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应急管理局上班好吗?

2024-05-16 19:00

1. 去应急管理局上班好吗?

去应急管理局上班好的。
应急局机构改革后的新组建部门,以此前的安监局为基础,整合公安消防、民政、国土等部门应急救援职能组建而成,工作比较忙碌,材料任务不少,但发展空间受制于单位平台。
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不仅责任重,而且十分辛苦。我们常说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用这句话来形容应急管理局的干部职工再贴切不过。

应急管理局单位职责:
应急管理局将原安监局的职责、政府办的应急管理职责、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国土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职责进行整合后,成立的一个新部门,从整合的这些职责就可以看出,在机构改革后的应急管理局,是一个责任非常非常大的单位。
应急管理局的干部既要经常外出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还要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准备,是一个集急难险重于一身,救急就难的重点工作部门。

去应急管理局上班好吗?

2. 应急管理局权力大不大?

挺大的,应急管理部有执法权,可以对违法对象进行处罚。权力大责任也大,出了安全事故第一个相关的部门就是应急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机构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
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方案提出,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
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制定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性灾害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应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统一响应支援;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应急管理部作为指挥部,协助中央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
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考虑到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防灾救灾联系紧密,划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3. 应急管理局好吗

应急管理局是公务员职位,好的。
应急局机构改革后的新组建部门,以此前的安监局为基础,整合公安消防、民政、国土等部门应急救援职能组建而成,工作比较忙碌,材料任务不少,但发展空间受制于单位平台。
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不仅责任重,而且十分辛苦。我们常说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用这句话来形容应急管理局的干部职工再贴切不过。

扩展资料应急管理局将原安监局的职责、政府办的应急管理职责、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国土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职责进行整合后,成立的一个新部门,从整合的这些职责就可以看出,在机构改革后的应急管理局,是一个责任非常非常大的单位。
应急管理局的干部既要经常外出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还要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准备,是一个集急难险重于一身,救急就难的重点工作部门。

应急管理局好吗

4. 应急管理局权力大不大?

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
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5. 应急管理局待遇好吗

肯定要高一些的。因为应急管理局执行的都是险、急的工作,非常危急。而且人员要求素质要高于一般公务员,所以应急管理局待遇要高于一般公务员的。

应急管理局待遇好吗

6. 去应急管理局上班好吗?

去应急管理局上班好的。
应急局机构改革后的新组建部门,以此前的安监局为基础,整合公安消防、民政、国土等部门应急救援职能组建而成,工作比较忙碌,材料任务不少,但发展空间受制于单位平台。
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不仅责任重,而且十分辛苦。我们常说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用这句话来形容应急管理局的干部职工再贴切不过。

应急管理局单位职责:
应急管理局将原安监局的职责、政府办的应急管理职责、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国土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职责进行整合后,成立的一个新部门,从整合的这些职责就可以看出,在机构改革后的应急管理局,是一个责任非常非常大的单位。
应急管理局的干部既要经常外出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还要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准备,是一个集急难险重于一身,救急就难的重点工作部门。

7. 应急管理局权力大吗?

主要职责:
1,负责本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本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本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职能转变:
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本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局权力大吗?

8. 应急管理局权利大么

法律分析:应急局哪个科室权力大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权力还是比较大的,级别相当于同一级市政府下辖工作部门的副职干部,没有实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八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的党龄要求。
职级公务员担任领导职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