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还不起该怎样办

2024-05-17 23:25

1. 股权质押还不起该怎样办

股权质押贷款因其风险较大,质押人很多时候会无力归还股权质押贷款,此时,质押人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如下:通过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股权质押权利,同时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操作。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参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间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拓展资料: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1、一般规定根据《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则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所有者只能从不同意出质的股东中间挑选质权人。若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人得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人,只须在实现质权时保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可。2、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质押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转移手续。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核定企业国有资本、监管国有资本变动是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因此,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在对股东以外的人出质时,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在中国设立,是中国法人,除对外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外商投资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如果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且该企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则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股权质押还不起该怎样办

2. 质押股票是怎么回事?

股票质押是如何的呢,这一做法是好的还是坏的?我这个久经沙场的老股民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下,想要解惑的朋友们可以点击这篇文章!介绍正文前,千万不要错过这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股票质押”、“股票解除质押”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股票质押”?“股票质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股票质押”其实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一般都是在公司资金链出问题,或者公司管理不善等情况下,一些占股比例较大的大股东就偏向于这种融资方式。倘若后续到期了,钱还没有还上,那质押的股票就会被卖掉,被银行等接受质押给予融资的机构买下。这样一来股东自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就间接变少了,被替换成现金。要多提一句,如果股票价格下跌触及质押平仓线,质押机构会强制抛售质押的股票,进一步造成股价下跌乃至崩盘。什么是“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的含义就是说,赎回押在结算公司的股票,把公司在资产方面的风险削弱。实际上,这也是当股票的价格遇到下跌甚至跌到平仓线的情况,为了使担保比例不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用这种手段解决了“爆仓”的问题。针对这种'爆仓'风险存在的状况,采取“解除质押”操作的公司越来越多了,所以平仓风险被缓解了,这也属于一项“治本”的举措,可是公司的后市有着怎样的表现,就得再认真斟酌了。不太了解股市的伙伴,建议各位小伙伴还是选择龙头股来进行投资,没搞清楚状况千万不要投资,注意发生覆水难收的情况,下面我整理了各行业的龙头股:【吐血整理】各大行业龙头股票一览表,建议收藏!二、股份解除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其实,就是使用“快刀斩乱麻”、“一刀切”的方法来解除质押,质押这一大动作被解除以后,控股股东都没有再继续质押了,这意味着股权质押的“爆仓”风险已经没有了。那么“解除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后市表现就一定有好处吗?谁也不能肯定,需要就情况而定。我们判断的依据有解除质押的时间和资金的流动。(1)所在的股市时机在股市不是动荡不安的条件下,股票质押的条件下,市面上的流通股越来越少,从供需原理这一角度分析,股价往上涨的可能性非常大,此时如果仍想办理质押解除相关事宜,那么市场上的流通股就会变多,上市公司股价可能会下跌。不过在股市动荡或者个股股价下跌的状况下,来取消质押,就是控股股东赎回的质押在质押方的股票,从而使这部分股票被平仓所产生的风险得到了有效降低,防止了股东控制权旁落,也说明了控股股东资金实力尚存,促进公司的发展,投资者也想要看到这样的情况。手里的股票持续购入还合理吗?不知道的小伙伴不用慌,点击这个就可以了,就可以进行一次诊股:【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2)资金的流入流出办理质押的时候,在保证大股东正常控股的同时,又能帮助公司筹集资金,涉及到资金的流入;要是解除质押的话,赎回质押的股票必须得还本付息,涉及到大股东资金的流出。假使股价下行,大股东如果不能够追加保证金的话,有可能解除股票质押是它的目的,然后将自己手中的股票持有量就减少,以此来回收资金,也是一种消极的暗示。然而,按照正常水平来说,股票解除质押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最初,如果是股东选择了取消质押这一方面问题的话,就表明现股东自身的财务状况可能正在慢慢变好,能够间接的帮助上市公司解除一些财务问题。我们都知道,质押要缴纳相应的利息,会给企业产生带来相应的负担,会让企业在无形之中承受不小的经济负担,对于这个不必要的包袱,想必大部分企业都很愿意将其丢掉。再就是,股东解除质押是因为对股票后市行情较为看好,上涨之后的股份能够质押更多的贷款,因而,才会做出解除质押的决定。

3. 股权质押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超过约定的期限,未及时还清借款,受到债权人的催款后尽可能还款,将所欠借款还清。无力偿还,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股权质押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4. 股权质押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法律分析: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5. 股权质押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股权质押贷款还不上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一、私自征收质押物有什么后果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你们可以协商处理质押物,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让法院拍卖质押物,实现质押权。
二、民法典承认按揭贷款的房产怎样抵押?
按揭贷款的房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留置权、质押权哪个优先呢
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留置该财产并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股权质押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6. 股权质押贷款还不起了怎么办?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一、股权质押是指什么
股权质押是指质押人以其股权为质押标的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所需的材料有: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质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4、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
6、股权质押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以上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能否变卖抵押物
能。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吗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
1、生效的条件不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不动产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名称不同,质押的财产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为质权人;抵押的财产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7. 股权质押完放不了款怎么办?

股权质押完放不了款,首先需要查看是否已经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如果前面的手续已经办理,一切合理合法,手续齐全,只是没有收到贷款,应该查看贷款合同,有无具体的放款日期。
如果确定已经超过放款日期的,建议与对方沟通,询问没有放款的原因。如果对方不予以配合,那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要求对方放款,建议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一、股权质押出质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质押有哪些法律特点?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志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股权质押完放不了款怎么办?

8. 股权质押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股权质押贷款还不上,质权人可以实现质权,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变卖之后的价款应当用于偿还债务。质权在设立必须进行登记,否则质权是没有设立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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