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2024-05-07 22:43

1. 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 共促消费公平 。
    中消协介绍,将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共促消费公平,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涵义: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设立宗旨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 每个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历届主题    2020年:凝聚力量,共筑美好
    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018年:共建秩序,共享品质
    2017年:用责任汇聚诚信的力量
    2016年:共筑消费新生态
    2015年:消费在阳光下
    2014年:让消费更有尊严
    2013年:我的权益我做主
    2012年:共筑诚信,有你有我
    2011年:护航新消费
    2010年:新规则、新动力

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2. 2022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 共促消费公平 。
    中消协介绍,将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共促消费公平,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涵义: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设立宗旨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 每个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历届主题    2020年:凝聚力量,共筑美好
    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018年:共建秩序,共享品质
    2017年:用责任汇聚诚信的力量
    2016年:共筑消费新生态
    2015年:消费在阳光下
    2014年:让消费更有尊严
    2013年:我的权益我做主
    2012年:共筑诚信,有你有我
    2011年:护航新消费
    2010年:新规则、新动力

3. 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什么?

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精神部署,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

消费者权益日概况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为了扩大人们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宣传,使之在世界的范围内得到重视,更是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因此由来的消费者权益日。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

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什么?

4. 2022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什么

 2022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 共促消费公平 。
    中消协介绍,将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共促消费公平,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涵义: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历届主题    2020年:凝聚力量,共筑美好
    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018年:共建秩序,共享品质
    2017年:用责任汇聚诚信的力量
    2016年:共筑消费新生态
    2015年:消费在阳光下
    2014年:让消费更有尊严
    2013年:我的权益我做主
    2012年:共筑诚信,有你有我
    2011年:护航新消费
    2010年:新规则、新动力

5.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315消费者权益日历年主题盘点

 导读:315消费者权益日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之间合作和交往,推动保护消费者权利的一个节日。在我国,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每年都会公布消费维权年主题,让大家根据主题更好的开展维权活动。那么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都有哪些呢?以下是我盘点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历年主题,快点来看看吧。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315消费者权益日历年主题盘点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315晚会在1991年开始举办第一届。以后的六届均没有主题公布。从1997年开始,315晚会会在每年都发布节日主题。
   1997年晚会主题:是世纪的力量。
   1998年晚会的主题是: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晚会的主题是:在法治阳光下安全健康的消费。
   2000年晚会主题是:我们共同的事业!
   2001年节日主题是:生命 安全
   2002年节日主题为:共筑诚信,我们在行动。
   2003年节日主题为:净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质量。
   2004年节日主题为:健康秩序,健康生活
     
     2005年晚会主题为:健康维权
   2006年315的节日主题:为我们的心愿。
   2007年主题为:责任 和谐。
   2008年节日主题:为315的力量。
   2009年三晚会的节日主题为:315有你更有力量
   2010年主题为:新规则,新动力。
   2012年主题为:共筑诚信,有你有我。
   2013年主题是:我的权益我做主。
   2014年节日主题为:让消费更有尊严。
   2015年主题为:消费在阳光下。
   2016年节日主题是:共筑消费新生态。
   2017年晚会主题是:用责任汇聚诚信的力量。
   2018年晚会主题是: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2019年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横幅标语 
       
     1、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理想成长平台。
   2、 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3、 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4、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6、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8、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9、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0、 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11、 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12、 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3、 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14、 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15、 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6、 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7、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8、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9、 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0、 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315消费者权益日历年主题盘点

6.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2022年1月2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正式发布2022年3·15晚会主题“公平守正 安心消费”。
“公”为公正、合理;“平”指平等。公平是守护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参与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政府主管部门要依法监管、公正执法、平等对待,企业要公平交易、公平竞争。
有了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才能更加安心、放心消费,市场也将更加充满活力。发布主题的同时,节目组宣布将创新建立“3·15产品安全实验室”和“3·15信息安全实验室”,征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样本进行归纳整理和调查分析,通过实验室定期发布“信息安全指数”,促进行业进步。

3·15在行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是由总台联合十四家部委共同主办的公益晚会,已经陪伴中国消费者走过了32个年头,是中国最具影响力、公信力的品牌节目之一,被中国消费者誉为“每年最值得期待的晚会之一”。
活动的最后,3·15晚会向全社会进行线索征集,如果您在消费维权中遇到了困难,如果您是行业内幕潜规则的知情人,请通过线索征集邮箱315@cctv.com联系3·15晚会。3·15,我们在行动!
以上内容参考 九派新闻-2022年央视3·15晚会重要发布!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2022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

