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

2024-05-09 04:33

1. 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

生育医疗费的报销流程如下:1、申请人在社保保险管理官方平台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3、材料审核;4、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需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并补齐相关材料;5、对受理材料进行整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和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

2.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是如何流程的呢

生育医疗费的报销流程如下:1、申请人在社保保险管理官方平台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3、材料审核;4、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需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并补齐相关材料;5、对受理材料进行整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和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第十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 生育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

生育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
申领条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⑵参保人在流产、引产、产道分娩、剖宫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受理范围:女性参保人在生育当日后12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其参保所在辖区或户籍所在辖区的人社分局办理生育医疗待遇报销手续。统一在市属单位参保而各镇区有分支机构的,可在工作地所在辖区的人社分局办理。
受理材料:
⑴已婚未育的流产(包含可生育第二胎尚未生育的)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与身份证号相符);②有可证明其已婚未育的以下材料之一:一有户籍所在地或各镇区的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未生育”或“允许二胎生育但尚未生育”的证明。二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如为流动人员,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有效期内,记录“发证时无子女”,且发证时间与此次流产时间相吻合。三已生育一胎的,有“同意二胎生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且在其批准的有效期内。③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明确写有“流产”或“××流产”的;④医疗收??院名称须与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上的一致,大小写金额一致;⑤如为门诊行人工流产术,还需提供费用明细清单,有“人工流产术”、“清宫术”、“ 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等相关费用。⑥参保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双面复印);⑦参保人中山本地六大银行(工、农、建、中、广发、交通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或有参保人本人签名的借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卡需双面复印);⑧在异地行人工流产术的,还需提供在手术前已在人社分局备案的《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原件。
⑵已婚已育的流产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上与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相符;②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流产前已经采取“上环、节育、皮下埋植”等长效避孕方式进行避孕(不含避孕套避孕)的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已有流产前的“查环,查孕”记录,或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暂不宜上环”的医学证明原件;③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明确写有“流产”或“××流产”的;④医疗收费收据。出入院日期与医院名称必须与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上的一致,大小写金额一致;⑤如为门诊行人工流产术,还需提供费用明细清单,有“人工流产术”、“清宫术”、“ 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等相关费用。⑥参保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双面复印);⑦参保人中山本地六大银行(工、农、建、中、广发、交通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或有参保人本人签名的借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卡需双面复印);⑧在异地行人工流产术的,还需提供在手术前已在人社分局备案的《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原件。
⑶引产(孕16周以上)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与参保人身份证号相符);②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同意引产”的证明原件,或写明“属政策内怀孕,同意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证明,并加盖计划生育部门的公章。③已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的,如在有效期内,且此次引产是因胎儿畸形所致,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也有明确记录“胎儿畸形”的,可不需计生部门的证明。④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明确写有“引产”;⑤医疗收费收据。出入院日期与医院名称必须与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上的一致,大小写金额一致;⑥参保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双面复印);⑦参保人中山本地六大银行(工、农、建、中、广发、交通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或有参保人本人签名的借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卡需双面复印);⑧在异地引产的,还需提供在生育前已在人社分局备案的《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原件。
⑷顺产或剖宫产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与参保人身份证号相符;②各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有登记或审批部门的“同意生育”或“同意二孩生育”的意见,且此次生育时间在批准有效期顺延半年内。如无法判断证件是否有效,可由发证部门出具此次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③《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生日期必须与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上的分娩(或手术)日期一致。如因胎儿死亡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则提供出院小结,上面有明确记录“死胎”或新生儿还未办《出生医学证明》死亡的,也可提供新生儿的死亡证。④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明确写有“顺产”或“剖宫产”;⑤医疗收费收据。出入院日期与医院名称必须与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上的一致,大小写金额一致;⑥参保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双面复印);⑦参保人中山本地六大银行(工、农、建、中、广发、交通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或有参保人本人签名的借记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卡需双面复印);⑧在异地分娩的,还需提供在分娩前已在人社分局备案的《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原件。办理时限:参保人提交资料准确,经办员核实无误的,即时办结。

