中期票据的资金需求提供了保障,从而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

如何化解企业债务风险

2.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局部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弱化、个别地区风险超过警戒线、一些地方还存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规范等等。
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法治意识,规范举债融资。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已比较完善,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切实遵守和执行。在处理地方债务问题上,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应该做到“阳光化”,从发行、使用到偿还全过程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接受来自人大、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追究。一些地方违规举债融资现象的存在,和相关负责人存在侥幸心理有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事关重大,新预算法和相关政策已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
尤其是国办印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具体规定了相关事项,包括违法违规责任范围、追究机制响应和责任追究程序。

扩展资料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
1、不确定性:影响金融风险的因素难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关性: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商品—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同经济和社会是紧密相关的。
3、高杠杆性:金融企业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随高度金融风险。
4、传染性:金融机构承担着中介机构的职能,割裂了原始借贷的对应关系。处于这一中介网络的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有可能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甚至发生行业的、区域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危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强化责任意识 防控债务风险

3. 企业应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为了减少债务风险,避免应收账款追不回,企业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
	2、注意诉讼时效及其证据;
	3、注意保全。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企业应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4. 如何应对企业债务风险

1.首先公司得对自己公司的经营环节进行分析,看公司的盈利的能力,对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预估,还有就是要对专门的借款进行专人化管理,长期疏于管理,不利于公司还款能力的估计以及不能及时上报给公司老板公司的负债的相关信息。
2.在借款的合同中不要忽略法律上的相关关键问题,关键地方一定要签订清楚,防止模糊不清的说法,以防万一最后还款时出现了与合同上不一致的地方。
3.公司出现相关的财务危机时,不要以继续合作为重点,暂时的放下还债,不然最后造成无法还款的能力需要通过破产清算还款,以及不能对借款存在的危机问题视而不见。
4.存在大量的负债无法近期还款的同时,不要习惯性的通过贷款来保持平衡,因为这样最终会发现填平这个坑又掉进别的坑里,最后往往损失的更加严重。
一、债权债务问题是复杂的系统问题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
1、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2、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
3、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
4、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
5、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
6、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存在大量债权无法尽快回收的同时,企业也习惯通过拖欠其他供应商款项的方式来保持平衡,但是最终发现,债权总是很难收回,而债务却摆脱不掉,并且往往损失会增加。
二、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有什么区别?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主体不同。项目融资的融资主体是项目公司,贷款人或资金提供方是根据项目公司的资产状况以及该项目完工运营后的盈利能力作为提供融资的条件。而在常规公司融资中,融资主体就是项目发起人,资金提供方或贷款人更多考虑的是主体自身的信誉、资产状况、财务和担保情况。
(2)追索权特征不同。项目融资的最基本特点是,对于融资主体,通常表现为有限的追索权、甚至无追索权。贷款人不能追索到除项目资产以及相关担保资产或增信安排以外的项目发起人的其他资产。而在常规公司融资中,通常要求具有完全的追索权,一旦融资主体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融资主体(公司)的资产处置等方式进行弥补。
(3)还款来源不同。项目融资的资金偿还以项目自身收益为主,以项目自身收益和资产作为还款来源。而在常规公司融资,资金偿还来源是融资主体的所有资产和业务收入。
(4)担保结构不同。项目融资一般都具有较为复杂的法律保证结构体系,以协调和平衡各参与方、利益相关者的复杂利益关系,合理分担风险,实现各自最优目标。而传统的公司融资,担保结构比较单一,参与方相对简单,例如通常为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保证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 企业债务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债务风险防控要树立风险的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的机制、确立适当的负债金额以保持合理的负债比率以及按照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负债的财务计划。企业在从事生产和经营的时候,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实际的效果和预期的结果相背的情况是无法避免的。所以企业必须要树立风险的意识,科学地估测风险,预防即将发生的风险,并且有效地应付风险。
一、试述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一、《工伤保险条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工伤保险的相关法规不健全的问题
2004年起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争议的处理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缺少一些与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2、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制定得不够科学,浮动费率机制没有完全形成的问题从费率机制上看,企业浮动费率机制不够完善,使得工伤保险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工伤保险差别费率档次划分较少,没有按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事故发生的概率确定费率,甚至挫伤了部分企业参保的积极性,未能充分利用好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
3、从职业康复和工伤预防上看,中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重于待遇的处理(即工伤补偿)轻预防和康复的问题对预防和康复没有作出特别的要求,在工伤预防、职业康复上面投入很少。《工伤保险条例》虽然确定了“工伤保险要与事故预防和职业病防治相结合”的原则,但没有明确职业康复和工伤预防所需资金的比例,从而导致这两项工作的开展缺乏资金的有力保障。
4、统筹层次低,覆盖范围窄的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设区的市实行市级统筹。但由于多种原因,这个制度规定执行得不到位,目前有大多数的省、自治区实行的仍是县级统筹,而且有不少大型国企以本企业为范围进行统筹统支。由于统筹层次低,化解风险能力差,保障能力弱,高风险企业参保难,已成为制约当地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从覆盖范围上看,我国的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较窄。2000年、2001年和2002年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8.6%、40.3%和41.7%。且投保对象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而安全生产相对薄弱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如煤矿、建筑企业、运输企业等)覆盖率均很低,“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与职工、雇工订立“生死合同”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些企业发生事故后,往往是政府承担无限责任,没有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障作用。
5、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及管理方面的问题
在基金征收方面、有些企业上缴工伤保险费时、瞒报、少报职工人数,有些私营、合资、乡镇小企业,平时不积极参保,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后,便主动要求参加工伤保险,使得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减少而支出增加。其次由于国家对于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处理办法无统一规定,导致工伤保险基金开支渠道混乱,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有的计入生产成本,有的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有的计入营业外支出,有的在职工福利费中支出,开支渠道不统一,开支项目混乱。
二、完善工伤保险管理的措施
1、健全制度,完善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
以《工伤保险条例》为核心,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制定了《工伤认定管理办法》,用以规范工伤申请、受理、认定的程序及相关人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部分省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用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管理和程序;制定《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用以规范工伤医疗服务的水平、标准和相关机构的责任。
2、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
科学、规范、有效的费率机制,有利于工伤保险成本分配的公平性,也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伤保险的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是根据企业的职业风险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率,确定和调整企业交纳工伤保险的费率。通过费率的确定和调整,促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减少或降低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安全、健康。这就需要研究和制定工伤保险费率模式,其中包括科学确定风险费率的档次和浮动的级次;制定全国的行业风险费率,并根据各投保单位每年的职业风险变化和保险基金的支付率定期对费率进行调整。通过实施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达到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安全健康意识,加强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的目的。
二、中小企业融资有什么风险
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法律风险:一是互保法律风险。二是受迫保证法律风险。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防范技巧:1、强化企业经营者的法律风险意识,培养员工的法制观念;2、建立重大经营活动法律审查机制;3、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陷阱和风险;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我国诉讼时效的规定,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未主张权利,该债权将丧失胜诉权,主权利及于从权利,抵押权作为主债权的从权利,因主权利不受保护,因此,民法典规定,在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未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抵押权也不受法院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企业债务风险控制措施