7. 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资料,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资料

   有哪些315消费者权益日的资料?接下来由我给大家带来收集整理的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资料相关信息,欢迎阅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1、历史由来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现在,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2、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zf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zf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 *** ;
    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3、组织介绍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iocu)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 的、非政治性的组织。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
    4、主要宗旨
    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并积极推动各国消费者组织及zf努力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促进对消费服务进行比较、试验的国际合作;促进消费信息、消费教育和保护消费者方面的其它各种国际合作;收集、交流各国保护消费者法规及惯例;为各国家集团讨论有关消费者利益问题解决办法提供讲坛;出版有关消费者信息的资料;与联合国的机构及其它国际团体保持有效的联系,以起到能在国际范围内代表消费者利益的作用;通过联合国的机构和其它可行的方式,对发展中国家关于消费者教育和保护的发展计划,给予一切实际 的援助和鼓励。
    5、组织结构
    全体大会,由各个成员组织所推选的代表组成。 理事会由会议推选35名成员组成,理事会指定执行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十名领薪者。经费来源于会费和出售出版物。在联合国有关机构中具有咨询地位。这些机构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消费者咨询理事会、欧洲保护消费者委员会。同时,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太经济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国内妇女委员会中派有代表。 联系单位:国际电器技术委员会。
    6、组织活动
    设有小组委员会或工作组负责检测商品,进行教育、发展、法制、医疗等活动;在亚太地区设立顾问小组委员会,提供信息资料的专门来源。中央秘书处设有图书馆,以收集和传播与消费者利益有关的立法、技术、教育的资料。制订拉丁美洲和亚太地区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管区内区域发展计划,支持并进行有关不完备商品标签、向第三世界倾销危险药品、 农药以及婴儿食品的监察等问题的研究。
    7、准则内容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投票通过了第39/248号决议,大会在该项决议中核可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保护消费者准则》,是一部具有世界意义的保护消费者的纲领性文件。它分四部分46条,文中不仅指出了消费者所应享有的权利,而且对各国zf和企业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也提出了详尽而严格的要求。在前两部份中,用了6条的篇幅,主要阐述了这套保护消费者准则所要达到的目标和制定该准则的一般原则。
    其中,着重阐明制定这套准则的目的,是要保证消费者的下列合理需要获得满足:
    ⑴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⑵促进和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⑶使消费者取得充足信息,使他们能够按照个人愿望和需要作出掌握情况的选择;
    ⑷消费者教育;
    ⑸提供有效的消费者办法;
    ⑹有组织消费者及其他有关的团体或组织的自由,而这种组织对于影响他们的决策过程有表达意见的机会。第三部分共36条,是该准则的主体部分。
    主要围绕消费者需要保护的具体方面,对承担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义务主体─各国zf及企业所应采取的措施作了规定。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安全,对消费者来说是最重要的一项权益。该准则在第三部分第一款中,要求各国zf采取适当政策,确保制造商生产的商品在指定用途或通常可以预见到的用途方面安全可靠。要求向消费者说明如何正确使用商品,并使他们知道在指定用途或通常可以预见到的用途方面会有何种危险。
    在产品上市之后,制造商或经销商如果发现未曾预见的危险,应毫不迟延地通知有关当局和必要时通知消费大众。zf也应考虑保证消费者适当获悉危险的方法,一旦发现产品有严重缺陷或即使正确使用也会造成重大危险,制造商或经销商应收回该产品加以替换或修改,或改换另一产品。如果不可能在合理时间内这样做,就应适当赔偿消费者。
    促进和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该准则的第三部分第二款中,要求各国zf通过有计划督促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从事商品和服务人士,遵守既定法律和强制性标准,以防止损害消费者经济利益的做法。这类程序必须特别照顾低收入消费者的需要。二是要求各国zf鼓励所有企业以公平、迅速和非正式的方式解决消费者的争端,并设立向消费者提供协助的志愿机构,其中包括咨询服务和非正式控诉程度,提出应向消费者提供关于现有赔偿和其他解决争端程序的资料。
    8、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消费者权益日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消费者权益日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zf、企业与消费者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就决定了中国具有做好维护消费者利益工作的制度基础、经济基础与社会基础。尽管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消极因素,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但是,zf、企业及消费者正在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共同努力解决这些问题。积极推动建立消费者组织,这是措施之一。
    据统计,截止1992年底,中国已建立县以上 消费者组织2400多个,在农村乡镇、城市街道以及学校、机关、集贸市场、大中型工商企业中,建立各种类型的分会、联络站、监督站总计达3万多个。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 者投诉135万件,其中90%的问题都得到了合理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6亿元。由于中国消费者组织受到群众拥护以及党和zf的支持,且具有半官方性质,所以具有较高的权威性,问题的解决也比较顺利。中国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的另一个突出之点,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工作进展也较快。
    中国的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个计划单列市制定颁布了地方性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门法规。全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门法规也将很快出台。与此同时,许多工商企业也积极开展自我监督,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 从中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发展实践可以看出,在短短的几年内,中国完成了资本主义国家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做得到的事情。事实证明和将要继续证明,中国的消费者运动具有资本主义国家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和特色。 综上所述,消费者运动经历了一个从自发的群众性活动到有组织的群众性活动;从zf的行政干预到用法律保护消费者利益;从生产者、经营者对保护消费者的放任状态到积极参与的历史过程。全球一个总的趋势是,世界各国zf越来越关注国民生活,把保护消费者利益列为社会及经济政策的重要部分。由此可以说,消费者运动的前景无疑将是无限光明的。
