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算普通债权吗?

2024-05-18 01:34

1. 破产债权算普通债权吗?

普通债权不是破产债权。一般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一种权利;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而破产债权,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一、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怎么办
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金。对于破产企业来说,违约金属于债务,可以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依法规定的程序,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行使权利。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二、偿还的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破产债权算普通债权吗?

2. 普通债权是破产债权吗

普通债权不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普通债权一般是因为合同、侵权行为等产生的。
一、新发现债务怎么处理?清算终止期间债务怎么清算?
破产清算终止后新发现的债务仍需清偿。企业的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顺序一是职工债权,顺序二是社会保险费和税费,顺序三是普通债权按比例分配。在清算终止后,债权人仍可以申报债权,但是因此产生的费用由该债权人承担。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清算顺序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工资与抵押权哪个有优先权
工资债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抵押债权并不是优先受偿的债权,而工资是优先债权,所以先清偿工资后再清偿抵押债权。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3. 普通的债权是不是破产债权

普通债权不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普通债权一般是因为合同、侵权行为等产生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普通的债权是不是破产债权

4. 普通债权是破产债权吗

普通债权不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区别于一般的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一种权利,而破产债权则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一般债权不受 债务人 财产状况的限制,而破产债权要受到债务人 破产财产 的限制。通常情况下,破产债权很可能会无法要回,在这个时候需要经过一些流程才可以对债权进行清偿,但是普通债权可以直接在法院起诉,就可以让对方进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02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罚金 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后的 债务 利息; (四) 债权人 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 清算 组申报的债权; (七)超过 诉讼时效 的债权; (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5. 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

 普通破产债权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破产企业向私人借款,若无担保,应当属于普通破产债权。

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

6. 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范围

“普通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宣告以前成立的以下请求权,为破产债权 :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有担保物权;
有担保债权经由担保物清偿后未足清偿的部分:
破产人的连带债务人因代替破产人清偿债务而取得的求偿权;
应计算的债权至破产宣告之日止的利息。

7. 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分析:普通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

8. 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范围

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
破产债权是指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
破产债权是民法上一般债权的转化形态。
1、破产债权包括
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之债;
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票据付款人产生的请求权;
设定担保的债权;
未到期债权;
附条件、附期限债权;
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连带债务人现实、将来求偿权。
2、破产债权不包括
破产费用;
共益费用(破产受理后的新债);
取回权;
罚金、罚款;
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