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过低和过高的情况下,可转换债券分别存在什么风险?

2024-05-11 15:55

1. 股价过低和过高的情况下,可转换债券分别存在什么风险?

如果股价过低,将面临可转换公司债券无法转股的财务压力或财务风险或大额资金流出的压力。因为投资者不会用可转换债券转股,那么发行可转换债券就失败了。如果不转股,债券到期要还本付息,财务压力大,此时大量现金流出。
股价低的时候可转换债券存在股价上扬的风险,因为如果股价大幅度上扬,则股票市价会大于规定的转换价格。例如:假设债券面值为1000元,规定的转换价格为20元/股,即可以转换50股,转换之后获得的股权筹资额显然是1000元,如果转换时的股价为30元,则按照该价格发行50股之后,可以获得的股权筹资额为30×50=1500(元),因此,转换可转换债券之后获得的股权筹资额1000元低于按照转换时的股价发行50股之后可以获得的股权筹资额1500元,所以筹资数量减少了500元,所以存在减少筹资数量的风险。

股价过低和过高的情况下,可转换债券分别存在什么风险?

2. 可转换债券财务风险

【答案】BCD
  【解析】在转换期内逐期降低转换比率,相当于逐期提高转换价格,有利于投资人尽快进行债券转换。

3. 为什么可转换债券转股时的股价高于转换价格,将使公司遭受筹资损失?

那是对于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即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者)来说的,由于转股时的股价高于转换价格时就相当于用低于市场价格发行新股,这样会使得公司发行相同数量新股时,可转换债券转股能得到的金额会比当前市场价格发行新股得到的金额要少。
一般来说发行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要比一般普通债权债券的票面利率要低,在转股前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司的债券利息成本。

为什么可转换债券转股时的股价高于转换价格,将使公司遭受筹资损失?

4. 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越高,越有利于老股东而不利于可转债持有人;反之,越有利于可转债持有人。怎么理解?

以中国银行可转债为例,代码是113001,可转债面值为100元,当前转股价格为3.59元,可转换股票数量=面值/转股价格,也就是说,一张可转债可以换为27.86股。假设,转股价格再低一些,那能转换的股票数量就多一些,就有利于可转债持有人,如果转股价高一些,能转换的股票数量就少一些,就不利于债券持有人。

相对于普通债券,可转债的利息太低,投资者愿意以这么低的利息买可转债,其实就是预期有一天股票价格高于转股价格,那时把债券转换成股票然后卖出,就能赚价格差价。比如中国银行如果有一天股价涨到5元,一张可转换债券可以转27.86股,那投资者把债券转为股票后,就有了139.3元的市值,把股票卖出,就盈利39.3元。

5.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使用怎么会存在股价大幅上扬的风险?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如果你预期股票会下跌,没有转股,只获得利息或者卖出债券,那么就存在股价大幅上扬的风险。用炒股的术语就相当于踏空。
祝投资顺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使用怎么会存在股价大幅上扬的风险?

6. 可转换债券的风险

违约风险和价格下跌风险。
首先,是违约风险。可转债作为债券的一种,如果不转换为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到期后将有义务偿还本息,但如果上市公司没有钱偿还,就会违约。一旦出现违约,能不能把钱拿回来就不好说了。
但与其他公司债相比,可转债的违约风险相对较小。一方面,可转债的发行要求比较高。能够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大多质量较好,因此债券的信用等级相对较高。
其次,存在价格下跌的风险。绝大多数新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都会上涨,这也是可转债风险小、好赚的原因。而在二级市场交易的可转债,只涨不跌。
在二级市场上,可转换债券的价格主要与相应的正股价相关。如果正股价下跌,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可能会随之下跌。而且可转债的价格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所以有时候可转债的价格涨跌幅度比股价还大。
扩展信息:
可转换债券,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起源于1843年的美国。是指发行人按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可以按照约定条件在一定期限内转换为股份的企业债券。也就是说,作为公司债券的一种,投资者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一定的比例和相应的条件,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一定数量的普通股(以下简称基准股)。
因此,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带有权利的债券,它不仅包含普通债券的特征,还具有面值、利率、期限等一系列要素。还包括股权的特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基准股票;同时也具有基准股票的衍生特征。
作为一种混合证券,可转换债券的价值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可转债的投资价值主要在于债券本身的价值和转换价值。债券本身的价值就是可转换债券的保底收益,取决于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的比较以及债券的面值。由于可转换债券的利息收入是固定的,因此可以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来确定债券的价值,其估值的关键是贴现率的确定。
转换价值也叫看涨期权价值,即赋予投资者在基准股票上涨到一定价格时转换基准股票的权利,体现为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收益。价值取决于转换价格与基准股票市场价格的比较,以及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
转股价值一般采用二叉树定价法,即首先以发行日为基准,在转股起始日模拟基准股票的可能价格及其概率,然后确定各种可能价格下的期权价值,最后计算期权价值的期望值并折现。此外,可转债的投资价值还受到其转股期限、赎回条件、回售条件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影响。
一般来说,债券本身的价值会低于可转债的市场价格。区别在于债券溢价,债券溢价是投资者为获得未来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权利而支付的成本。这种权利的回报是不确定的,这是由基准股票的未来走势决定的。
债券溢价用于衡量投资可转换债券的风险高于类似的公司债券。债券溢价越高,可转债未来可能面临的亏损就越大。并且转股价值不会高于可转债的市场价格(差价称为转股溢价),否则投资者可以简单地买入可转债——转换成股票——卖出,获取无风险套利收益。
转换溢价用于衡量可转换债券在未来转换为股票的卖出机会。转股溢价越大,可转债受益于转股的机会越小,反之机会越大。通过比较可转债的投资价值与市场价格,可以判断可转债是否具有投资价值,决定是卖出还是买入可转债。

