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2024-04-28 21:29

1. 特许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特许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特许人向市商务局申请备案并提交材料以获取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陆号和密码;2、特许人获取登录号和密码后,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备案材料,并向市商务局提供纸质备案材料;3、市商务局按照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办理特许经营许可证提交材料如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2、与特许经营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4、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5、市商务局要求的其他文件;6、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7、所在省、直辖市辖区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2. 特许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帜特许经营为您解答:
一、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及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与特许经营相关的 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专利、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中的,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专利、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需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5、2007年5月1日前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需提交特许人与本市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需要提交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市商务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7、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8、所在省、直辖市辖区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9、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11、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 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12、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13、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
1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5、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二、办理程序
1、特许人向市商务局申请备案并提交材料(1-6项)以获取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陆号和密码;
2、特许人获取登录号和密码后,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备案材料,并向市商务局提供纸质备案材料(7-15项);
3、市商务局按照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权人与被特许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同关系。在这个关系中,特许权人提供或有义务在诸如技术秘密和训练雇员方面维持其对专营权业务活动的利益;而被特许人获准使用由特许权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但由被特许人自己拥有或自行投资相当部分的企业。

3. 特许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特许经营许可证办理有以下步骤:1、特许人向市商务局申请备案并提交材料以获取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陆号和密码。2、特许人获取登录号和密码后,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备案材料,并向市商务局提供纸质备案材料。3、市商务局按照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特许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4. 特许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帜特许经营为您解答:
一、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及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与特许经营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中的,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需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5、市商务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6、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7、所在省、直辖市辖区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8、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10、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11、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12、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
1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4、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二、办理程序:
1、特许人向市商务局申请备案并提交材料以获取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录号和密码。
2、特许人获取登录号和密码后,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备案材料,并向市商务局提供纸质备案材料。
3、市商务局按照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

5. 特许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1、特许人向接受窗口提交申请备案的纸质材料,以获得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录号和密码;2、特许人获得登录号和密码后,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填报备案材料,填报完成后告知窗口部门。系统中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电子版文档,应上传原件的PDF格式扫描件;3、窗口部门将纸质材料送交审核部门,审核部门对特许人的纸质和系统上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自材料收到起10内予以备案,并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上予以公告,向特许人发放备案证明。对于提交申请资料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在7日内补充提交,补充齐全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和公告,并向特许人发放备案证明。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6. 特许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一、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及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与特许经营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中的,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需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5、市商务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6、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7、所在省、直辖市辖区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8、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10、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11、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12、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
1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14、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二、办理程序:
1、特许人向市商务局申请备案并提交材料以获取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陆号和密码。
2、特许人获取登录号和密码后,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备案材料,并向市商务局提供纸质备案材料。
3、市商务局按照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7. 特许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对符合规定的进行登记,并出具事前服务登记书,告知审查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联系,落实现场指导、审查的具体事宜。经现场指导、审查,持有结论为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由窗口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一、特许经营权是什么意思
是指由权力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国际特许经营协会(InternationalFranchiseAssociation)认为: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经营诀窍和培训的领域,特许人提供或有义务保持持续的兴趣;受许人的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经营模式和过程之下进行的,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进行投资。
二、在我国特许经营通常有两种形式
一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特许业务的权利,如准许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的航线上,利用国有的机场设施,经营客货运业务;
二是一家企业有期限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专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本文探讨的是后一种特许经营形式。
特许权是一组权利,特许权组合的不同,就构成了不同类型的特许经营。
特许权的价值测度对特许经营的实践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因为任何特许人都必须回答加盟金和权益金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特许权组合具有极高的知识构成,特许权的价值测度问题是特许经营行业的重大理论研究课题。对特许权组合的研究必将引导我们把特许经营行业与当今最前沿的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等学科建立起最紧密的联系。
依据知识经济的理论,任何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也在创造知识。在这个意义上,特许权的开发过程就是一个知识商品的生产过程,特许经营企业就是一个从事知识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企业。因而,特许经营企业对一个国家知识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做出的贡献并不亚于IT企业以及其他知识型企业,特许经营行业的发展也必然为一个国家的经济的腾飞作出其特殊的、巨大的贡献。

特许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8. 特许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一、提交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及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2、与特许经营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中的,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需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4、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5、市商务局要求的其他文件。6、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7、所在省、直辖市辖区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8、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10、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11、特许经营合同样本。12、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1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14、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二、办理程序:1、特许人向市商务局申请备案并提交材料以获取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陆号和密码。2、特许人获取登录号和密码后,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备案材料,并向市商务局提供纸质备案材料。3、市商务局按照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四)市场计划书;(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