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老人退休之后,为什么没有职业年金?

2024-05-19 14:42

1. 事业单位老人退休之后,为什么没有职业年金?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得享受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是在养老金一体化改革开始后实施的。意思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开始,在职和退休人员,由于人参保护个人参与和履行缴费职业养老金义务,有机会被纳入职业养老金覆盖范围,单位可以轻易享受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职业养老金。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普遍参加的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的补充养老保险。《意见》规定,职业年金的4%由个人缴纳,8%由单位缴纳,均记入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它是在实际账户中累积的,必须按实际价格支付。本人退休后,按与基本养老金完全相同的计划逐月领取,收到后停止分发。

我国还有另外一种适用于企业职工的年金制度——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在政策上从来都不是强制性的,企业年金的设立与否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决定,可以说是先天不足。事实上,绝大多数的用人企业出于管理成本的考虑,根本没有建立企业年金,这是后天的不足。因此,我国绝大多数的企业职工退休后肯定领不到企业年金。根据去年年底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公报》显示,我国企业年金覆盖率不到7%,享受企业年金的退休职工人数非常少。

事业单位退休老人,他们是在实行职业年金制度前办理法定退休手续的。也就是说,在职业年金制度落地之前在事业单位实行,他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退休手续,不属于在职人员。这样,由于没有机会参与到职业年金的支付义务中来,自然就不可能享受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待遇。

事业单位老人退休之后,为什么没有职业年金?

2.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按工龄发吗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并不只是按工龄发的,还会依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一、申请病退要符合哪些条件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不得不提前退休,一般称之为病退。因病提前退休必须作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申请,而且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者。
(2)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2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者。
2、职工由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患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3)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预付,如经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
(4)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3. 事业单位老人退休为什么没有职业年金?

  事业单位老人退休为什么没有职业年金?事业单位的退休的老人,是按照老人老办法办理的退休,老办法是按照本人退休前一个月工资的总额,按照工龄的比例来计发的,和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办理退休的制度相比,这是两种不同的退休的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从2014年10月开始执行的,按照制度规定,在2014年10月之前办理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称为退休老人,退休老人在职时,实际上并没有缴纳任何养老保险,也不需要按照缴费年限来办理退休和计算养老金,而是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来办理退休手续,目前的养老金虽然也是由社保部门来支付,但是只是代为支付,实际退休金的支付渠道还是财政,并不是养老保险基金。
   虽然很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是从1996年就开始缴纳的养老保险,但那只是试点性质的,而且由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遍工资不高,缴费基数也比较低,加上单位缴费部分财政并没有实际拨付到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际上管理的只是空账,虚账,所以凡是在2014年之前办理退休的事业单位老人,基本上全是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对于在试点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一般都是采取在退休后退还本人的办法来解决。
   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是伴随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应运而生的,按照制度设计的方案,缴纳职业年金的范围只限于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范围,即只要是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在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同时,还要缴纳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但在实际缴费时,差额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实行实账管理,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虚账管理,待工作人员退休时再由财政按实拨款做实个人账户。
   对于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之后退休的中人,在2014年10月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其个人账户资金有的地方是采取退还个人的方式,有的地方是划入职业年金的方式,加上2014年10月之后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一并计算为退休时的职业年金收入。职业年金作为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金,其领取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单位和个人缴纳了职业年金。事业单位中的退休老人由于是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的,也没有缴纳过任何职业年金,所以在办理退休后不享受职业年金待遇这也是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的。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的退休老人由于按照老制度办理的退休,在退休前没有缴纳职业年金,所以没有职业年金待遇这是正常的。任何事情都是责任和义务的与权利和待遇的结果,在职时没有履行缴纳职业年金的义务,退休就不能享受职业年金待遇,这是非常正常不过的事情。 
   