6. 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措施

企业债务风险防控要树立风险的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的机制、确立适当的负债金额以保持合理的负债比率以及按照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负债的财务计划。企业在从事生产和经营的时候,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实际的效果和预期的结果相背的情况是无法避免的。所以企业必须要树立风险的意识,科学地估测风险,预防即将发生的风险,并且有效地应付风险。
一、负债率怎么算
资产负债率又称举债经营比率,他的计算方式是: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债权人发放贷款的时候通常把这个视为安全程度的指标,能够反映企业或者个人的经济实力,从债权人的立场看,债务比率越低越好,这样企业偿债才有保证,贷款也不会有太大风险,如果资产负债比率达到100%或超过100%说明公司已经没有净资产或者资不抵债,这个时候银行对于放贷是非常谨慎的。如果你是企业的经营者,你要明白,如果举债很大,超出债权人心理承受程度,企业可能就借不到钱。但是,如果企业不举债,或负债比例很小,说明企业畏缩不前,对前途信心不足,利用债权人资本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很差。所以,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应当审时度势,全面考虑,在利用资产负债率制定借入资本决策时,必须充分估计预期的利润和增加的风险,在二者之间权衡利害得失,作出正确决策。
二、内部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1、内部控制环境,即评价以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在内的内部控制环境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影响。
2、风险评估,即分析企业风险控制目的设置的合理性,评价开展风险评估范畴的全面性、风险评估结果的有效性和风险应对策略的科学性。
3、控制活动,即评价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设置的内部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和控制效果的有效性。
4、内部控制信息和沟通,即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的科学性,分析信息技术在内部控制信息和沟通中所发挥作用的情况,判断企业在反舞弊工作重点领域相关工作机制的有效性。
5、内部监督制度,即分析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情况,判断企业实施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目的要求的科学性,评价内部控制监督制度的有效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我国诉讼时效的规定,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未主张权利,该债权将丧失胜诉权,主权利及于从权利,抵押权作为主债权的从权利,因主权利不受保护,因此,民法典规定,在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未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抵押权也不受法院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7. 企业防范债务风险措施

1、应树立风险意识。
2、应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3、应确定适度的负债数额,保持合理的负债比率。
4、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负债财务计划。
一、僵尸企业清算债务怎么办
对于杠杆率高、盈利能力差的“僵尸企业”,可以采取兼并重组、债务重组或破产清算等措施,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去杠杆化工作。对于盈利能力相对较好但债务风险较高的企业,可以通过债转股、债务置换、增加直接融资比例、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将亏损转化为利润等方式减缓风险。
二、债务重组的九种基本方式包括哪些?
债务重组的九种基本方式包括:
1、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
2、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就相互之间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行为;
3、债务豁免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
4、债务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
5、削债是指由债权人减让部分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
6、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7、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
8、融资减债指通过增资扩股、发行股票或债券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还债;
9、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三、公司清算需要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公司清算要经过的法定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3)登记债权;
(4)制定清算方案;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
公司清算具体应当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在清算过程中,注意资产负债的排查梳理;
2、在清算过程中,注意债权的审核与确认;
3、在清算过程中,注意清偿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企业防范债务风险措施

8.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企业如何化解

债权风险包括:
一、诉讼时效风险。
二、人破产风险。
三、债务人解体风险。
四、债务人犯罪风险。
五、社会性风险。企业如何化解风险:
1、要从经销商的信誉和资质管理上着手。
2、加强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3、提升营销人员的风险意识,对营销人员在回款问题上进行严格考核。
4、健全企业内部营销管理体系。
一、个人债务风险有哪些
个人债务风险有破产风险,诉讼时效风险,债务人犯罪风险等,个人债务风险是指债权人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破产风险是指债务人可能因为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面临破产,诉讼时效风险是指债权可能会超过诉讼时效规定的风险。
二、债权转让需要防范的风险有哪些
债权转让需要防范的风险有:
1、避免签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转让风险;
2、转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要求债权人在合同签订后多少天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人有缺陷的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缺陷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双重转让,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预防措施。
三、债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呢?
转让部分债务的风险有: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几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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