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是什么意思

2024-05-12 15:25

1. 求职创业补贴是什么意思

指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高校毕业生申领的补贴。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选其中一种困难情形,按规定申领一次性补贴。不同地方的发放条件会有所不同,发放金额不同。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对象:1、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3、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求职创业补贴是什么意思

2. 求职创业补贴是什么意思

指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选其中一种困难情形,按规定申领一次性补贴。
不同地方的发放条件会有所不同,以清华大学为例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如下:
我校在2018年毕业年度内毕业、统招统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1、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3、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扩展资料从2019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选其中一种困难情形,按规定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领程序调整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出申请,由负责学籍注册的各普通高校、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民办高校受理申请,并于每年4月底前向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离校前的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河南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涨500元

3. 求职创业补贴是什么意思

求职补贴也是就业补助,是针对高校困难家庭的毕业生的专项补助。
就业补助可向学校提交补助申请,由学校向人社、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采用直补方式,实行银行打卡发放。申请条件如下:
1、发放对象是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大学毕业生,具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找工作和创业的毕业生;
2、发放原则为遵循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专款专用原则。离校前,各高校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参加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表应附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等证明资料。
每一所大学都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校内公布初审通过的补贴申请表。各校将无异议申请者名单和申请材料汇总,并向学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向本校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支付补贴的资金,用于大学毕业生开设的个人账户;
3、工作要求,所在学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校应建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责令学校退还被认定为虚报就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并将其列入学籍档案,由学校予以退还所在地部门、有关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求职创业补贴是什么意思

4. 就业创业补贴

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创业组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1)自2020年11月30日起,创业人员在本市首次创办创业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创业人员在所创办的创业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累计满6个月,其中入乡创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组织需招用本市户籍劳动力达到3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
(3)创业组织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1年以上;
(4)创业人员及所创办的创业组织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黑名单”;
(5)符合条件的入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6)初创补贴:初创补贴标准1万元;合伙创办企业合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要求:1、自主创业人员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后,可前往初创企业注册地所在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人员就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拓展资料:求职创业补贴是什么意思?
创业补贴是指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选其中一种困难情形,按规定申领一次性补贴。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创业补贴。

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5. 就业创业有什么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都可以补贴三年;2、就业困难人员如不进企业就业,自行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后,可向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财政给予报销其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合计可补贴三年;3、创业资助:就业困难人员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就业创业有什么补贴政策?

6. 就业创业补贴

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创业组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自2020年11月30日起,创业人员在本市首次创办创业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创业人员在所创办的创业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累计满6个月,其中入乡创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组织需招用本市户籍劳动力达到3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3)创业组织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1年以上;(4)创业人员及所创办的创业组织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黑名单”;(5)符合条件的入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6)初创补贴:初创补贴标准1万元;合伙创办企业合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要求:1、自主创业人员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后,可前往初创企业注册地所在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人员就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是什么意思?创业补贴是指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选其中一种困难情形,按规定申领一次性补贴。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创业补贴。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7. 就业创业补贴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就业创业补贴

8. 就业创业补贴

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创业组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自2020年11月30日起,创业人员在本市首次创办创业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创业人员在所创办的创业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累计满6个月,其中入乡创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组织需招用本市户籍劳动力达到3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3)创业组织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1年以上;(4)创业人员及所创办的创业组织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黑名单”;(5)符合条件的入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6)初创补贴:初创补贴标准1万元;合伙创办企业合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要求:1、自主创业人员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后,可前往初创企业注册地所在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人员就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拓展资料:求职创业补贴是什么意思?创业补贴是指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选其中一种困难情形,按规定申领一次性补贴。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创业补贴。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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