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与保证合同的效力

2024-05-17 01:16

1. 承诺函与保证合同的效力

承诺书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效力是不同的。合同是有法律上规定的固定格式,而承诺书只是一方的声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法律文书,承诺书与合同区别在于定义不同,法律效力不同。      承诺书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效力是不同的。承诺书与合同的区别是,合同是有法律上规定的固定格式,而承诺书只是一方的声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法律文书,合同的类型包括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等。
一、承诺书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承诺书与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是正规的法律文件,有固定的格式要求,有具体的条款规定。承诺不是正式的文件,但如何符合合同的要式,则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规定的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地位。而承诺书仅是一方的声明及义务性的认可,其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法律提醒您,承诺书与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二、承诺书与合同的区别      承诺书与合同的区别在于:      1.定义不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2.法律效力不同      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为双方行为,而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三、合同的法律类型      提醒您:合同的法律类型如下      1.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3.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4.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5.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承诺函与保证合同的效力

2. 承诺函是是否合同

法律分析:不是。承诺函,是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书面形式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是合同。其法律效力在于,符合要求的承诺书一经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但受要约人自己可以在承诺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撤回承诺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八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3. 承诺函是合同吗?

承诺函是合同的一种。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承诺书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承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缄默或者不行为不视为承诺。
一、响应文件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
二、受邀约的要约人有拘束力吗
     要约对受要约人没有拘束力,只要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的,才会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
三、作出承诺是否有期限限制
作出承诺应当在要约人约定的期限内作出,即有期限限制。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的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承诺函是合同吗?

4. 承诺函是是否合同

承诺函,是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书面形式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是合同。
其法律效力在于,符合要求的承诺书一经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但受要约人自己可以在承诺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撤回承诺函。
一、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撤销有什么区别
要约可以撤销。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单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
单方承诺书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前提是必须满足以下这些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的时间内,到达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必须要和要约里的内容一样;承诺必须要表明,受要约人决定和要约人订立合同;承诺的方式必须要符合要约的条件。
三、要约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要约可撤销的情形有:
1、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可以撤销要约;
2、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483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484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485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5. 承诺书是否具有合同的效力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一、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方,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合同当事人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名称、姓名和住址的确定,能够是合同固定化、特定化。
2、标的;所谓的标的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对象。确定标的物的交付能够使合同关系产生或者消灭。
3、质量与数量;
4、价款或酬金;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
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承诺书是否具有合同的效力

6. 承诺函是合同吗

承诺函是合同的一种。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承诺书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承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缄默或者不行为不视为承诺。《民法典》第483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484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485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7. 承诺函是合同吗

法律分析:承诺书是单方面的承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承诺函是合同吗

8. 履行合同承诺函应包括哪些内容

履行合同承诺函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2、合同内容;
3、承诺方的合同义务;
4、违约责任;
5、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一、小租房和饭店合同怎么写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经营合同终止协议怎么写?
经营合同终止协议一般应当写明:
1、协议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终止的经营合同的名称;
2、经营合同终止的原因;
3、合同终止的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
4、经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5、争议解决方法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