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注销的步骤和流程

2024-05-13 15:04

1. 国有企业注销的步骤和流程

一、正面回答国有企业注销的步骤和流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等。二、分析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三、企业注销的原因是什么?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3、股东会决议解散等。

国有企业注销的步骤和流程

2. 国企注销流程

国企注销流程:1、申请报告;2、全体股东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5、股东会或相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然而要在四十五日之内在报纸上登报一次,并且需提交公告原件;7、公司注销要在工商局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即为公司注销必备。国企注销的材料:1、公司出现解散的法定事由;2、依法成立清算组;3、至少在报纸上登载注销公告,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满45天;4、清算组制定清算报告,且清算报告经有关机关或股东会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3. 国企注销流程

法律分析:国有公司注销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 股权 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国企注销流程

4. 国企注销流程

法律分析:国有公司注销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 股权 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5. 最新国有企业注销程序

法律分析: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第一百八十五条 第一百八十六条 第一百八十七条 第一百八十八条 第一百八十九条 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最新国有企业注销程序

6. 国有企业如何办理注销

  企业被依法撤销的,应当自政府有关部门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0日内由企业破产清算机构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转让全部国有产权(股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应当自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后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第二十八条 企业申办注销产权登记时应当填写《企业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政府有关部门、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企业股东大会的批准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书;
  (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财政部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三)企业的财产清查、清算报告或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合规性审核的资产评估报告;
  (四)企业有偿转让或整体改制的协议或方案;
  (五)本企业的产权登记证正、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
  (六)受让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
  (七)转让方、受让方与债权银行、债权人签订的债务保全的协议;
  (八)经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的资产处置或产权转让收入处置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
  (九)申办产权登记的申请;
  (十)产权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7. 国有企业如何办理注销?

  企业被依法撤销的,应当自政府有关部门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0日内由企业破产清算机构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转让全部国有产权(股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应当自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后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第二十八条 企业申办注销产权登记时应当填写《企业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政府有关部门、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企业股东大会的批准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书;
  (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财政部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三)企业的财产清查、清算报告或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合规性审核的资产评估报告;
  (四)企业有偿转让或整体改制的协议或方案;
  (五)本企业的产权登记证正、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
  (六)受让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
  (七)转让方、受让方与债权银行、债权人签订的债务保全的协议;
  (八)经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的资产处置或产权转让收入处置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
  (九)申办产权登记的申请;
  (十)产权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国有企业如何办理注销?

8. 国有企业如何办理注销?

企业被依法撤销的,应当自政府有关部门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0日内由企业破产清算机构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企业转让全部国有产权(股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应当自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后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第二十八条企业申办注销产权登记时应当填写《企业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政府有关部门、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企业股东大会的批准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书;(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财政部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三)企业的财产清查、清算报告或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合规性审核的资产评估报告;(四)企业有偿转让或整体改制的协议或方案;(五)本企业的产权登记证正、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六)受让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七)转让方、受让方与债权银行、债权人签订的债务保全的协议;(八)经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的资产处置或产权转让收入处置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九)申办产权登记的申请;(十)产权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