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市政资质经营范围

2024-05-17 01:58

1. 三级市政资质经营范围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注:
    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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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政资质经营范围

2. 市政建设资质三级业务范围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3. 市政工程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法律分析: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市政工程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4. 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经营范围是什么

三级企业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其他规定:
1、市政工程;建筑装潢工程;园林绿化;金属材料、建材、装潢材料批兼
零、代购代销;航道疏浚;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建筑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交通设备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除专控)。(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3、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面工程、防水工程。【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4、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养护;水利水电工程(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园林绿化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兼零;在机械机电设备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备租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5、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绿化养护,环卫养护,土建,土方工程,建筑装潢,水电安装,冷作加工,劳务服务,园林绿化,摆花服务,五金电器、建筑材料的销售,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供水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园林绿化培育生产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土壤性质改良技术的研发及应用,爆破与拆除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6、市政工程施工,土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出租,建筑材料、路基材料、金属材料、五金机电、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5. 市政工程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法律分析: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市政工程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范围

三级资质承包范围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 2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工程;
8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 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 直径 1 米以下供水管道;
直径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 积 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 0.2 米以下热力管道;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 工程);
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7. 三级市政资质包括那些?

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三级市政资质包括那些?

8. 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范围

法律分析:三级企业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市政工程;建筑装潢工程;园林绿化;金属材料、建材、装潢材料批兼零、代购代销;航道疏浚;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堤防工程专业承包。2、建筑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交通设备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除专控)。3、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面工程、防水工程。4、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养护;水利水电工程(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园林绿化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兼零;在机械机电设备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备租赁。5、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绿化养护,环卫养护,土建,土方工程,建筑装潢,水电安装,冷作加工,劳务服务,园林绿化,摆花服务,五金电器、建筑材料的销售,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供水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园林绿化培育生产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土壤性质改良技术的研发及应用,爆破与拆除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 6、市政工程施工,土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出租,建筑材料、路基材料、金属材料、五金机电、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