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市用人单位4050社会保险补贴是怎么计算的

2024-05-09 04:16

1. 2019北京市用人单位4050社会保险补贴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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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社保补贴,即社会保险补贴.用于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就业方式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和计算方法,补贴标准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的40%的比例发放,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如果说工资1500含社保补贴的话,你的工资才1100多点,不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应该算一下你们厂单个料的工钱多少,计算一下3900攻击多少工钱算下来有1500的话,那只能说老板把钱克扣了。私营小企业,那没办法,老板说多少就多少,嫌少只能走人再找新工作。

2019北京市用人单位4050社会保险补贴是怎么计算的

2. 北京市鼓励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办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扶持政策:在享受城镇失业人员相关政策基础上,依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7〕53号)第四条第二款中规定,“凡男40周岁(含)以上、女35周岁(含)以上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通过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实现就业的,可按照本市相关规定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申请审批程序如下:自谋职业的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手续依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劳社服发〔2006〕45号)中第六条(一)(二)(三)(四)进行申请;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手续依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160号)中第六条(一)(二)(三)进行申请。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按原有申报时间和相关材料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服管理中心,经审核后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服管理中心批准你的年龄不到呀你什么学历做过什么住在哪里为什么不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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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050已经办理了自谋职业享受国家社保补贴

社保补贴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办法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相关政策]关于印发《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89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及各类用人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文件精神,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现将《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2.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附件1: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第三条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一)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招用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二)用人单位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失业人员,享受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专项补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财政已安排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除外),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4050”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一次性的岗位补贴。(三)用人单位招用中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招用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中、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一次性的岗位补贴。第五条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后,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按以下标准计算:(一)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20%。(二)失业保险补贴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1.5%。(三)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9%。上述补贴标准遇本市进行调整时,按新规定执行。第六条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一年一补”的方法,即: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局”)办理招用备案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每满1年后,于次月1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市劳动保障局按规定审批。第七条岗位补贴采取“先期安置,分期拨付”的方法,即:各类用人单位招用“4050”失业人员和中、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后,于次月1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先补助3000元,待履行劳动合同满2年后,再次补助2000元。第八条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须提交下列材料:(一)单位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报告;(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还应当提交《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证书编号SFXXXXXX);(三)被招用失业人员的《北京市城镇人员就业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四)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花名册》(样式附后,以下简称《花名册》);(五)《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样式附后,以下简称“缴费证明”);(六)《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样式附后,以下简称《审批表》);(七)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和会计凭证及复印件;(八)劳动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条再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须提交下列材料:(一)单位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报告;(二)前次申报的《审批表》、《花名册》以及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批复复印件;(三)本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审批表》、《花名册》及缴费证明;(四)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和会计凭证及复印件;(五)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第十条区(县)劳动保障局收到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于每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市劳动保障局核准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拨付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按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可在规定截止时限后的1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批准后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拨付的岗位补贴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购买所需设备、物资和办公用品,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方面的开支。第十三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合同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区(县)劳动保障局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政策指导,严格按规定审核材料。第十五条市、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对使用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由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负责追回全部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第十六条区(县)劳动保障局滥用职权,违反规定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2006年7月1日前,用人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3〕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件”)招用失业人员的,其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可按照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继续执行;7月1日前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用人单位,其剩余补贴期限按原批准期限执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表略)用人单位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花名册(表略)招用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汇总表(表略)附件2: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一、中度残疾人包括:(一)视力残疾中的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二)听力残疾中的二、三级;(三)言语残疾中的二、三级;(四)肢体残疾中的二级;(五)智力残疾中的三、四级;(六)精神残疾中的二、三级。二、重度残疾人包括:(一)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二)听力残疾中的一级;(三)言语残疾中的一级;(四)肢体残疾中的一级;(五)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六)精神残疾中的一级。注:1.本《标准》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进行划分;2.残疾类别、等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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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已经办理了自谋职业享受国家社保补贴

