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安机关把传销人员抓了不判刑?

2024-05-17 13:35

1. 为什么公安机关把传销人员抓了不判刑?

或许是情况不是很严重:参考: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尚没有非法传销罪这个罪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非法传销不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3月29日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这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首次对非法传销予以定性,明确将其归入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这一大类中,规定非法传销活动可以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不是直接组织者、策划者,而是被指使的,会被处以罚款及拘留,遣返。

为什么公安机关把传销人员抓了不判刑?

2. 2015.6.1号被抓的传销人员什么时候能放出来,会不会被判刑啊?能快点告诉我吗?

1,是在哪里被抓的,而且当时是什么原因被抓的,到现在又两个多月了,应该已经得被批捕了,批捕后就要走司法程序了,现在的案件在检察院,之后检察院下达起诉书,法院在进行判刑。
2.如果是这么长的时间了,那就一定会被判刑,不然的话, 早就放出来了
3,至于会判刑多久,那就要看他是不是主要案犯,是不是第一被告。还有有没有立功的表现。
4,如果说情节不严重,可能会判个几个月,也有可能是判过就放人了,这个就是要看情节是什么了,有没有伤亡,有没有打人等

3. 230多名传销人员在哪里被抓?

230多名传销人员在广西南宁市被抓 ,现场豪车云集。

2017年11月17日,广西南宁公安局调集警力1000余人,在重点区域开展了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截至当天上午9时,共抓获传销人员230人,查获涉案车辆32辆。抓捕现场可谓豪车云集,包括宝马、奔驰、奥迪、凯迪拉克等。

据了解,当天的集中统一行动战果累累,成效显著,一批传销人员纷纷落网,一批传销窝点被摧毁,截至当天上午9时,共抓获传销人员230人(经初步凋查,其中老总级人员68人,骨干人员75人,传销下层人员87人),当场缴获传销资金12万元,查获涉案车辆32辆,查扣电脑、银行卡、传销账本、传销网络图等涉案物品一批。

据办案民警介绍,涉案人员中还不乏硕士研究生等高学历人员。目前行动仍在继续开展中。

近年来,传销组织在南宁市打着“开发北部湾”、“西部大开发”、“资本运作”等旗号,谎称得到国家暗中支持,鼓吹“事业合法”,欺骗民众,实施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且与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非法经济违法犯罪相互交织。

南宁市公安局对传销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轮番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坚决端掉盘踞在南宁市的各类传销窝点,坚决依法查处在南宁从事传销违法犯罪人员,坚决不容许传销人员在南宁市从事传销活动,全力维护南宁的良好形象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30多名传销人员在哪里被抓?

4. 组织领导传销被抓到了传销被判刑几年

一、刑法规定
《刑法》第224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对组织传销罪的定罪标准做出规定:凡非法传销团队人员达到7人收入达到5万元的,一律以传销罪论处,轻者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判5年以上,并没收非法所得所有财产,并处罚5倍以上罚款。凡非法传销团队人员达到7人收入达到5万元的,一律以传销罪论处,轻者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判5年以上,并没收非法所得所有财产,并处罚5倍以上罚款。

5. 传销案里被通缉能判刑吗?

传销被通缉后,将根据犯罪情节判刑。根据法律规定,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支付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取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等级,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或胁迫参与者继续开发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组织和领导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超过120人。;(二)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总额超过250万元的;(三)因组织领导传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组织领导传销受到行政处罚,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60人以上的,;(4)造成参与传销人员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的;造成其它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传销案里被通缉能判刑吗?

6. 传销人员被抓会判刑吗

网络传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组织领导传销罪处理。一般而言参加传销的普通人员是不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来处理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只处理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支付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层次,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或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7. 传销头目被抓后怎么判刑

传销头目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同时指出: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公安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传销头目被抓后怎么判刑

8. 传销被抓怎么判刑

《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尚没有非法传销罪这个罪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非法传销不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3月29日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这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首次对非法传销予以定性,明确将其归入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这一大类中,规定非法传销活动可以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不是直接组织者、策划者,而是被指使的,会被处以罚款及拘留,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