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标中的强弱度是什么 ,隐含什么信息?

2024-05-16 20:48

1. 股票指标中的强弱度是什么 ,隐含什么信息?

大多数人错误理解了指标的含义,认为指标是为了简单的买卖。
指标最重要的内涵是强弱比较,以MACD为例,在一个上升(下跌)里,如果后一波的运动远强于前一波,MACD表现为柱的面积增大,线上(下行)斜率加大,则这个价格运动的主方向将延续,而方向才是买卖的核心,方向的重要程度要超过买卖点。买点对了,方向错了,最多是个反弹;而方向对了,即使买点有些问题,最终也只是利润多少的问题。
抄底是最常用的名词,抄底根本原因是因为方向将发生转变,很多人死在筑底前,原因就是方向还没有变就进去了。逃顶也是因为方向即将改变。无论抄底还是逃顶,都是因为市场主导方正在由强变弱。
强弱度没有严格量化的指标定义,只有通过不断的操作积累来熟悉不同指标对强弱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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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价估值偏高是什么意思?如何发现?


3. 请问股票中的垃圾股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垃圾股?


最近中国网络股票价格连续下跌,一些报刊媒体和网站纷纷发表文章议论“垃圾股”。

比如,《人民日报海外版》2000年07月31日的文章 《搜狐和网易逼近垃圾股”》说:“本报讯 自7月17日开始,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概念股’在大盘暴跌的情况下一路走低,搜狐和网易更是在跌破发行价后,跌至5美元的纳斯达克的‘垃圾股’界限。....”

《北京青年报》(2000年07月30日)的文章《谁为中国网络大餐买单》说:“.....现在从纳斯达克传来的消息是,几只“中国概念股”普遍下跌,其中两只更是几乎跌破5美元大关,险些成为股市中的‘垃圾股’。垃圾的含义就是被人抛弃,而一旦被抛弃,再获垂青就难上加难。.....”

比如,《生活时报》2000年07月27日的文章《谁将成为第一支网络“垃圾股”》说:“.....按照华尔街的‘游戏规则’,一支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跌破五美元,就会成为‘垃圾股’,将被纳斯达克的风险投资基金列为‘投机性的危险股票’,从而不再对其进行任何投资。因而搜狐、网易已处于危险的边缘,谁会成为第一支被列入‘垃圾股’的中国网络概念股呢?先在国外上市的网络公司将责任重大,如果他们表现好,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将整体上被投资者看好,如果他们全军覆没了,投资者将对中国网络概念股失去信心,网企第二梯队上市的机会也就没有了。”

这些说法完全误解了垃圾股的真实意义。在华尔街,判断垃圾股票的尺度是信用评级,跟股票价格毫无关系。普遍使用的垃圾股定义是(英文原文见附录A):由标准普尔公司评为BBB或更低级别的高风险高收益证券。垃圾股票大都是不知名、财政虚弱或缺乏偿还力的公司发行的股票。

纳斯达克对垃圾股的定义是(英文原文见附录B)是:由财政金融力量薄弱的公司发行的高风险证券,利率高,违约(不履行债务)的比例也高。“垃圾股”是投机、高风险、高利率公司及其股票的俗语,违约比例比高质量股票高出许多,多为财政金融力量薄弱的公司所发行。

纳斯达克在美国全国商业行为委员会作证证词中对垃圾股的描述是(英文原文见附录C):由证券评级机构Moody's 评为Baa 级别或更低、S&P评为BBB级别或更低的股票,或者是还没有被评级、市场上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股票、比本金和收入风险更大、评级更低的股票,属于高收入比率的证券。特别地说,被S&P评为BBB级别或更低的股票、或被Moody's 评为Baa 级别或更低的股票(跟没有被评级的股票同比),具有相当大的投机性,被称谓“垃圾股”。

很清楚,纳斯达克并没有用股票价格来作垃圾股的判断尺度。以上提到的标准普尔,是美国著名的老牌金融投资服务公司,该公司建立的S&P指数和股票评级是非常重要的投资参考。被S&P评为BBB或更低级别的股票,是垃圾股。S&P的评级基本依据是:(一)公司的营利和利润比率,通常做最近连续三年的分析;(二)公司的信用水平,通常作最近连续五年的财务分析。不知名、财政虚弱或缺乏偿还力的公司大都没有较高的利润比率和信用水平,因而他们的股票被评为垃圾股的机会比较多。新上市的公司历史不长,因而,S&P就不轻易为他们的股票作任何评级。