4. 北京4050人员2021最新政策

北京对于4050人员在2021年的最新政策分别包含了以下几个政策内容:一.补贴对象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自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二.补贴申请时间每年的2-4月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委)所属社区(村)办理申报登记手续。三.补贴申请程序:(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 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四.补贴标准1、社区就业补贴标准为:(1)4050失业人员享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2)4050人员按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50%领取医疗保险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3)给予农村劳动力工伤保险补贴。2、用人单位招用补贴标准为:(1)招用4050人员的单位可获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2)招用随军家属的单位可获得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补贴;(3)招用农村劳动力的单位可获得工伤保险补贴。3、灵活就业补贴标准为:按灵活就业人员现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1年的养老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应缴额度50%的补贴。4、社区就业服务补贴标准为:(1)4050人员从事社区岗位就业的,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给予补贴;(2)对各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档案,按每份每年1元标准给予补贴。5、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1.介绍4050失业人员就业的,补贴100元;介绍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补贴150元;介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80元;2.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或村委会介绍本村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100元。五、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拓展资料4050人员2021年最新政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国务院关于落实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第九条 着力稳定现有岗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必要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5. 北京4050社保补贴政策2022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从事灵活就业,并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第三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45”失业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
(二)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三)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
第四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一)符合第三条规定的“4045”失业人员及中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第五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一)基本养老保险以本市上年末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照28%的比例,补贴20%,个人缴纳8%;
(二)失业保险以本市上年末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照2%的比例,补贴1.5%,个人缴纳0.5%;
(三)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70%为缴费基数,按照7%的比例,补贴6%,个人缴纳1%。
本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第六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程序:
(一)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交验《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复印件),填写《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doc)
(二)社保所受理相关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实际状况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下达批复。
(三)社保所在接到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未获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灵活就业人员自被批准之月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须按规定足额、按时向社保所交付,社保所负责代收并为其代缴。
第八条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按物价部门批准的个人存档收费标准50%缴纳存档费,享受各项存档服务。
第九条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社保所如实报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收入等灵活就业情况。不再灵活就业的,应在30日内告知社保所。
第十条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社会保险补贴:
(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停止灵活就业的;
(三)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超过30日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报告灵活就业情况超过30日的;
(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
(六)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七)弄虚作假,骗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
(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一条灵活就业人员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由社保所填写《停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表》,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社保所书面告知灵活就业人员。
第十二条享受过弹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三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年度预算审核,按月划拨的方法进行管理。社保所于每月10日前,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名单和社会保险补贴台帐报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核实汇总后于每月15日前将本区县当月社会保险补贴用款计划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并同时抄送区县财政部门。25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社会保险补贴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抄送市财政部门,市、区县财政部门须严格按《关于调整社会保险基金缴拨时间的通知》(京财社[2006]384号)要求拨付社会保险补贴经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将社会保险补贴划入相应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社保所应按月听取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情况报告,并将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记入管理台帐,对其进行服务和管理。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造成社会保险补贴被骗取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被骗取的社会保险补贴必须全额追回。
第十六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其社会保险补贴,并追回被骗取的社会保险补贴。
骗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得再次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七条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大对灵活就业的宣传力度,使失业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就业政策,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尽快实现就业。
第十八条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当按规定严格审核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各项材料,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市、区县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业务职责分工,加强对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弹性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4]123号)同时废止。2007年1月1日前已被批准享受弹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尚未到期的,在剩余期限内仍按原规定执行。

北京4050社保补贴政策2022

6. 北京4050社保补贴政策2021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北京4050人员在缴纳社保费用3天之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托管合同书,去当地档案透光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窗口申请,领取灵活就业证明和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需要在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灵活就业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就业优惠证等材料前往当地劳动保障服务部进行复核;
3、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档案托管中心申请补贴;
4、等待地档案托管中心对申请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传达给劳动保障不,再由劳动保障部发放社保补贴。
法律依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一年一补”的方法,即: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局”)办理招用备案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每满1年后,于次月1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市劳动保障局按规定审批。
第七条 岗位补贴采取“先期安置,分期拨付”的方法,即:各类用人单位招用“4050”失业人员和中、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后,于次月1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先补助3000元,待履行劳动合同满2年后,再次补助2000元。
第八条 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报告;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还应当提交《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证书编号SF××××××);
(三)被招用失业人员的《北京市城镇人员就业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花名册》(样式附后,以下简称《花名册》);
(五)《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样式附后,以下简称“缴费证明”);
(六)《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样式附后,以下简称《审批表》);
(七)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和会计凭证及复印件;
(八)劳动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 4050人员办了自谋职业享受了国家社保补贴街道社保所

