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才引进政策

2024-05-04 21:24

1. 内蒙古人才引进政策

呼和浩特市政府出台《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该政策是我市历年来力度最大的人才政策,围绕各类人才最关心关注的现实问题,从安居保障、子女上学、配偶就业、父母生活补贴等方面,提供一揽子精准精细、贴心周到的服务,最大力度吸引各类人才来首府施展才华、创业发展。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支持建立事业发展平台,支持企业引才育才,支持总部企业、上市企业发展,吸引大学生在呼就业创业,吸引家乡人才回呼创新创业,建立引进人才‘直通车’机制,提供全方位住房保障,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为驻呼机构及人才提供服务一、引进对象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引进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一般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达拉特旗现在岗服务性岗位人员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含),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含)。年龄计算截止简章发布之日。二、人才引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正规院校本科毕业;在当地工作稳定,缴纳社保有一定期限;符合各地对人才的相关规定。2、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用人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在职劳动者,3、就业时间达到一定年限,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落户就业。三、人才引进的程序:1、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流程2、与企业对接,确定专业技术人才需求。3、用人企业提交 需求报告 制定用人计划 发布用人信息 审查各企业人才需求报告,确定人才引 进计划,并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 视等多种形式发布用人信息。法律依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科技创新领域配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为大力营造尊重人才、服务人才、留住人才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呼和浩特市就业创业,为其提供全方位服务,根据《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呼党发〔2021〕1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租房补贴。对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月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第三条 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对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且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减免100%、50%、30%的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60个月)。第四条 购房补贴。对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首次在市域内购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贴。

内蒙古人才引进政策

2. 内蒙古人才引进政策

太多了,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人才引进的范围,详细去官网寻找

人才引进范围
    第六条  引进的人才及团队应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能够主持或承担重大科研、工程实验等项目,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身体健康。下列人才引进适用本办法:
  (一)第一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二)第二类。
  1.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
  3.“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一级教授(资深教授),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知名终身教授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三)第三类。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3.“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4.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
  5.“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6.符合第三条规定的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四)第四类。
  1.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入选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入选者。
  5.符合第三条规定的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五)第五类。
  1.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博士后经历,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 
  2.具有国内一流高校与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
  3.符合第三条规定的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六)第六类。
  1.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者。
  2.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
  4.省部级选拔表彰的最高层次技能人才。
  5.具备绝技绝活的特殊技能人才及其他相当层次的技能人才。
  (七)第七类。
  1.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3.取得海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一流大学重点学科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
  4.“双师型”高技能人才。
  5.国家级优秀文化艺术体育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6.其他自治区急需紧缺人才。

3. 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是什么?

法律分析:1.围绕全市重点发展的绿色食品加工、新能源、现代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体育等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和培育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推动相关产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对刚性引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在产业瓶颈上取得重大突破的人才(团队)项目,经评审给予1000万元一-1亿元项目综合资助,其中认定为顶尖人才(团队)项目,“一事一议”给予特殊综合资助,对刚性引进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支持鼓励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经评审最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和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围绕全市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拔取得创新突破的人才(团队),最高给 予20万元奖励。
2.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呼设立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合作期内每年最高给予200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免费提供研发场地和企业办公场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投资机构、金融单位等组建“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经评审最高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各类体育世界冠军在呼建立培训基地、学校,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医学类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重点学科(专科)在呼建立分中心,最高给予1000万元学科建设经费支持。支持知名院校和教育机构在呼建立分校,进行合作办学,合作期内每年.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金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是什么?

4. 呼和浩特人才引进政策2022

呼和浩特人才引进政策具体如下:1、引进对象:(1)学历型人才 。其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证书,生源地为其他省份,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不受院校及生源限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分别放宽至35周岁、45周岁。个别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2)中高级职称人才 。其他省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报考年龄分别放宽至35周岁、45周岁、50周岁。个别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2、引进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4)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3、优惠政策:(1)引进人才待遇保障:本地区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一套建筑面积70平米左右的住房;博士研究生以上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一套建筑面积100平米左右的住房,在本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后,产权归引进人才所有;引进人才可申请周转性住房、公共租赁房;本地区地区县(市)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相关待遇保障可咨询报考单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2)引进人才编制。引进至地区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按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兑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从到岗参加岗前培训之日起计发;(3)其他优惠政策。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硕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本科生(国家以考代评除外)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助理职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4、引进程序。地区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简历筛查、笔试测评、性格测试、面谈及专业测评、拟引进人员确定、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九条引用人才,要善于利用民间往来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可以通过各种学会、协会和校友会等团体或以专家、学者个人名义,对外联系人选。

5. 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是什么

法律分析:1.围绕全市重点发展的绿色食品加工、新能源、现代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体育等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和培育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推动相关产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对刚性引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在产业瓶颈上取得重大突破的人才(团队)项目,经评审给予1000万元一-1亿元项目综合资助,其中认定为顶尖人才(团队)项目,“一事一议”给予特殊综合资助,对刚性引进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支持鼓励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经评审最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和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围绕全市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拔取得创新突破的人才(团队),最高给 予20万元奖励。2.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呼设立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合作期内每年最高给予200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免费提供研发场地和企业办公场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投资机构、金融单位等组建“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经评审最高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各类体育世界冠军在呼建立培训基地、学校,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医学类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重点学科(专科)在呼建立分中心,最高给予1000万元学科建设经费支持。支持知名院校和教育机构在呼建立分校,进行合作办学,合作期内每年.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金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是什么

