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家庭基金?

2024-04-30 01:54

1. 如何建立家庭基金?

1、流动性比率不应过高
公式: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每月支出
流动性资产是指在急用情况下,能迅速变现而不会带来损失的资产,比如现金、活期存款、货币基金等,该比例用来权衡你的家庭财务状态以及变现能力。 应尽量避免流动性比率过高现象,如果家庭收入稳定,该比率为3即可;如果家庭收入不稳定,则该比率应在6-8之间。
2、负债收入比应为30%
公式:负债收入比=家庭债务支出/当月收入
家庭用于偿还各种债务支出占家庭当月总收入的百分比应该为30%。如果负债比例过高,超过家庭承受能力,每月需要付出的利息费就会上升,会在家庭财务发生紧急情况,如失业、负担较大额度医疗费时,造成财务负担,甚至是“资不抵债”。这个比例也并非越小越好,从这个概念上讲,适度应用他人资金发展财富,也是一种能力。
3、盈余比率越高越好
公式:盈余比率=(当月收入-当月支出)/当月总收入(税后)盈余
这个指标反映出你把握家庭开支和能够增添净资产的能力。数值越大,说明家庭财务状态越好,家庭可用于投资、获得现金流的机遇越多。
4、投资比例最好超50%
公式:投资比例=投资资产/净资产
这一指标反映了你家通过投资增添财富、实现目的的能力。一般认为,投资与净资产比例坚持在50%以上为好。家庭未来越来越穷,还是越来越富,看看这个指标就会一目了然。
5、负债与总资产的比率应小于50%
公式:负债与总资产的比率=债务/总资产
这个指标体现家庭综合还债能力。如果结果小于50%,说明家庭负债比率适宜;如果大于50%,家庭存在产生财务危机的可能。


扩展资料制定家庭基金理财方案原则一:收益风险相匹配
投资和风险都是相匹配的。高收益高风险,低收益低风险,一定要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从而设定想应的收益目标。
制定家庭基金理财方案原则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
理财规划要综合考虑你的短期和长期生活安排,合理考虑现实承受能力与未来预期目标,不要盲目设定过高的理财规划。
制定家庭基金理财方案原则三:做足功课,不盲目投资
投资理财是非常专业的一门功课,需要花一定的时间去学习了解,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制定家庭基金理财方案原则:四:控制欲望,不可贪婪
任何时候都要设定目标和限额,既有盈利目标也有止损目标,必须坚决制定,避免贪婪造成的恶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家庭信托

如何建立家庭基金?

2. 家族基金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家族基金(Family Foundation),是指资金主要来源于同一家族的多个成员的基金,不管以信托形式、离岸公司形式,还是以单一户头或银行账户形式存在,都可以统称为“家族基金”。家族基金的概念在欧美国家比较流行,在中国才刚刚起步,那么家族基金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 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 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 有固定的住所;
 
  5、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家族基金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内容的介绍就到这了。

3. 成立一个家族内部的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私募基金的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如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会计、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应答时间:2021-11-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成立一个家族内部的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4. 私人成立基金会的条件

展开3全部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具体条件包括: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有些规定,去当地民政局咨询吧,个人成立基金会愿望是好的,但基本很难实现,现有做法是依附在某基金会下设立单独的基金。下边是摘要,有敏感词,发不了全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 自1998年10月25日起施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七条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社会团体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会团体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成立登记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条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动资金;   (六)业务主管单位。   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 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备案事项,除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事项外,还应当包括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出具的批准文件。   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社会团体成立后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申请登记。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应当按照其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5. 如何成立家族基金?

家族基金会一般由内部监事、家族基金外部关联监事和外部非关联监事即独立监事共同组成。家族基金内部董事主要由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经理或者基金管理人派出的代表组成,家族基金外部关联萦事主要由基金大股东组成。家族基金而独立童事主要由行业专家和学者组成。 ?家族基金(Family Foundation),是指资金主要来源于同一家族的多个成员的基金,不管以信托形式、离岸公司形式,还是以单一户头或银行账户形式存在,都可以统称为“家族基金”。家族基金的概念在欧美国家比较流行,在中国才刚刚起步。随着中国现代慈善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企业家创办的家族基金会应该成为中国特色现代慈善的生力军之一。优脉成立伊始即致力于为中国家族办公室筛选全球投资机会、提供个性化资产管理解决方案、家族办公室创设及运营支持。

如何成立家族基金?

6. 私人成立基金会需要哪些条件

私人成立基金会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4、有固定的住所;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慈善基金会的申请需要的文件如下:1、申请书;2、章程草案;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个人是可以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根据性质不同,慈善基金会分为两种形式:公募和非公募,个人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法律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以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宗旨;(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并且为到账货币资金;(四)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住所、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以及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7. “家庭基金”如何划分?

家庭理财要讲科学、合理安排。理财时,可把全家整个经济开支划分为以下不同的基金:
●家庭生活基金。将固定收入的40%作为家庭生活基金,主要用于吃、穿、住等日常基本生活开支,并设小账本加以明细。此项基金必不可少,应该充分保证其比例和质量。
●家庭建设基金。以家庭固定收入的20%作为家庭建设基金,主要用于购置一些耐用消费品(即所谓的大件)和为未来的房屋购买、装修做经济准备。
●家庭文化基金。以家庭固定收入的10%作为家庭文化基金,主要用于家庭成员的体育、娱乐和文化等方面的消费。若个人收入增加,扩大到15%最好。
●家庭投资基金。以家庭固定收入的30%作为投资基金较为科学,可储蓄,或购买债券、基金、股票、邮币卡及艺术品等。
小贴士:
有些投资者过多地拘泥于一些蝇头小利,而丧失一些好的机会。必要的时候。投资者要学会忍痛割爱,比如放弃一些短期的机会,去获取长期的收益。

“家庭基金”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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