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市场上市,为什么公司股东人数要不少于200人?如何达到?

2024-05-16 14:30

1.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市场上市,为什么公司股东人数要不少于200人?如何达到?

你可能理解有误.
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创业板上市前,其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这个问题的关键不是股东人数是不是符合公司法,而是上市前股东人数超过200人违反了证券法。
    《证券法》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如果股东已经超过两百人,那就符合第(二)项,已经构成公开发行了。IPO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证监会核准,面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这是合法的。但在IPO之前,没有证监会和其他有权部门核准的情况下就超200人构成公开发行当然是违法了。
当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成功,其公开发行后,股东数自然就超过200人了.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市场上市,为什么公司股东人数要不少于200人?如何达到?

2. 我注意到企业到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前其股东人数有不能超过二百人的说法,但我找不到根据,请前辈赐教。


3. 创业板公司股东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的要求: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创业板公司股东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4. 公司上市前股东人数有限制

公司上市股东人数限制为: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是指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一、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有什么
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有: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认购或者募集的股本总额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二、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与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
(5)股权转让方面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限制更多,其他股东对转让股权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规定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规定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限制是公司的发起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一半以上必须在中国有住所;
3、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份为记名股份,并记录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以代表人的姓名另行设立户名或者记名。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录其股票数量、编号和发行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5. 不懂,法规为什么要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IPO?

因为证券法规定向200多人发行股票构成公开发行行为。
和公开发行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因此在上市之前拥有200名以上股东的公司未经批准即属于非法公开发行。
当然,当违法情况继续存在时,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条件。
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公众持股量、股东数目及至少公布若干年的财务报表等,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也有个别不同的要求。



扩展资料:
深圳证券
深圳上市股票分别为第一类上市股票、第二类上市股票和第三类上市股票。
1.第一类上市股票的要求:
(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就整体而言其主体企业设立或从事主要业务的时间应在5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际发行的普通股面额应在5000万元;
(3)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10%;
(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近1年度纳税后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应达25%以上,无累积亏损;
(5)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税前利润与年度决算实发股本额的比率近3年年度均达到10%以上;
二是近3年年度的税前利润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股本利润率不低于5%;三是税前利润近3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两项标准之一;
(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记名股东人数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2000元至2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1500万元以上;
二是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
(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的合计交易票面金额应在25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额与上市股份面额的比率不低于万分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要求

不懂,法规为什么要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IPO?

6. 公司上市前是不是不超过200个股东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应把握一个基本原则:直接股东+间接股东超过200人,合并计算。
特别提示:有券商问到,可否把股东超200人的上市主体,注册数个股份公司股东,每个股份公司股东包括100个股东,这属于故意规避200人规定,应予否定。
两个例外情况:
(1)2006年新公司法前的定向募集公司;
(2)城市商业银行股东超过200人,如果形成过程不涉及违规并经过监管机构核准,不构成障碍
有些规避的方式是实际控制人注册合伙企业作为股东,但这招实际上是不行的,这时是计算该合伙企业的全部普通合伙人。
股权结构中存在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以及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等情形的,应当按照本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 
本指引所称“持股平台”是指单纯以持股为目的的合伙企业、公司等持股主体。 
股份公司股权结构中存在工会代持、职工持股会代持、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股份代持关系,或者存在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安排以致实际股东超过200人的,在依据本指引申请行政许可时,应当已经将代持股份还原至实际股东、将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并依法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股东的股东算不算人头,要看时不时单纯的持股平台, 所以上面才说要看情况分别对待,不但合计人数,且需还原为实际股东,应当已经将代持股份还原至实际股东、将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 。

7. 公司上市股东人数限制

法律分析:公司上市股东人数限制为: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是指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股东人数限制

8. 公司上市股东人数限制

公司上市股东人数限制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是指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上市需要的条件是:1、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的股票交易要依法和依照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上市交易;3、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要公开;4、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内需要半年公布一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