   事业单位退休老人为什么没有职业年金?我认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人没有职业年金,这与职业年金办法正式出台与发布的具体时间,有密切的关联。
   众所周知,职业年金施行时间,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这也正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改革的启动时间。可见,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改革启动时点以后退休的人员,因为他们在职时按政策规定标准,缴纳了职业年金,建立了职业年金帐户。这正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与将来的新人,退休后必然享受职业年金待遇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总而言之,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人,他们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改革之前退休的,由于当时所处政策与环境的局限,压根上不存在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制机制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因为当时不具备出台与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的客观条件与政策环境,更谈不上单位和个人缴纳职业年金并建立相应的个人帐户。因此,退休老人们退休后无法享受职业年金待遇,也就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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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确地说:截止2014年9月底之前退休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都没有职业年金。凡在此后退休的,一律都有职业年金 。为什么这样说呢?
   按我国《 社会 保险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工作、可以正常地办理退休手续,从而开始领取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的城镇职工,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各种类型的企业职工三大类人群。
   早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从企业开始实施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实质是由企业职工和用人企业双方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至少满15年时退休后离开工作岗位,通过领取基本养老金安享晚年。其中的国有企业职工,肯定依法享受 视同缴费年限 待遇。
   与此完全不同的是:在2014年9月底之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按退休当月工资的规定比倒,直接计算出退休费,并由财政部门直接负责发放。这就是当时所谓的  退休双轨制  。
   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 国发〔2015〕2号 )(详见截图),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即由工作人员本人和所在单位双方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
   而在此之前的退休人员实行 老人老办法 ,继续领取 退休费 ;此后的退休人员则依法领取 基本养老金 ,从而完成了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质并轨。当然,在此之前的连续工龄,一律也按 视同缴费年限 政策处理。与此同时, 强制地启动、同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年金制度,100%全部落实到位 。详见以下截图。
   具体地说:所谓的 职业年金 ,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普遍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的 补充养老保险 。意见规定:职业年金个人缴费4%,所在单位配套缴费8%,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是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实行 实账积累 ,即必须 实打实地缴费 。本人退休之后,按与基本养老金完全相同的计发月数逐月领取。领完之后停止发放。
   也就是说:  以2014年10月1日为关键时间节点,凡是在2014年9月底之前,按   老人老办法   计发退休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当然都没有缴费参加过职业年金,可以肯定地说:一律都领不到职业年金  。   在此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论具体标准的高、低,一律都有职业年金   。就实际情况而言,缴费参加职业年金的时间越长,积累起来的职业年金当然越多,退休之后可领到的职业年金也越高。概括为一句话就是:   退休越迟,可领到的职业年金越高   。
   顺便说一下:虽然我国还有适用于企业职工的另一种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 。但企业年金在政策上完全没有 强制性 ,建立、不建立由用人企业和职工共同协商决定,可以说 先天不足 。事实上,绝大多数用人企业出于经营成本的考虑,根本就没有建立过企业年金,这是 后天不足 。因此, 我国绝大多数的企业职工退休之后肯定领不到企业年金 。据人社部披露的去年底人社事业统计公报显示,我国企业年金的履盖面还达不到 7% ,享受企业年金的退休职工微乎其微。
   毫无疑问:做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益补充的两种不同的年金制度,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有天然的优势,身为企业雇员的企业职工,绝大多数人根本不可能享受到。
   总而言之: 凡是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退休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一律都没有职业年金 ;在此之后退休的都有。原因很简单:当时,职业年金制度尚未出台,更没有开始实施。
   你说的事业单位没有职业年金,是不对的,起码是不全面的。从2014年10月1日起,所有的事业单位人员开始交养老保险,同时也交职业年金(退休养老补充金),退休后一次性领或者按月领。具体到个人没有职业年金的问题,可能是所在地区的经济条件情况,单位的管理等等问题。此问题没有代表性,个人应该去问自己的单位和当地社保局。
   事业单位有职业年金又能如何?还不是你养老金的一部分吗?比如说你养老金5000元,没有职业年金。你非常想要职业年金,5000元按比例切出200元做职业年金。祝福您有了职业年金。养老金+职业年金=5000元。
   因为该单位没有设置。有些事业单位己经设置了职业年金。
   因为你没交过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从2014年10月开始,职业年金也是从这时候开始交,以前退休的人没交。所以老人没职业年金,只有中人及以后新人才有。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没有企业年金,因为他是财政拨款,球项目多没用,看谁花的钱多才有用,一个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七八千块钱,定七月退休人员四五个
   有很多事业单位有职业年金。

事业单位老人退休为什么没有职业年金?

4. 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后有职业年金吗?有什么依据呢?

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才会缴纳职业年金,因此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满足规定的退休时间,那么退休后是一定有职业年金的。根据2014年10月颁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轨改革规定内容,职业年金制度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一项强制性的补充保险制度,所有事业单位员工都必须按月缴纳。
其实职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实行这一规定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当他们退休后不仅可以领导养老金还可以享受职业年金待遇,而职业年金可以给到养老金的30%左右。同时根据政策规定,职业年金的个人缴费占个人工资的4%,单位会按照8%的比例缴纳进职工的个人账户,再加上每年年金的利息收益,最终累计到退休后才能领取。
但是规定中明确指出,职业年金只能在退休后按月领取,除非是特殊情况才可以提出一次性领取的申请,如果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那么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可以因继承一次性领取。或者退休职工要出境定居的,也需要按照本人需求一次性支付。但除了这几种特殊情况外,职业年金都只能按月领取直至账户资金领完。如果职工在还没领完的时候就去世了,那么账户剩余的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综上所述,职业年金的发放对象需要明确,那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想知道退休后能不能领到职业年金,就要看在职时你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有没有缴纳这部分费用。一般来讲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以及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都是符合缴纳条件的,因此这类人退休是可以领到职业年金的。

5.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退休的职业年金是按工龄发吗?

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退休时并不是按照工龄计发的,而是按照养老金总额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领完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以后不再领取,不像基本养老金那样是属于终身领取。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所谓的职业年金是根据国发(2015)2号文件的规定,按照《职业年金办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范围一致。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缴纳养老保险的同时,还要缴纳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是属于强制性缴纳的。按照《职业年金办法》的规定,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按比例缴纳,总的缴费比例为1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4%,全部采用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管理。

根据单位拨款性质,职业年金账户的管理方式也不相同。对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全部采用实账管理,对于全额拨款的单位,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实账管理,单位缴费部分实行虚账管理。待工作人员退休以后,再由财政按照记账的金额一次性划拨记实,同时计算相应的资金利息;工作人员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养老金分为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两个部分。其中基本养老金按照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分别计算,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人员还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基本养老金部分属于终身领取,每年国家调整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可以作为每年调整养老金的基数。职业年金部分,是按照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总额来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比如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个月,5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70个月,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比较一致。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来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个人缴费部分4%;二是单位缴费部分8%;三是个人账户余额通过投资理财等产生的运营收入,也就是基金利率。职业年金账户不能提前支取,只有出国出境定居的才可以一次性支取,工作人员死亡以后职业年金账户可由法定的继承人或是家属继承。由于职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金,并不属于终身领取,领取完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以后不再领取,也不能作为每年国家对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时的调整基数。

综上所述,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在今后办理退休时不但要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还要领取职业年金。职业年金并不是按照工龄来计发,而是按照个人账户资金总额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领取完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以后不再领取。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退休的职业年金是按工龄发吗?

6.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怎么规定

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聘期满10年的聘用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
(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7.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人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符合本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因工致残退休,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离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样。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

8.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如下。 根据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聘期满10年的聘用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 退休 :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 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六条事业单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 工龄 满10年的; 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职员、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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