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通税收政策有什么规定

2024-05-12 13:31

1. 沪港通税收政策有什么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和《关于QFII和 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9号),明确了沪港通试点涉及的所得税、营业税和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等税收政策以及QFII、RQFII所得税等政策问题。这些税收政策对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3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上交所上市A股,按内地现行税制规定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同时对其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根据现行税制规定予以明确。此外,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沪港通税收政策有什么规定

2. "沪港通"买卖股票涉及哪些税收政策

1、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所得税问题

(一)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收入总额,征企业所得税。

(三)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

(四)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公司应向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企业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七)内地企业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香港联交所非H股上市公司已代扣代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可依法申请税收抵免。

2、香港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 上交所上市A股的所得税问题

(一)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二)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予以退税。

3、内地和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 沪港通买卖股票的营业税问题

(一)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按现行政策规定暂免征营业税。

(三)对内地单位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按现行政策规定征免营业税。

4、内地和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转让股票的印花税问题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上交所上市A股,按照内地现行税制规定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可互相代收上述税款。

3. 港股通交易的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港股通交易的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有:
  《沪港通试点办法》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港股通存管结算业务指南》。
  1、沪港通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其中,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通过联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SPV),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则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SPV),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2、沪港通的主要特点:
  一是沪港通业务充分借鉴了市场互联互通的国际经验,采用较为成熟的订单路由技术和跨境结算安排,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证券交易服务。
  二是沪港通业务实行双向开放,内地投资者可以通过港股通买卖规定范围内联交所上市的股票,香港投资者则可通过沪股通买卖规定范围内上交所上市的股票。
  三是沪港通业务实行双向人民币交收制度,内地投资者买卖以港币报价的港股通股票并以人民币交收,香港投资者买卖沪股通股票以人民币报价和交易。
  四是在试点初期,沪港通实行额度控制,即内地投资者买入港股股票有总额度和每日额度限制,香港投资者买入沪股通股票也有总额度和每日额度限制。
  五是两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可以买卖的对方市场股票限于规定的范围。

港股通交易的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4. 沪港通和深港通什么区别

1、开通条件不同
沪港通开户个人与机构需要50万以上的资金,一般港股账户:无资金限制,相对而言比较方便。投资标的开户:沪港通仅限266只成分股。一般港股账户:无投资标的限制。
2、投资标的股票与额度限制不同
相较沪港通,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增加了:市值50亿港币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同时,九州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表示,最大的区别在于深市有中小板和创业板,深市的成长股是沪港通和港股市场的补充。
与沪港通类比,深港通的标的不局限于A/H股同时上市,而将包含深市成分股;由于深市成分股与沪市有很大区别,这将丰富香港投资者的投资范围,但中国的高估值成长股能否得到香港投资者认同有很大悬念。
3、影响及作用机理不同
深圳交易所股票数量占据了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60%,包括深圳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与上证股票相比,深交所股票平均市值更小,交易及活跃度水平更高。
通过对比沪股通和深股通标的股票的差异,显然看到深股通标的中小盘股比例显著提升,以深港通方案获批当天收盘价格计算,满足深股通北向标的股中一半以上的股票市值都集中在60-200亿。

扩展资料:
沪港通是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强两地资本市场联系,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具有以下三方面积极意义:
(一)有利于通过一项全新的合作机制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综合实力。沪港通可以深化交流合作,扩大两地投资者的投资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有利于巩固上海和香港两个金融中心的地位。沪港通有助于提高上海及香港两地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利于改善上海市场的投资者结构,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同时有利于香港发展成为内地投资者重要的境外投资市场,巩固和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三)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沪港通既可方便内地投资者直接使用人民币投资香港市场,也可增加境外人民币资金的投资渠道,便利人民币在两地的有序流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泸港通
百度百科—深港通