垃圾股的特点是高风险和高收益,1980年代开始流行,典型的垃圾股是金矿公司和钻石矿山公司的股票。这样的公司,如果没有发现有开采价值的矿山,那么,公司就很可能破产,因而是高风险;如果发现了有开采价值的矿山,那么,一下子就会获得成百上千倍的利润,因而是高收益。鉴于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徵,做垃圾股投资一般需要两个基本条件:(一)有足够的甚至是雄厚的资金储蓄,换句话说,就是能丢钱:如果投资对象破产、股票变成废纸,投资者能承担血本无归的赔本后果。(二)作为个人投资者要年轻,换句话说,就是能丢时间,这次投资失败了,以后还有足够的时间赚钱挽回损失。没有这些相关条件,最好不要做垃圾股投资;如果有条件,那么,垃圾股投资是成长型投资(Growth),完全可以作为投资组合结构(Portfolio)的一部份,不是没有人要的废物。

在美国股票市场,还有一种叫作“Penny Stock”的股票,中文叫作“便士股票”。顾名思义,这种股票的价格很低,通常在每股一美元以下。尽管这样的股票价格很低,但不一定是垃圾股。美国有不少公司就是从“便士股票”发展起来的,在网络通讯工业中举足轻重的MCI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中国网络公司上市的时间还很短,S&P等还没有对他们的股票评级,因而,不管他们的股票的价格是什么,都说不上是不是垃圾股。当前报刊媒体流行的所谓“一支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跌破五美元,就会成为垃圾股。……将被纳斯达克的风险投资基金列为‘投机性的危险股票’,从而不再对其进行任何投资”,“垃圾股……一旦被抛弃,再获垂青就难上加难”,等等,都是些炒作和人云亦云的说法,不但不符合垃圾股的基本概念,而且也不符合美国股票市场的运作实际。前些时候,一些人看到“虚拟技术”,望文生意,以为是真实和现实的反义词,弄得全国许多报刊媒体以讹传讹。现在,看到“垃圾股”,也是望文生意,看到“垃圾”两个字,就以为以为是没有人要的废物,也是弄得全国许多报刊媒体以讹传讹。人云亦云和以讹传讹会造成一大片人说同样的东西,但嘴多不一定就等于说的东西正确。希望报刊媒体能以科学的和实事求是的方法发表东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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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股票中的垃圾股是什么意思?

4. 投资的债券发生违约是什么意思

投资者应了解的四件事:
一、债券违约后的主要救济途径

“违约”中的“约”代表的是合约或合同,“违约”就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延伸到债券市场,广义的“债券违约”囊括发行人对其与投资者之间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背,除了常见的发行人未如约兑付债券本息之外,还可能包括发行人增加对外担保、转让重大资产或者整体负债规模超限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当然,最为常见或本文聚焦的是狭义“债券违约”,即由于信用风险导致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包括在债券到期之前出现解散、破产重整或清算等明显丧失清偿债券本息能力的情况。

违约发生后,视违约程度、债务人财务状况、债权人权利状况等因素,债券持有人主要有三种救济途径:

一是自主协商。一般来说,如果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最终偿债可能性较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在无增信措施条件下,司法处理并不一定带来处置上的优势,在多种权衡之下债权人倾向于选择自主协商方式,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在自主协商过程中,债务人可就后续的偿债安排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包括制定具体的债务重组方案等。如果债券设定了担保,投资者可以通过担保代偿方式解决。从实践来看,佳兆业海外债券持有人在其违约之后主要采取上述方式,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债务重组方案。

二是违约求偿诉讼。在违约求偿诉讼方式下,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已经出现恶化并有持续的趋势,但债务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的偿付能力,不满足资不抵债等破产申请条件,因此债权人可以对债权人提起违约求偿诉讼,要求债务人在限期内偿付本息,还可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金、损失赔偿额、逾期利息等。

三是破产诉讼。如果协商未果,债务人已经出现资不抵债情况,那债券持有人只能祭出破产诉讼的绝杀招。在破产诉讼方式下,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通常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且最终进入破产程序的多为有担保的债权人,这主要是由于这类债权人在财产清偿顺序中较为靠前,有较强硬的话语权,偿付率占优势。在破产诉讼途径下,债券持有人可以申请重整或破产清算或参与债务人申请的和解程序。在以上三种救济方式中,违约求偿诉讼和破产诉讼均属于司法诉讼,一旦启动相关流程,通常有明确的司法程序和要求,投资者能够发挥的作用也主要是积极参与和表达诉求,剩下的事要看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而定,处置时间也比较长,通常以年为单位计算。

