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分级具体有什么作用

2024-05-13 02:57

1. 医疗分级具体有什么作用

法律分析:1、通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有序分流,使患者的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得到解决,缓解城市三级医院的就医、诊疗压力,使得城市三级医院集中优质医疗资源去为疑难重症患者服务。
2、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能在基层医疗机构解决大部分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减少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3、能够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缓解三级医院“三长一短(挂号排队时间长、看病等候时间长、取药排队时间长,而医生问诊时间短)”的现象,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诊环境,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沟通,对提高医疗质量、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都有很大的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提高疾病的预防控制水平。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等共同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医疗分级具体有什么作用

2. 医疗分级具体有什么作用

医疗事故分级的作用有:
1、医疗事故的分级直接涉及对患者的赔偿;
2、医疗事故的分级还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和监督;
3、医疗事故的分级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有关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哪些性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行政鉴定的性质。因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除了处理医疗事故赔偿外,还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再次提出鉴定申请。
二、发生医疗过失后医疗机构应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事故的概率根据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等来计算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3. 医疗分级具体都有什么作用

法律分析:1、医疗事故的分级直接涉及对患者的赔偿2、医疗事故的分级还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和监督3、医疗事故的分级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有关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分级具体都有什么作用

4. 医疗分级具体有什么作用

	医疗事故分级的作用有:
	1、医疗事故的分级直接涉及对患者的赔偿;
	2、医疗事故的分级还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和监督;
	3、医疗事故的分级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有关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5. 什么是分级诊疗

所谓分级诊疗制度,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拓展资料:截至2018年3月,北京市已建成了覆盖16个区的58个医联体,包括55家核心医院,528家合作医疗机构。
528家合作医疗机构中,有45家三级医院、66家二级医院,415家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形成了以全市医联体为主的分级诊疗格局。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表示,2018年北京市计划将在各区至少建立1个紧密型医联体,构建以疑难疾病转会诊为重点的专科医联体,建立绿色诊治渠道。到2020年实现北京地区纵向贯通、横向衔接的疾病救治及转会诊体系。2018年北京市还将启动信息化标准化服务建设,实现与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对接,到2020年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远程会诊服务常态化、诊疗信息的传送和审阅网络化。
2017年北京市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患者共计16.9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6.3%。下级医院医师到大医院进修约3700人,各医联体共派出专家约2.3万人次。

什么是分级诊疗

6. 什么是分级诊疗

所谓分级诊疗制度,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指导各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附件
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到2017年,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
二、试点地区30万以上人口的县至少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三、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

四、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
五、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试点地区50%以上的县(市、区);
六、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基本覆盖全部二、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七、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八、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九、试点地区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
十、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

7. 什么是分级诊疗

所谓分级诊疗制度,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拓展资料:截至2018年3月,北京市已建成了覆盖16个区的58个医联体,包括55家核心医院,528家合作医疗机构。
528家合作医疗机构中,有45家三级医院、66家二级医院,415家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形成了以全市医联体为主的分级诊疗格局。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表示,2018年北京市计划将在各区至少建立1个紧密型医联体,构建以疑难疾病转会诊为重点的专科医联体,建立绿色诊治渠道。到2020年实现北京地区纵向贯通、横向衔接的疾病救治及转会诊体系。2018年北京市还将启动信息化标准化服务建设,实现与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对接,到2020年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远程会诊服务常态化、诊疗信息的传送和审阅网络化。
2017年北京市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患者共计16.9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6.3%。下级医院医师到大医院进修约3700人,各医联体共派出专家约2.3万人次。

什么是分级诊疗

8. 什么是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
分级诊疗的好处有哪些?
通过分级诊疗服务,一是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可极大地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二是对于疑难病、复杂病通过大型公立医院与基层联动的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可缩短在大医院住院候床时间,节约患者时间和费用。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