    随着近年来消费者 *** 意识的提高,以及媒体对于行业潜规则、霸王条款等问题的重点曝光,导致很多企业对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感到惴惴不安。3.15前夕,不仅公关活动异常频繁,更有一些企业主动讨好消者。
    其中,各大团购网站争相推出消费保障措施,团购到的优惠券过了有效期,现在也能够退还费用。淘宝网上颇有名气的麦包包还主动拿出100万元保证金,作为自己的信誉承诺。
    凡客诚品旗下网站v+近日宣布,将在全国超过260个城市推出免费上门一次性退换货服务,客户通过拨打客服电话就能轻松实现一次退换货,可当场退还现金。
    另外,随着家乐福、沃尔玛等卖场的价格欺诈被曝光,一些家电卖场也在3.15之前实行“明码实价”的销售模式,拒绝砍价。以此表示自己的价格最低,没有水分。
    有些企业因为3.15的到来而惶恐不安,也有些企业主动出击“化危为机”,举行各种让利促销之类的活动。3.15,我们在 *** 的同时,同样也要擦亮眼睛,对企业们的“3.15秀”冷静处之。
    2015年已是第3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了。
    中国消费者协会
    1、基本介绍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体性社会团体。它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2000年“3.15”标志的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它是中消协推出的一种信誉认证,是对所有行业,商品、服务质量上乘,接受消费者协会调节的骨干企业的认可和证明。任何产品申请使用“3.15标志”,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察审核程序,从而确保“3.15标志”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3.15标志”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图形为上方图形,同时加注“3.15”字样。此标志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优质商品或服务的一种认可和证明,二是使企业履行做出的承诺:即发生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协商不成,经经营者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节意见,以避免小额争议久拖不决。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的目的有四:一是便于更有效地解决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从而使消费者协会能更好的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二是对优质商品及服务的一种证明,便于消费者择优购买;三是通过使用便于识别的统一标识,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行之有效地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四是有利于扶优限劣,增强企业竞争力。
    2、主要职责
    内容:
    ⑴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⑵促进和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⑶使消费者取得充足信息,使他们能够按照个人愿望和需要作出掌握情况的选择;
    ⑷消费者教育;
    ⑸ 提供有效的消费者赔偿办法;
    ⑹有组织消费者及其他有关的团体或组织的自由,而这种组织对于影响到他们的决策过程,有表达意见的机会。在中国,消费者保护的内容主要是:了解权、选择权、安全权、索赔权、监督权、批评与建议权等。上述方面主要是根据消费者消费过程的特点及需要提出来的,也是各国从事消费者保护的思想和实践的经验总结。
    形式:
    ⑴国家监督。通过在设立必要的机构、实施对消费者保护。联邦贸易委员会,该委员会内设消费者保护司,该机构起着充当消费者辩护人的作用,并在消费者保护、贸易管制和帮助消费者起诉方面向公众提供信息。其次,通过健全立法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包括在解决纠纷的方法上和诉讼程序上消费者提供方便。
    ⑵行业监督。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制定行业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虽然其本质在于维护本行业业主的利益,但其客观上也能起到对消费者利益保护的作用。
    ⑶社会监督。主要是通过消费者组织实现的。西文各国这种组织很普遍,它在一些国家已经发展成为一种职业性的组织了。
    任务:
    ①受理消费者的申诉;
    ②给消费者提供咨询;
    ③对不法商人有起诉权;
    ④ 通过自己的出版物,公布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⑤支持和代理消费者进行索赔和谈判;
    ⑥为zf提供建议;
    ⑦通过自己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检验;
    ⑧开展消费者教育活动。
    这种通过消费者组织所实施的监督,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影响很大,其活动越来越系统化、正规化,不同程度地得到各国zf的支持,对不法生产者、经销者有很大的威慑力量。
    国际监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的扩大,消费者利益受损害的问题已经越出国界,成为一种国际现象。这就需要各国zf、各国保护消费者组织的配合与合作,采取联历史新知阅读/zl/转载请保留合行动 *** 有损消费者利益的不法 经营活动,如国际反冒牌货联盟等的活动。国际监督还不很有力,但通过加强国际监督,实施对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护,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10、国外发展
    日本是较早通过系统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之一。1968年日本颁布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基本法》对消费者的自我保护、防止哄抬物价和抑制通货膨胀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印度也早已制定和实施了《生活必需品法》、《打击伪劣食品法》、《药品法》和《商品重量法》等一系对法规。印度中央、邦和县三级zf还成立了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专门委员会。
    澳大利亚zf建立了一套zf、企业和消费者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体系。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有《贸易准则法》、《版权法》、《商标法》和《价格监督法》等。
    美国消费者联盟于1936年成立,现拥有工作人员258名。设有三个倡议办公室,代表消费者在立法、司法、制定规章方面提出意见。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11、相关拓展阅读
    消费者权益定义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获得教育权 、结社权 、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消费者不仅是市场的主体,而且是国家社会的主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源于欧洲,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二战后,各消费者组织便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政治倾向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ci),总部设在海牙,后迁至英国的伦敦。经过发展,全世界共有9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加入了ci。同时,世界性的保护消费者活动也受到了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联的代表已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顾问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策的制定工作。
    1985年4月9日,第39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使全球消费者保护运动进入了一个更加蓬勃发展的阶段。
   