5. 港股通投票的相关规定

港股通投票有以下规定:1、境内投票截止日比香港结算设立的投票截止日提前一个港股通工作日,具体以公告为准。2、港股通投资者可对同一项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票。三类票数总额超过投票登记日或者香港结算投票截止日持有数量的,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以实际持有为基数按比例分配。3、在港股通投票截止日前,港股通投资者对同一项议案多次投票的,以最后一次为准。一、港股通权限开通条件:1、在券商开户满20个交易日以上,近20个交易日股票账户日均资产50万以上,可以开通该业务,无需股票交易经历;2、65岁以下的客户可以线上开通,65岁以上的客户需到券商柜台开通;3、未达到以上条件的客户开通不了港股通业务;4、开通港股通权限后,可以用人民币直接购买港股通标的股。目前香港市场共有2900只左右股票,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约520只,我们常见的腾讯、美团、小米就属于港股通标的股。二、港股通交易小知识1、港股通分为沪港通和深港通;2、港股通股票的代码均为5位数,股票名称带有GGT标识或注明了“深港通”、“沪港通”字样;3、沪港通交易时间(交易日):(1)9:00至9:30为开市前时段(集合竞价);仅接受竞价限价盘委托。(2)9:30至12:00、13:00至16:00为持续交易时段(连续竞价),接受增强限价盘。系统默认的是“增强限价盘”策略,委托策略由客户自己根据实际时间选择。连续竞价期间仅能取消订单而不可以修改订单。(3)交易日12:00-12:30期间,客户不可以委托,系统会提示:“不在交易时间段”。12:30--13:00期间,客户可以正常委托,暂存券商主机,13:00开始交易后报往交易所。(4)16:00至16:10为收市竞价交易阶段,收市竞价交易阶段的4个时段安排与深港通相同。如果是半日市,则收市竞价交易阶段从12点开始类推。4、深港通交易时间(交易日):(1)9:00至9:30为开市前时段(集合竞价),仅可使用竞价限价盘委托。(2)9:30至12:00及13:00至16:00为持续交易时段(连续竞价),接受增强限价盘申报。(3)交易日12:00--12:30期间,客户不可以委托,系统会提示:“不在交易时间段”。12:30-13:00期间,客户可以正常委托,暂存公司主机,13:00开始交易后报往交易所。(4)16:00-16:10为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于16:08-16:10之间随机收市),16:01开始接受竞价限价盘申报。5、撤单时间:(1)沪港通:8:30-9:15;9:30-12:00;12:30-16:00。(2)深港通:8:30-9:15;9:30-12:00;12:30-16:00;16:01-16:06。

港股通投票的相关规定

6. 沪港通税收政策对持有深市公司的股票有利好吗

可以说是一点利好都没有。所谓沪港通就是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互通,那么股票标的也是仅限于这两个市场。对于国内来说就是,带6字头的上交所股票。
        由于此次深交所没参与该计划,也就是在那上市的股票没有成为标的,所以对持有深交所的股票是没有什么利好可言。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沪港通之后,会不会实行“深港通”这是值得考虑的,所以现在可能没有利好,但以后就难说了。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沪港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该通知从 
2014年11月17日起执行,明确了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包括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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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所得税问题

(一)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收入总额,征企业所得税。

(三)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

(四)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公司应向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企业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七)内地企业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香港联交所非H股上市公司已代扣代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可依法申请税收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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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 上交所上市A股的所得税问题

(一)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二)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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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和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 沪港通买卖股票的营业税问题

(一)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按现行政策规定暂免征营业税。

(三)对内地单位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按现行政策规定征免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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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和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转让股票的印花税问题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上交所上市A股,按照内地现行税制规定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可互相代收上述税款。

7. 沪港通规则具体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

  沪港通规则五点风险值得内地投资者格外留意:
  一、企业经营情况与投资风险。香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对股价走势的影响往往大于A股上市公司;
  二、部分港股流动性较差可能 带来风险。与A股相比,港股通标的股票成交金额、换手率均偏低,12%的个股日均换手率不到0.1%;
  三、投资低价股可能面临风险。香港市场化的发行制度 降低了壳的稀缺性,炒作低价股的的风气也不盛行。“仙股”鲜有人问津;
  四、无单日涨跌幅限制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短线风险;
  五、成熟的做空机制使得高估 值股票及造假公司股价有较大下行风险。
  沪港通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的简称,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简 称“上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联交所”)建立技术连接,使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其中,沪股通,是指香港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联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 上交所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规则具体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

8. 沪港通的联合公告

以下为香港证监会公告全文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决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正式启动沪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2014年11月17日开始。现公告如下:一、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以来,两地监管机构在启动沪港通的准备工作上通力合作。目前,沪港通交易结算、额度管理等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市场培育和投资者教育取得良好结果,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二、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已就沪港通项目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原则和具体安排达成共识,并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以加强双方执法合作,采取有效行动,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沪港通正常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已订立监管合作安排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或突发事件,确保两地投诉渠道的开放和诉求的有效便捷处理。两地已就沪港通投资者教育达成合作安排,继续做好沪港通投资者教育和投资知识传播工作。三、两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及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沪港通各项职责,组织市场各方有序开展沪港通业务。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应当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风险,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两地市场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实践操作的差异,审慎评估和控制风险,理性开展沪港通相关投资。市场各方应利用好正式启动前的时间,进一步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沪港通试点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