生育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

4. 生育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生育医疗费,就是生孩子时在医院花费的费用,包括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出院的时候就直接报销了。具体如下: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生育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生育医疗费可以直接去定点的医院或者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但是需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满了12个月。社保是每个人都会参保的,其中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是大家比较熟悉的。除了这两个保障外还有生育保障、失业保障、工伤保障。今天来介绍一下生育保障,也就是常说的生育险。一、生育保险该怎么报销1、报销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书(有的是要求医院小结)复印件、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那么还需要额外资料:社保卡、结婚证(女方复印件)、生育险申请表、银行卡号等。2.报销流程在职人员需要将以上这些资料交给公司人事,然后人事上交资料到当地社保部门,公司对接,到账的是公司账户,然后公司扣除社保之后,将剩余部分发放至个人银行卡中。二、哪些费用可以报销生育保险的报销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分别为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以及生育津贴。1、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包含有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其中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包含产前检查费用、分娩手术费用、生育期间住院费用以及符合报销条件的药物费用。计划生育费用则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是职工生育期间可以领取的“工资”,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生育津贴=上与年度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30天*产假天数(顺产天数为98天,如果是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生育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6. 生育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您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金等)按照市政府《淮安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淮政发〔2002〕180号)、原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淮劳社发[2005]214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市直企业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淮劳社发〔2008〕240号)文件执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关于调整完善市直企业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淮劳社发〔2008〕240号文件规定:
1、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符合《淮安市市直生育保险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表》的,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分娩医疗费用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库》和《淮安市市直生育保险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表》的,不论甲类乙类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负担目录内费用
3、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4、产前(怀孕第12周起)及生育后3个月以内因本次妊娠引起的合并症和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新生儿出生7天以内符合《淮安市市直生育保险新生儿诊疗项目表》住院医疗费用,3000元以下的部分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000元以上的部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
5、男职工配偶发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及分娩、流产术、引产术的医疗费用,按照上述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
 6、提高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由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调整为2%。男职工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按参保女职工标准的50%执行。 7、定期组织参保女职工进行妇科专项体检。每2-3年对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两年以上的企业女职工轮检一次,建立妇女健康档案。

7. 生育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1、申请人在社保保险管理官方平台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
3、材料审核。
4、审核通过。
审核不通过需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并补齐相关材料。
5、对受理材料进行整理。
6、根据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8. 生育医疗费用是如何报销的?

生育医疗费用是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那你知道怎么报销生育医疗费吗?不用担心,下面小编已经为准妈妈详细整理好相关信息,欢迎阅读!
生育医疗费包括什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 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以 及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生 育期间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 由职工个人负担。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 的医疗费用。对于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经计划生育行政 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的,其费用可以由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医疗费怎么报销?
可以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这部分报销要需要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等,所以这些单据在报销之前要保留好;
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另一部分是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这些都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这部分费用一般在出院时从社保卡直接扣费。但要注意,这部分费用有限额规定,超出规定的部分就需要职工自己负担了。
【温馨提示】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报销医疗费需要什么?
1 、《XX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的原件。
2 、有就诊医院盖章的疾病证明书或出院小结 ( 出院记录、出院证明、出院证 ) 的原件及 复印件,内容须包括详细的诊疗经过、出入院时间、明确的排胎日期 ( 或新生儿出生日期 ) 、 生育方式 (“ 顺产 ” 、 “ 平产 ” 、 “ 正常分娩 ” 、 “ 钳产 ” 等 ) 、胎儿数及出院情况等,其中还明确写 有以下内容之一:⑴孕 x 周 ; ⑵停经 x 周 ( 天 ); ⑶孕 y 产 z 孕 x 周 (GyPzGxW) 。
3 、 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 需加盖就诊医院的有效印章如财务专用章、 收费专用章或医院公 章 ) 。
4 、如为门诊流产的,还需提供含有 “ 人流术 ” 、 “ 清宫术 ” 、 “ 米非司酮 ” 、 “ 米索前列醇 ” 、 “ 钳刮术 ” 等内容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5 、参保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需双面复印 ) 。
6 、参保人在本市开户的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广发行、交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 折或有本人签名的借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 卡需双面复印并注明开户银行名称 ) 。
7 、在异地生育的,还需提供已在人社分局备案的《xx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 登记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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