请问,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如符合条件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答: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1)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男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2)在2008年年底持《再就业优惠证》已享受社保补贴两年的人员。(3)持《再就业优惠证》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且未满3年的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所需资料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1份、《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单据。《审核认定表》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2011年12月31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非首次申请补贴人员的补贴款,已直接计入申请人所持补贴存折。申请人可持补贴存折,在居家附近西安银行营业网点查询、领取。2012年首次申请人员和误将已领取的社保补贴存折销户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在西安银行盐店街支行领取。地址在盐店街38号,电话87616316。领取时,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受理卡。如他人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需咨询,可拨打西安银行客服中心:96779;市职介中心咨询台:82284287;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2333。4050社保补贴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办法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社保补贴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的程序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08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以上—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满50周岁以上—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申请人已办理托管或建立社保档案,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享受时限和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从2008年9月开始,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标准为申请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额。4050下岗职工社保补贴政策到期天津是否延期至退休本人前几天了解到4050下岗人员社保的政策补贴为3年,经查询别的省市均有延期或者延到退休的地方性政策,于是向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咨询,得到答复是看当时政策,这个回答很难让人满意,能否给出具体指示呢,直接的答案呢,如果没有恳请政府给予执行延期惠及民生切身能享受到的政策,本人父亲今年55岁,打工没人要,打零工也不给上保险,收入实在微薄,还得自己缴纳保险,提前退休难,做为子女赡养老人是应该的,每年拿出钱来给父亲上保险,但如果全额缴纳压力太大了,我们收入也很一般还有孩子,可谓上有老下有小啊,不知道政府能否推出执行补贴延期至退休政策。期待您的答复。最新4050提前退休年龄政策四大看点2015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4050提前退休政策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2014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2015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015年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二)政策调整情况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为2007年底。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举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0年6月。二是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2008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0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08年余下的月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09年起再补贴。(三)两个问题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何认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将其档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统一报社保局认定;用人单位吸纳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档案交社保局认定。2、新增人员申报补贴日期:对因取消审批时间限制而新增的人员,比如08年和09年才满“4050”,请告知这部分人员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报。(由于这部分人可累计享受三年,因此,建议各社保所说服他们只申报09年下半年的补贴,而不去补09年上半年的;当然,如果他们强烈要求要补09年上半年的,我们也可以接收)如果你的档案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放,并且属于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社保补贴。在申请办理社保补贴时,要先看清自己的档案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免多跑冤枉路。首次申请需7种资料(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2)《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申请人所在页,一式两份);(4)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正、背两面,一式三份)。(5)2012年度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预缴2012年度医疗保险人员提供预缴款票据复印件(一式两份);(6)申请人《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一式两份);(7)《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前两页及失业登记栏一页,一式两份)。非首次申请人员需提供的资料除了提供上述(1)、(2)、(4)、(5)、(7)所规定的资料外,对2012年内办理退休且符合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供查验)及退休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女40岁男50岁可申请据了解,今年符合“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社保补贴金额为申请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金额的2/3。社保补贴对象是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截至2012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持《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领申请表有四种途径首次申请和非首次申请人员均需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和开具《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社区登记盖章申请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和《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后,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并由社区工作站对《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审核盖章。首次申请人员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所属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盖章。非首次申请人员向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递交《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备案。今年我省“4555”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提至2196元据了解,今年,我省“4555"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由去年每人每年1968元,提高到2196元。对2010年底前享受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来到期的人员,可继续享受政策至3年期满,其中,“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参照“4555”人员补贴标准执行,非“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1104元标准执行。自2013年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人员仅为“4555”人员。据不完全统计,自2005年以来,全省累计共有233万人受益,发放社保补贴78.2亿元。4555的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特别是社保优惠返还政策有哪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是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行的就业援助政策,即对就业援助对象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援助对象包括: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对补贴对象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以月计,一般最长累计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是国家专门针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出台的一项就业优惠政策。记者从市就业局了解到,按照有关要求,我市今年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做以调整。据了解,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确定2013年全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做了相应调整,今年补贴对象为具有城镇户籍,在市本级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且当年签订灵活就业协议的,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的“4555”人员。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全年补贴按每人每年2196元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全年补贴按本年基本医疗缴费标准的60%执行。“4555”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符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4555”社保补贴政策调整后给申领人员增加了选择缴费的档次,但仍有许多人对于享受社保补贴与其他优惠政策的冲突问题理解不清,从而拿不定主意是否申领。最新4050社保补贴新政策和4050社保办理程序问题的有关规定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办法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社保补贴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的程序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08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以上—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满50周岁以上—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申请人已办理托管或建立社保档案,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享受时限和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从2008年9月开始,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标准为申请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额。4050社保补贴办理程序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5、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4050社保补贴申报社保补贴时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其中复印件按上级要求统一使用A4纸复印。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2、《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3、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4、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5、《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6、从其他公共托管机构转移到市档案托管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往年度社保补贴享受情况证明。台开发区180万元助4050人员再就业今年1-10月份,该区已拨付再就业资金180余万元,帮助583名“4050”等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据了解,今年以来,为了切实帮助“4050”等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烟台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通过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等有效措施,千方百计促进“4050”等困难群体人员实现再就业。据统计,今年1-10月份,全区共帮扶“4050”等困难人员583人实现再就业,其中灵活就业125人,共支付再就业资金180余万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险和4050社保补贴尽快办理记者了解到,养老保险可直接在就近的西安银行缴费;4050社保补贴需在市职介中心(建工路28A号人社大厦一楼)办理。201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71.08元)40%至100%7个档次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根据本人经济状况选择确定,缴费比例为20%。缴费时须出示参保人身份证、档案托管合同书或往年缴费单。据悉,2014年社保补贴金额为申请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金额的2/3。补贴时限为,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享受时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首次领取申请表格和申报资料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缴费票据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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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人员办了自谋职业享受了国家社保补贴街道社保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