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资料,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资料

8. 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莆市工商综〔2016〕6号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会、直属单位: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规章,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消费,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市工商局决定自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勤政为民是第一宗旨”的理念,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着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谋求新发展,充分展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风采。
 
   二、活动内容
 
   组织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主要内容有:
 
   1.召开一场座谈会。根据《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闽工商消【2015】79号),召集部分商家代表召开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座谈会,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首问制度,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单位:消保分局】
 
   2.开展一个专项行动。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消费欺诈、不履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消保分局;配合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
 
   3.组织一场约谈活动。对度消费者投诉量排在前十名的经营者,举办一场集体约谈会,并由公职律师对经营者存在问题进行点评,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责任单位:消保分局;配合单位:政策法规科、消委会,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
 
   4.组织一次12315进乡村活动。结合“12315五进”建设和消费维权网格化管理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消费维权站点,以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有效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单位:消保分局】
 
   5.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消保分局;配合单位: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
 
   6.开展一次有奖竞答。通过移动手机“12580惠生活”栏目举办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扩大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认知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理念,更新维权知识。【责任单位:消保分局;配合单位:消委会】
 
   7.全方位开展一次宣传活动。与电台、电视台、东南网、小鱼网、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专门报道工商部门维权做法,发布消费提醒和警示。同时要充分利用车载广告、横幅、LED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指导群众科学消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消保分局、消委会、广告监督管理科、办公室,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
 
   8.召开一次通报会。根据市消委会对全市银行业消费评议的工作情况,适时召开一次通报会,通报银行业存在问题,促进银行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消委会;配合单位:消保分局、政策法规科,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
 
   9.举办一场现场活动。选好地点作为主会场,在3月15日当天,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各自在辖区设立分会场,举办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图片展,开展受理投诉、法律法规咨询、真假商品辨别、消费者体验、车载宣传等活动。【责任单位:消保分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会、直属单位】
 
   10.组织一次销毁活动。对全市工商系统各办案单位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等有关涉案物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各办案单位需对销毁的涉案物品进行清点核对,办理涉案财物销毁审批手续,并于3月15日上午准时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销假活动。【责任单位:竞争执法科、消保分局、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消费维权工作不仅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工商系统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责任分工,周密组织,积极配合,有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值班,积极调处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认真高效地做好“3.15”期间各热线转办件及投诉件的处理和反馈工作,特别要做好央视“3.15”晚会12315热线和微信平台转办件的处理反馈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应急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满意率。
 
   (三)强化宣传,按时反馈
 
   “3.15”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围绕系列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特别要宣传工商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举措、做法及成效,传递工商正能量。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3.15”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工作图片上报市工商局消保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