6. 内蒙古的人才编制政策

你好,很高兴为您做解答。有关内蒙古人才引进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用人单位制定详细的引进工作方案,按照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完成引进工作。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人进行接洽。
各地区政府,根据公务员法,可以进行实行招聘公务员制,从事政府职能部门的一些工作。也就是说,公务员是要通过考试合格。正式进入编制岗位。
希望我的回答给您带来帮助😄
【摘要】
内蒙古的人才编制政策【提问】
朋友您好我是冉趣人生。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我马上为你整理答案提供给您。希望你要耐心的等待一两分钟。😊【回答】
可以了吗?还想知道内蒙古的人才办公场所【提问】
你好,很高兴为您做解答。有关内蒙古人才引进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用人单位制定详细的引进工作方案,按照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完成引进工作。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人进行接洽。
各地区政府,根据公务员法,可以进行实行招聘公务员制,从事政府职能部门的一些工作。也就是说,公务员是要通过考试合格。正式进入编制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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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内蒙古人才办公场所有很多,比如公检法司,比如个县区的政府机关等等。当然也有相关的企业当中的人才,也是包括在内的呀。人才这个范畴太广阔了😊【回答】
就是地方政策为外来人才提供什么办公场所吗?十分感谢【提问】
这个当然要针对性的,被引进人才符合条件,当然要分配到各个事业单位当中去工作。😊【回答】
该有办公室的就应该在办公室办公。这个跟你印象想象当中的是一样的😊【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不用客气,祝您工作顺利😊【回答】

7. 通辽人才引进政策2022

为适应科尔沁左翼中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科左中旗联社”)业务发展需要,改善机构人才结构,扩充资源型人才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资源型人才。一、引进人数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资源型人才3名。二、引进条件报考者应具备什么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农村金融工作,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到学历)。3.年龄在35周岁以下4.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6年修订)相关规定执行。5.一年期考核期内,在科左中旗联社指定网点,新增日均存款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6.引进对象为应往届学历学位证俱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归国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限定为QS世界排名前300名境外大学)。学历、专业和执(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资格条件取得截止至报名开始日。2022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如果未能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限专业。综上所述,通辽人才引进政策2022的相关政策非常完善,条目清晰,有相应的部门负责。法律依据:《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第一条第二项领军人才来通创业,经人才部门审核后,由项目落户所在地政府(园区)提供租住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在通购房自住的,按《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确定的人才层级,给予40~1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第九项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经人才部门审核后,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提供统建类、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购房自住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级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通辽人才引进政策2022

8. 呼和浩特人才引进政策

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大力营造尊重人才、服务人才、留住人才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呼和浩特市就业创业,为其提供全方位服务,根据《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呼党发〔2021〕1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租房补贴。对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月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第三条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对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且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减免100%、50%、30%的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60个月)。第四条购房补贴。对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首次在市域内购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贴。第五条同时符合第二条与第三条的申请人按就高原则享受一项租房补贴。2人及以上购买同一套房的,只有1人可享受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除外)。第六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一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核认定组,对申请人的租购房补贴申领资格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发放,一个月内发放到位。第七条对全市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现代化工、新材料和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技术等“六大产业集群”企业新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工作1年后给予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一次性人才奖励。第八条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呼和浩特市创业,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免除反担保;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于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经认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担保贷款。第九条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创办创新型企业,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经评审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第十条支持中小微企业招聘应届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对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新招聘1人给予企业2000元奖励。第十一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呼和浩特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对高层次人才进行分类认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相应的服务和待遇。第十二条对当年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按照“有工作的优先对口安排,自主创业的提供创业服务,未就业的发放生活补助”的原则,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个人身份、任职能力等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分层次安排解决。配偶为市域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按程序对口调入我市工作。第十三条当年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可有一次选择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机会。申请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或居住地选择学校(幼儿园)入学或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依据中考成绩选择高中阶段学校入学。申请转学(园)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其就学意向及空余学位情况,协调安排相关学校、幼儿园优先办理转学(园)手续。其他特别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入学问题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解决。第十四条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备案且在站期间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开发任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时间,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第十五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助申请材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承担的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落实奖励政策。第十六条健全完善对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服务承诺落实情况的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定期调度、动态跟踪、限时办结的督办机制,严格按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结。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提供个人信息及所需要件,如虚报、谎报、瞒报信息,将追回已领取的补贴资金,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申请人因工作、社保、房产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相关部门申报。对未按规定申报者,一经查实,按瞒报处理。第十八条中央、自治区驻呼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认定和服务参照本办法施行。第十九条本办法已有明确资金来源的按原渠道执行,本办法与我市现行政策有不一致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其他政策措施所需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列支。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第四条 四、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十一)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进一步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以及在解决技术难题、实施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在进行重大生产决策、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时,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头人的作用,并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实体等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必要条件。(十二)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引导和督促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情况,完善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办法,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允许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探索实施有利于鼓励优秀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的收入分配制度。企业应对高技能人才在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鼓励办法;对到企业技能岗位工作的各类职业院校毕业生,应合理确定工资待遇;对参加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通过奖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奖励。(十三)表彰和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辅以必要的社会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为国家和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进一步完善国家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给予奖励,并通过企业支持、社会赞助等多种方式筹集经费,鼓励他们参加培训深造、带徒传技、同业交流、技术创新等活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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