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发展历史

2024-05-10 21:11

1.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发展历史

1993年8月,首次参与中宣部、公安部联合召开的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颁发奖金。同时,与中宣部、公安部等单位联合举办“正义之歌”大型文艺晚会,中央电视台向全国现场直播。1995年3月,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举办“书画界朋友向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赠作品展”。全国政协副主席马万祺、老红军孙毅将军等为展览剪彩。1996年8月,与《人民日报》联合召开“见义勇为与时代精神”理论研讨座谈会。王芳会长、人民日报总编辑范敬宜参加座谈会。1997年5月,在海南省召开“全国见义勇为立法研讨会”。1997年9月至1998年8月,邀请有关部门人士成立“见义勇为立法起草小组”,草拟出《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报国务院法制局申请立项。1998年6月,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综艺大观——见义勇为主题晚会》。1998年12月,与中宣部、公安部及全国17家新闻单位联合开展“首届全国见义勇为十大英雄”的评选活动。罗干同志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十大英雄。此后,我会与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联合召开了十届全国见义勇为表彰大会,表彰在维护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全国见义勇为先进人物,每届大会都有中央领导出席,这项表彰活动,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对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关爱见义勇为人员、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0年12月,在福建召开募捐活动现场会。向全国推广福建动员100余家新闻单位、号召公民每人每年为见义勇为捐10元钱的经验。自2000年起,开始实施“扶困助学”工程。为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家庭发放困难补助金,资助见义勇为英烈子女入学。2001年7月,与《辽宁青年》杂志社联合启动“为见义勇为英烈家庭献爱心”行动,为来自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位见义勇为英烈家庭颁发“献爱心”捐款6万余元。2002年4月,在南京市召开表彰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周光裕大会,陈冀平、罗锋及江苏省委、省政府负责人参加大会。2002年8月,与《辽宁青年》杂志社联合组织“见义勇为英烈子女夏令营”活动。来自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名英烈子女参加了活动,颁发“献爱心”捐款3万元。2002年8月30日,与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央电视台、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正气歌——全国见义勇为大型文艺晚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以及中央10余个部委的负责同志专程到南京观看晚会。2003年3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众画堂百名书画家献爱心向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赠作品仪式”。全国著名书画家现场作画,捐赠作品100余幅。2003年,与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栏目举办了“百姓英雄”评选揭晓晚会。2004年始,我会与中国石油集团联合,连续开展了五届“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的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动了司机行业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宣传表彰工作。目前,第六届评选表彰活动已经启动。2005年,与北京电视台联合主办“爱在延伸”见义勇为专题晚会,受到广泛好评。2006年,我会与中宣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文,举办了“唱响正气歌──全国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大学巡回演讲报告”活动,先后到8个省19所大学进行巡回演讲,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激发广大师生关爱英雄的热情。同年,我会与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道德观察》栏目联合,制作了35集见义勇为专题宣传片,在央视热播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2007年,为加大对见义勇为英雄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我会创办了《中华见义勇为》刊物。加大力度,在全国各地命名和表彰了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2008年,面对冰冻雪灾,我会及时慰问了灾区见义勇为人员。西藏3.14事件后,我会表彰了在事件中表现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会第一时间向灾区拨付了救灾款项,并向我会理事和全国各省(区、市)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发出支援灾区见义勇为工作的倡议,得到各地积极响应,各地见义勇为机构累计为灾区见义勇为人员捐款400多万元。2008年6月23日,我会和上海天大医疗美容医院合作,建立了中华见义勇为容貌救护站,免费救治因见义勇为致使容貌受损的英雄。2008年第一次救助了辽宁的杨文勇和湖南的戴战略两位见义勇为英雄,反响很好。2009年,第二次合作救助了湖北和贵州选送的两位英雄。此项工作是中华见义勇为见义勇为人员开辟绿色服务通道的一次有益尝试,各地对此举反映很好。2010年 我会和上海天大医疗美容医院合作,深化见义勇为容貌救护工作,免费救治见义勇为英雄并进行捐款 反响强烈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发展历史

2.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主要工作

基金会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公安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会牢记职责,不辱使命,为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较突出的成绩。15年来,我会共表彰、奖励、抚恤、慰问、资助见义勇为人员6800余名,发放奖励、慰问、资助金及宣传等费用共计8000多万元。近年来,为了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会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宣传表彰等大型活动。 截至2005年,基金会与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联合召开了八次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开展了首届全国见义勇为十大英雄的评选活动,起草了《全国见义勇为者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共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人物2100余人,发放奖励抚恤金2050余万元。自2000年以来,对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牺牲及伤残人员困难家庭及其子女实施“扶困助学”工程,为生活困难的359个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家庭发放了困难补助金,资助见义勇为英烈子女173人就学。同时,与辽宁青年杂志社联合发起“为见义勇为英烈家庭献爱心行动”,动员社会力量为见义勇为英烈家庭献爱心,从而加大了“扶困助学”的力度。党和政府的关怀及基金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对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起到了促进作用,极大地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风气好转做出了贡献。我会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来源于社会募集。截至2009年,我会共募集、增值资金近1.59亿元,其中社会募集8580万余元,中宣部累计拨款3000万元,财政部拨款1000万元,增值收益3262万余元。

3. 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理事长:贾春旺常务副理事长:李顺桃副理事长:刘国中、周长奎、焦扬、赵展岳、王健秘书长:乔建仲副秘书长:帅福贵顾问:李贤义、吕志和、陈徐爱莲、马有信、侯炎理事:贾春旺、李顺桃、刘国中、周长奎、焦扬、赵展岳、王建、陈华、刘伟、施哲彦、刘春龙、李金元、齐绍军、冯川建、庞子彪、李海、李春明、陈永学、李重华、赵洪涛、马云英、杜玉铭名誉理事:陆兆禧监事:高潮法律顾问:赵曾海

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4. 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启动资金是多少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介绍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以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宗旨;以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宣传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迹,研讨见义勇为理论问题,推动见义勇为立法等为主要任务。

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介绍

6.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和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贡献的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个人(下称见义勇为人员)事迹;(二)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发展和表彰宣传为见义勇为事业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三)表彰、奖励、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四)救助、帮扶工作、学习、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亲属;(五)开展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推进见义勇为事业法律法规建设;(六)表彰、宣传、募集工作所需开展的各项活动;(七)开展见义勇为工作交流和友好往来;(八)符合本会宗旨的其它工作和活动。

7.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名誉理事长:王芳理事长:贾春旺名誉副理事长:陈冀平常务副理事长:李顺桃副理事长:倪建民周长奎范继英(女)赵展岳特邀顾问:李卫红(女)郝赤勇孙绍骋陈刚吴海涛秘书长:郭玉英(女)顾问:李贤义吕志和陈徐爱莲(女)马有信理事:贾春旺李顺桃倪建民周长奎范继英(女)赵展岳陈华刘伟廖国勤(女)刘春龙李金元冯川建庞子彪名誉理事:刘元鹏监事:刘家伟刘明望张武祎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8.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建设宗旨

我会以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宣传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迹,研讨见义勇为理论问题,推动见义勇为立法等为主要任务。