从国内已经发生的债券市场风险事件来看,地杰通信、常州永泰丰、同捷科技、华锐风电等均以协商方式解决,前两者由担保代偿,同捷科技通过配股筹资兑付,华锐风电通过资本金转增股本、由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出资偿付;湘鄂债持有人已经提出违约求偿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上海超日经过破产重整后实现全额偿付。


二、债券违约处置的主要方式与工具

总结国内外债券违约处置案例来看,债券持有人可基于救济途径选择不同偿债保障工具,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几类:

(一)行使担保权

担保包括物权担保(物保)和保证(人保)。在债券中使用的物权担保形式主要包括抵押、质押,使用的保证主要包括大型企业、专业担保公司以及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等形式。当债券违约时,设置了担保物权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就抵、质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但在此之前,债券持有人应注意谨慎衡量担保物(权)价值、避免担保物价值不足。而设置了保证条款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根据募集说明书、认购协议或担保函等文件中担保条款对保证的责任形式、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等事项的约定,及时行使求偿权。在实践中,地杰通信、常州永泰丰采取担保代偿的方式解决了兑付危机。在后续研究中,我们会结合具体案例对实际操作中投资者在行使担保权或追加担保时等需要注意的担保物权的设立和生效、抵押物或抵押权的管理以及抵押物处置等细节问题进一步的探讨。

(二)应用偿债保障条款

目前,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常见的偿债保障条款可分为两类:一类围绕债项偿还本身设计,如提前兑付或行使回售权条款。一般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可以要求提前兑付或要求行使回售权,主要取决于募集说明书、认购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在双方约定的触发条件之外,债券持有人需关注是否满足提前兑付的法定条件。在此种情况下,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如发行人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存在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债券持有人可以要求发行人提前兑付本期债券本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如债券持有人依据该条款要求发行人提前兑付本息的,需有确切证据证明发行人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况。具体上述各种情形在实践中是如何认定的,有待进一步探讨。

另一类偿债保障条款则通过干预公司的运营治理来间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安全。对于长期债务,投资人不满足于以不确定性的附属资产来进行违约后的弥补,而是介入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资本运作及管理层的其他重大决策,从源头上避免债券持有人处于不利地位。该类条款主要包括对再融资活动的限制、对资本支出的限制、对投资和资产出售行为的限制、财务指标维持在某一水平等。从国外来看,上述条款,尤其是融资行为限制条款、投资活动和资产出售限制条款的使用较为普遍。

(三)开展债务重组

在自主协商或破产诉讼过程中,债务重组的方式可能都有涉及,一般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一致的主要途径。债务重组本质上是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来看,债务重组主要涉及资金的筹措和偿债谈判两个环节,对债券持有人而言,资金的筹措环节主要影响偿债资金来源,偿债的谈判环节则主要影响偿还的方式和比例等问题。

在资金的筹措方面,债务人面临的选择主要有资产出售、引入战略投资者、获取原股东支持等。一般情况下,在出现兑付危机或已经违约的情况下进行资金的筹措并非易事,债务人根据不同财务状况可以选择的途径也有所不同:

首先,资产出售的方式将企业其他资产如设备、经营权、租赁权等资产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获得价款来清偿债权人。该种方式较为简单,但通过该方式筹措资金可能受到是否可以得到满意的估值、可能会进一步引发违约的危险等制约。

其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形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一般操作流程是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并让渡给投资人,作为投资人注资的对价,投资人注资通常专项用来偿付本息及相关费用,华锐风电在应对11华锐债01的兑付危机时即采取上述方案。

最后,获取原股东的支持,具体包括配股筹资和减持股票等。配股筹资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向原股东进行股权融资,筹措资金,例如上海同捷科技最终解决11杨浦SMECN1兑付危机的方式就是面向原股东配股筹资。减持股票亦是原股东进行财务支持的方式,例如湘鄂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券持有人对债务人能够采取的筹资措施和备选方案应有所了解,以提高求偿过程中的主动性。

