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电话是多少?

2024-05-03 05:12

1. 安徽省教育厅电话是多少?

安徽省教育局电话号码是:62826742。
安徽省教育局的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教科大楼,邮政编码:230061。
安徽省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扩展资料:
安徽省教育厅的主要部门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访、宣传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督查、保密、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二、组织干部处。
指导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统战工作;受省委委托,会同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承担高校领导班子日常管理工作;参与中央部委在皖高等学校、市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负责民办高等学校校长任免的核准和督导专员的管理工作。
三、思想政治工作处。
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宏观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政治保卫、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厅属高等学校和厅属中专学校教师与学生思想政治、安全稳定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参考资料:安徽省教育局官网-咨询电话

安徽省教育厅电话是多少?

2. 安徽省教育厅电话是多少?

安徽省教育局电话号码是:62826742。
安徽省教育局的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教科大楼,邮政编码:230061。
安徽省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扩展资料:
安徽省教育厅的主要部门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访、宣传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督查、保密、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二、组织干部处。
指导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统战工作;受省委委托,会同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承担高校领导班子日常管理工作;参与中央部委在皖高等学校、市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负责民办高等学校校长任免的核准和督导专员的管理工作。
三、思想政治工作处。
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宏观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政治保卫、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厅属高等学校和厅属中专学校教师与学生思想政治、安全稳定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参考资料:安徽省教育局官网-咨询电话

3. 安徽省教育厅电话是多少?

安徽省教育局电话号码是:62826742。
安徽省教育局的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教科大楼,邮政编码:230061。
安徽省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扩展资料:
安徽省教育厅的主要部门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访、宣传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督查、保密、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二、组织干部处。
指导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统战工作;受省委委托,会同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承担高校领导班子日常管理工作;参与中央部委在皖高等学校、市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负责民办高等学校校长任免的核准和督导专员的管理工作。
三、思想政治工作处。
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宏观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政治保卫、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厅属高等学校和厅属中专学校教师与学生思想政治、安全稳定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参考资料:安徽省教育局官网-咨询电话

安徽省教育厅电话是多少?

4. 安徽省教育厅电话

你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咨询律师,非常高兴为你服务哦~~~【摘要】
安徽省教育厅投诉电话【提问】
你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咨询律师,非常高兴为你服务哦~~~【回答】
你好【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学校收延期费合理吗【提问】
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举报电话    区号:0551  安徽省委教工委主任室——2845563     2826732 。
你这边是可以按照上述的电话先致电投诉的,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随时咨询我,你这边也可以详细介绍一下发生的纠纷,我这边根据法律法规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回答】
一般是合理的。这个要看当地教育局规定。你这边是可以按照上述的电话先致电投诉的,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随时咨询我,你这边也可以详细介绍一下发生的纠纷,我这边根据法律法规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回答】
【回答】
【回答】

5. 谁有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的电话?谢谢 急急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各办公室电话为:

1、咨询电话:0551-63612600
2、办公室电话:0551-63612508(财务)
3、招生考试研究处电话:0551-63609546
4、普通高校招生处电话:0551-63612550、63612551(普招考试)、63612552(对口升学、专升本)
5、研究生与成人高校招生处电话:0551-63612536(研究生招生)、63612565(成人招生)
6、自学考试处电话:0551-63609539(教师资格笔试、自考助学),63609523(自考考务),63609520(自考报名),63609521(自考计划),63609543(自考考籍)
7、非学历教育考试处电话:0551-63609511、63609513(四、六级),63609516(中考、中招)
8、招生考试监察处电话:0551-63609561(举报电话)
9、网络信息中心电话:0551-63612523(标准化考点建设),63612524(门户网站建设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概况:
2006年12月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成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也是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下设办公室、招生考试研究处、普通高校招生处、研究生与成人高校招生处、自学考试处、非学历考试处、招生考试监察处、命题中心、网络信息中心等9个处室。
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研究生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承担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高等学校(安徽考区)计算机水平考试组织工作、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组织工作。承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组织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常用电话、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本院概况

谁有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的电话?谢谢 急急急

6. 安徽省教育厅举报电话是?

安徽省教育厅相关咨询与举报电话为:
1、教育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书记室:0551- 62827992  ; 
2、教育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室:0551- 62827720  ;
3、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受省纪委、省监察委委托,负责协调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办公室:0551-62827720  举报电话:0551-62816949。

扩展资料:
安徽省教育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统筹和指导全省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提出师范类、卫生类中等专业学校设置与调整建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和学科专业目录,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高等学校设置与调整建议;负责“211工程”的有关实施和协调工作;统筹和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九)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和统一战线工作;受省委委托,会同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承担高校领导班子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厅属中专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参与中央部委在皖高等学校、市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
(十)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和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皖留学、中外合作办学等有关管理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制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统筹指导和管理学位工作,拟订学位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教育厅-公众互动向导

7. 安徽省教育厅举报电话是?

安徽省教育厅相关咨询与举报电话为:
1、教育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书记室:0551- 62827992  ; 
2、教育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室:0551- 62827720  ;
3、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受省纪委、省监察委委托,负责协调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办公室:0551-62827720  举报电话:0551-62816949。

扩展资料:
安徽省教育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统筹和指导全省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提出师范类、卫生类中等专业学校设置与调整建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和学科专业目录,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高等学校设置与调整建议;负责“211工程”的有关实施和协调工作;统筹和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九)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和统一战线工作;受省委委托,会同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承担高校领导班子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厅属中专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参与中央部委在皖高等学校、市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
(十)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和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皖留学、中外合作办学等有关管理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制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统筹指导和管理学位工作,拟订学位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教育厅-公众互动向导

安徽省教育厅举报电话是?

8. 安徽省教育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安徽省教育厅电话:热线电话:0551-2826742 。
 
教育局与教育厅不是一个概念:
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分别是市政府、省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同级政府负责,所以同级政府对各自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隶属关系和领导关系。但是,同时,它又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教育局是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当然是隶属于同级政府的,与省教育厅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