7. 进行可转换债券投资时,较好的投资时机不包括( )。

C
答案解析:
[解析]
可转换债券较好的投资时机一般包括:①新的经济增长周期启动时;②利率下调时;③行业景气回升时;④转股价调整时。

进行可转换债券投资时,较好的投资时机不包括( )。

8. 可转换债券带来了哪些特殊的会计问题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作为一项复合金融工具,其会计处理不同于普通公司债券,最大的特点是在初始确认时需要对转换权进行分拆。除此之外,还可能由于转换权的结算是否与固定数量的普通股股票挂钩、债券是否包含赎回选择权或回售选择权、当事人是否行使选择权、转换价格的修改(特别向下修正条款)以及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等若干特殊事项而使其在会计处理上存在着特别之处。 

  一、转换权的结算是否与固定数量的普通股股票挂钩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复合金融工具,但这种“复合”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主合同的债权性与转换权的权益性之间的复合,因为其中的转换权虽然在分拆之后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作为权益来确认的,但也可能仍然确认为金融负债,具体的确认形式取决于转换权的结算是否与固定数量的普通股股票挂钩。《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七条规定:企业发行的、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金融工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在初始确认时确认为权益工具:①该金融工具是非衍生工具,且企业没有义务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②该金融工具是衍生工具,且企业只有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其中,所指权益工具不包括需要通过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所以,无论是非衍生工具还是衍生工具,在用于结算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为固定数量时,该金融工具(转换权)应当在初始确认时确认为权益工具,否则应当确认为金融负债。 

  [例1]A公司于2009年年初公开发行了面值为1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4%,一次还本付息,期限为3年,该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80万元,发行费用为60万元,取得冻结资金利息收入20万元。债券发行文件约定,债券购买人可选择自2011年年初至债券到期日之前转换为普通股股票,转换条件为本利和每100元转25股,每股面值1元。假设A公司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8%. 

  (1)发行日: 

  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10000000×0.794+10000000×4%×3×0.794=8892800(元) 

  注:0.794为8%的三年期复利现值系数。 

  转换权,即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10800000-8892800=1907200(元) 

  由于衍生工具须交付A公司固定数量的普通股股票进行结算,所以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 

  发行费用净额(扣除冻结资金利息收入)在两者之间按照其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负债成分分摊的金额=(600000-200000)×(8892800/10800000)=329362.96(元) 

  权益成分分摊的金额=(600000-200000)-329362.96=70637.04(元) 

  借:银行存款(10800000-600000+200000)1040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0000000-(8892800-329362.96)] 1436562.96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1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907200-70637.04) 1836562.96 

  (2) 2009年年底计息(假设不考虑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下同):A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费用。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存在着发行费用和冻结资金利息收入,所以需要计算实际利率,而不能简单地将市场利率作为实际利率。采用内插法计算出的实际利率为9.37%. 

  借:财务费用(8892800-329362.96)×9.37% 802394.05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10000000×4%)     400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02394.05 

  [例2]接例1,假如转换条件改为本利和每100元转换为在转换时与A公司普通股股票市场价格等值的股票。 

  (1)发行日:由于按照A公司普通股股票市场价格等值的股票进行转换,即转换权(衍生工具)用以结算的A公司股票是非固定数量的;所以,应该将分拆的转换权确认为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借:银行存款 1040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436562.96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10000000 

     衍生工具——般票转换权       1836562.96 

  (2) 2009年年底:计息的会计处理同例1.但股票转换权的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与例1不同。 

  假如按照相关的期权估价模型计算的转换权的公允价值为1 600 000元,所对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衍生工具——股票转换权(1836562.96-1600000) 
                   23656296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36562.96 

  二、债券是否包含赎回选择权或回售选择权 

  赎回选择权是指债券发行人在一定时间和条件下可以提前赎回未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选择权是指债券持有人在指定日期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卖回给债券发行人。 

  对于包含赎回选择权或回售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言,在会计处理上需要考虑按照实际利率法计量利息费用时对摊销期限的确定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实施指南第6段指出:在使用实际利率法时,主体通常将实际利率计算中包括的所有费用、支付或收取的贴息、交易费用及其他溢价或折价,在金融工具的预计期限内摊销。然而,如果存在一个与费用、支付或收取贴息、交易费用及其他溢价或折价相关的更短的期间,则应采用此更短的期限摊销。可以看出,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了赎回选择权或回售选择权,那么企业有可能将债券发行日至预计的赎回日或回售日作为摊销期间。 

  [例3]接例1,假如债券发行文件约定:如果A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A公司可以在2011年年初按照1100万元的价格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时按2%的利率向债券购买入支付截至赎回日的利息补偿金。 

  (1)发行日:假如A公司估计本公司股票价格在未来期间很可能上涨,即赎回的可能性较大,那么在会计处理上应该将2009年年初至2011年年初作为摊销期间。 

  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10000000×0.857+10000000×(4%+2%)×2×0.857=9598400(元) 

  注:0.857为8%的二年期复利现值系数。 

  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10800000-9598400=1201600(元) 

  发行费用净额在两者之间按照其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负债成分分摊的金额=400000×(9598400/10800000)=355496.30(元) 

  权益成分分摊的金额=400000-355496.3=44503.70(元) 

  借:银行存款(10800000-600000+200000) 10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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