在偿债方式上,债权人面临的选择主要有展期、削减利率或本金、折价交易、债转股等。对原有债项条款进行调整(包括针对期限、利率、本金等方面的调整)是比较常见的债务重组方式,例如佳兆业对境外债券持有人提出的债务重组方案即对期限和利率进行调整,希望通过展期和削减利率来降低债务负担。折价交易由债权人低价回收债务,而债转股将债权转为股权。在实际债务重组方案中,上述工具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此前,江西赛维在对其海外发行的高收益票据债务进行重组时就采取了多样化的处理方式,如现金赎回、债转股和转为可转债等。债券持有人需审慎考虑债务人提出的债务重组方案,理性决策,不轻易错过获得更高偿付率的机会。债务重组过程往往涉及多方利益博弈,尤其在众多主体参与的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将面临怎样的选择以及如何做出理性决策是债务重组方式下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

(四)申请财产保全

违约求偿诉讼主要适用于债券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偿付能力,不满足破产诉讼条件的情况。一般采取违约求偿诉讼的债权人债务到期日相对于其他债权人的更早,因而在债务人还有一定偿付能力的条件下只提起违约求偿诉讼可以更大可能地提高债权人的获赔率。在诉前或诉中,可能因债务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使得债权人受到其他损害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中财产保全,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债权人的财产,限制当事人行为,防止财产流失。

(五)强制清算资产

破产清算制度通过在法律程序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算,并将可分配财产在有关权利人(主要是债权人)间实现较为公平的清偿,因而没有更多的措施可以采用。在财产分配顺序上,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债券违约处置的主要参与机构

债券违约之后,投资者在追偿过程中可能与各类机构打交道,也需要参与到部分机构中表达自身诉求。总的来看,在不同的救济途径之下,债券违约处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机构:

一是一致行动协调机构。债券持有人一般人数众多且较为分散,在债券违约处置中需要一致行动协调机构来统一持有人意见,表达其诉求。常见的一致协调机构包括债券持有人委员会和银行债权委员会。以佳兆业为例,海外债券持有人成立了特设委员会,聘请律师事务所参加与佳兆业方面的谈判,集中表达债券持有人的意见。

二是顾问机构。债券违约处置中,债务人和债权人需要多方中介机构的参与和配合。在债券违约处置过程中,尤其是债务重组中,债券人和债务人可能会聘请不同的财务顾问、审计师、法律顾问等。越是复杂的债务重组,如债务人为跨国企业集团,需要聘请的顾问机构越多,例如在世纪之交的粤海债务重组过程中,参加的中介机构近100家。

三是司法机构及其指定机构。在采取司法救济途径的违约处置方式中,法院是重要参与机构,在破产程序中其通常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承担接管债务人的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主要职责。该类参与机构的特点是职责法定且需遵循诸多硬性规则。实践中,各类参与机构的参与度如何,是否实现了最初设计的角色、功能,在辅助投资人处理违约事宜中发挥多大的功能等也与投资人密切相关。

四、债券违约处置的依托实现机制

从债券持有人的角度出发,在债券违约过程中自我权益保护的主要依托实现机制包括债券持有人大会制度和受托管理人制度。

债券持有人大会是具有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的集体议事机构,是债券持有人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实现机制。从国外情况来看,赋予债权持有人团体以法定的地位和权力是较为普遍的做法,并会在相关规范中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性质、地位、职责、召集、决议效力等问题予以规定。在决议的效力方面,有的国家或地区规定决议需经法院认可才具有法律效力。从国内对该项制度的规范情况来看,主要对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事由做了强制规定,而会议的具体召集、流程、表决等细节问题则交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决定持有人会议制度在保护投资人利益的程度大小的关键问题则是大会通过的决议的效力问题。但国内现有规范体系并未明确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效力问题,导致在实践中大会的决议并不必然得以实现,如发行企业可能会以募集说明书中的既有约定对抗决议。所以,除非在相关文件中做出明确约定或有法律明文规定作为依据,否则即使大会费尽周折做出决议,其不必然得到执行。另外,在程序方面,持有人会议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难以召集持有人、开展不顺畅等问题。根据持有人会议制度目前的状况,投资人应更加重视相关文件中对持有人会议制度的约定条款,为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的执行提供充分的依据,做好铺垫。

受托管理人制度是债券管理的组成部分,该制度有利于降低债券持有人一致行动成本,对发行人形成一定的监督和制约,从而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从国外情况来看,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较为成熟,在受托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权利与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2014年修订后的《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规定或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从执行现状来看,我国债券受托管理人更多的是发挥组织者、协调者以及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执行者的角色,尤其是承担风险管理职责方面,受托管理人较为被动,一方面是由于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存在协调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受托管理人无明确责任约束,其与债券持有人的法律关系要辨明,在此基础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而界定受托管理人的法律责任。

5. 股票债务违约怎么处理

股票质押到期日未解除 算违约担保法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达成协议,改变财产所有权,但是在设定质权时不得约定如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质物所有权归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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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违约率指的是什么啊?

违约率就是违约概率,用在不同行业有着不同的解释补充资料:违约概率(probability of default, PD)违约概率是指借款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发生违约的可能性。违约概率是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需要准确估计的重要风险要素,无论商业银行是采用内部评级法初级法还是内部评级高级法,都必须按照监管要求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概率的估计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单一借款人的违约概率;二是某一信用等级所有借款人的违约概率。《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估计其各信用等级借款人所对应的违约概率,常用方法有历史违约经验、统计模型和外部评级映射三种方法。违约率的作用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而言,违约概率测度居于基础性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这是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首要条件。作为测量信用风险的一种基本方法,信用评级的作用是建立在对借款人违约概率的测度基础上的。只有首先对借款人的违约概率作出科学测度,银行才能够精确地计算出预期损失的量,也才能够对客户信用状况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估,进而才能够保证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其次,这是衡量不同评级体系优劣的客观标准。如果没有违约概率的测度,就难以衡量不同评级体系的优劣;如果回避严谨科学的违约概率测度,而仅仅追求评级指标体系的建设和评级方法的完善,就无法实现信用评级的现代化飞跃。违约概率测度是信用评级具备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灵魂,是衡量不同评级体系优劣的客观标准。再次,这是提升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素质的重要动力。实践经验表明,银行要成功地进行客户违约概率的测度,不仅要依托于先进统计模型和风险量化工具的科学运用,更离不开对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规律的深入认识和科学把握,需要在管理的理念、体制、机制等方面都能够与之相适应,进而有力提升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素质。

7. 预期违约隐含条件理论

一、合同解除后违约金责任能否适用 第一,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通说认为,这里的赔偿损失,“依然是因违约而发生的损害的赔偿” 。在我国合同法理论和实践都将赔偿性违约金的性质定为损害赔偿的预定的背景下,第九十七条隐含了这样一个结论:租赁合同解除后,违约金责任仍可适用(第九十八条规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到底是否包括违约金条款,学者多数语焉不详,实务中也各行其是。因此,笔者求助于第九十七条)。 第二,既然赔偿性违约金是损害赔偿额的预定,它不仅具有补偿损害的功能,更有减轻当事人的证明负担、节约诉讼成本的作用,因此,适用违约金责任比赔偿损失更有利,法律不会仅允许后者而禁止前者。 第三,从比较法的观点来看,我国台湾地区实务上甚至认定惩罚性违约金条款也不因合同解除而消灭。如果说这种观点在一时性合同场合还可质疑的话,在继续性合同场合反倒显得更加合理。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解除前已经发生的违约行为仍然适用违约金条款。 如果合同未被解除,则租赁期间迟延给付租金的滞纳金在实务和理论上都是从迟延之时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经常表现为判决执行之时),并无疑问。如果解除后反倒只计算至解除之时,则被违约人所获得的赔偿要比不解除合同少,甚至少很多,从解除制度的目的而言,不利于守约方行使解除权,也不利于其从已经无意义的合同中解脱出来,合同解除制度的目的也会受到阻碍。另一方面,也会促使守约人为了获得更完整的赔偿而怠于行使解除权,使已经毫无意义的合同持续下去,宏观来看,难谓有效率之秩序。 从迟延履行违约金的经常性的约定方式来看,该违约金本身亦为一个继续性债权,其数额随着时间的经过而不断增加,该数额只有在迟延行为终止即承租人缴纳全部租金之时方才确定。所以,解除权解除的是后来的合同,并不能“解除”或消灭仍然存在的迟延状态。

预期违约隐含条件理论

8. 证券是什么意思?

你好,证券泛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狭义的证券一般指资本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等。

证券公司是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主要从事的都是与证券相关的业务,比如证券经济、证券投资咨询、证券交易、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